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貝圖拉斯的轉會故事說起︰淺談意甲轉會怪例及投資秘笈

上次淺談完德乙的萊比錫紅牛與歐洲足球文化的衝突,今日被我看到這圖,又被Troll Football的貼文引我寫文。

先解畫,AC米蘭今季儘管成績一落千丈,倒還沒有蠢到一個地步,用雙倍有餘的價錢把九日前羅馬買回來的球員「買上買」。圖中主角貝圖拉斯本來由羅馬和熱拿亞兩間球會共同擁有(co-own),羅馬用€8.5M只是從熱拿亞回購貝圖拉斯的「另一半」,然後才把整個貝圖拉斯用€20M賣給AC米蘭。某程度上,你可以說羅馬其實「淨賺了」€3M,但這不是重點。倒不如我們來談談意甲特有的轉會怪例-球員共有權 (co-ownership)。

意甲特有的轉會怪例-球員共有權 (co-ownership)

以前在Championship Manager或Football Manager遊戲中有帶領過意大利球會的話,相信不會對Co-ownership感到陌生。顧名思義,就是由兩間球會共同擁有一位球員的合約,但他只會為其中一間球會披甲上陣。事實上,co-ownership還有在阿根廷、智利等地方聯賽適用,但最流行和廣為人知的,非意甲莫屬。

運作模式大約是這樣的︰首先,該球員必須與原球會(以下稱之為球會A)有最少兩年餘下合約,收購球會(以下稱球會B)提出收購球員的共有權合約(或所謂「50%擁有權」),共有權合約期通常是一年,往後一季,球員即會為球會B上陣,由B支付薪金。當然,雙方同意的話,也可以是為球會A上陣的。

一年過後,球會A和B就必須討論該球員的前途了︰一是延續共有權合約多一年;或是其中一方提出買斷對方的50%擁有權。在貝圖拉斯的情況,就是羅馬向熱拿亞提出用€8.5M「贖回」他的另一半。

假如在共有權合約完結之時仍未能達成協議(通常是因為價錢不到或無人出價),就會以暗標形式互相拍賣,出價高者則或對方支付暗標價收購。假如雙方都不出價(那麼這球員應該頗廢…),這球員就會自動留效於他上季代表出賽的球會。

以往極多共有權的例子中,其中一個最有名的是巴西前鋒阿祖安奴。國際米蘭以€8.8M把阿祖安奴的50%擁有權賣給帕爾馬,為期兩年,為帕爾馬披甲。其間,他與梅度夥拍前線,表現獲得好評,44場比賽中共取得27個入球,使國際米蘭在兩年後以€23.4M「回購」他的50%擁有權。

大約了解什麼是球員共有權,下一個問題通常就是︰為什麼有球會喜歡這種又麻煩又奇怪的轉會策略?
是的,而且對球員本身的成長心理也不太良好,一來是身份認同問題,一時之間都答不出自己是哪家球會的人;再者自己下季為誰作賽,自己一點主導權都沒有,心裡肯定忐忑。

對球會來講,共有權也很麻煩,因為對自家球員只有一半話事權,合約上如此,轉會市場也是如此。現效力多蒙特的球會恩莫比利就是其中一例,此前,他由祖雲達斯和拖連奴兩家都靈球會共有,二者有共識要出售此子,但對他的估價卻大相逕庭。很不幸地,多蒙特必須同時得到兩間球會同意才能買入他。正當他們以為拖連奴€18M即可成交之時,祖記跑出來說,不,我覺得值€25M。

這時候,祖記和拖連奴必須有價格上的共識,才能出售共有的恩莫比利;要不然,其中一方就要先向另一方買斷合約,擁有100%合約後,再和多蒙特商議價格,同時承受買家突然離場的風險… 總之複雜。

那回到去原本問題︰球員共有權的意義在哪裡?

如果留意最近很波動的股票市場,可能會對「期貨」和「期權」(Futures and Options)有一定認識,細心一想,其中的精神有點相似。

試想想,假如你是一間大球會,看中了小球會的某球員,認為此子骨骼精奇,很有潛質。你可以把他買回來(假設他的初始價值是€5M),但會犧牲他的上陣機會,成長較慢,還是付薪金;或者你買他一半擁有權(€2.5M),留他在小球會茁壯成長,薪水由小球會供養,到適當時候買他的另一半回來。

需知道,因為他有潛質,所以有可能屆時已升值到€30M,你只須用額外的€15M就可以買他,前後就只需€17.5M。反之,如果發現入錯貨,你的投資損失也只限於€2.5M,連薪水也省掉。

現時英超等球會做法一般是先買後借回,如曼聯的沙夏(Zaha),是由曼聯向水晶宮買斷後再借回母會。兩種做法,有一點不同︰普遍來講,Co-ownership的對沖(hedging)能力比較好,因為球員的價值會由兩間球會同時分享或分擔,但後者的初期投資額(initial investment)則較低。

抱歉好像說得深入了一點(又話淺談…),也深了一點。如果你有心機看到這裡,仍然一頭霧水,只消知道,意大利已在2014年取消了共有權制度,未來再也不會出現這種意甲獨有卻很奇怪的轉會現象了。

如果你有心機看到這裡,不管你有沒有一頭霧水,請支持小弟的Facebook專頁-拾苟說足球 ,好歹這篇文打了兩個小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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