歷史上的今天!Naismith博士在130年前發明了籃球
有很多球迷都知道許多偉大的球員、教練以及籃球相關工作者,在退休後最大的榮耀就被選進籃球名人堂,而它的全名是奈史密斯籃球名人紀念堂(Naismith Memorial Basketball Hall of Fame)。
當中的Naismith就是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和第一位倡導在美式足球運動中使用頭盔的人,同時也是召集了5位球員組成一支球隊的首位籃球教練,他在130年前的今天發明了這項風靡至今極受歡迎的球類運動。
Naismith在1861年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阿爾蒙特,是一個1851年到加拿大從事採礦業的蘇格蘭移民家庭的長子。
1891年他在麻薩諸塞州春田的基督教青年會國際學校擔任體育教師,同時也是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的美式橄欖球教練,Naismith當時想找到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在冬天讓學生能在室內體育課玩的遊戲。
Naismith從一些加拿大兒童把球丟入桃子筐在被稱為「Duck-on-a-Rock」的遊戲中受到啟發,最早的規則其實沒有運球這項規定,只允許球在場內互相傳遞,之後他又創造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延用至今。
最一開始是將兩個桃子籃框分別釘在健身房看台的欄杆上,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現為3.05米,10英尺),用足球做為比賽用球,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
每次投進後都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後來再將其改為有洞的鐵籃,之後又改為鐵圈下面掛網,經過百年的改進形成了現今的籃球規則。
至於開頭提到的名人堂,世界上任何與籃球有關的人都有資格被提名進入名人堂,但必須經過漫長等待和極高門檻的審查。運動員和裁判必須在退役5年以後才能被提名,而教練必須有25年的執教經歷或者退休5年後才有資格被提名。
接到候選人的提名後,名人堂會先由一個7人審查小組審查,如有5人通過則上交最高層的命名委員會再審查。這個委員會由24人組成,候選人必須得到其中的18人同意通過才能被選為名人堂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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