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行業有泡沫?拜託,這又不是 1999 年


這幾年,科技圈着實熱鬧,你方談創業我方見VC,人人高呼“我們要顛覆傳統行業形態”;今天你融資,明天我收購,後天他上市,資金動少則數百萬,多則上十億。有次跟創業者聊天,他説,隨便聽別人説個融資動輒幾千萬,他的公司種子輪拿了200萬人民幣,都不好意思跟人説。

機智的專家們早已冷冷地看穿了一切,他們説,科技行業有泡沫,還給出了科技行業泡沫即將破裂的N大證據。

但打臉的事情總會發生,比如,2012年Facebook以1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Instagram,專家説,天惹嚕,這價格太誇張了。結果,Instagram現在的估值已達350美元。

不過,中國有句老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1996年,美聯儲主席Alan Greenspan用“非理性繁榮(irrational exuberance)”描述了當時的互聯網泡沫。三年後,預言成真,想從低谷重新振作的互聯網企業經歷了比初創時更多的痛苦。

所以,現在是不是有一場醖釀已久,即將爆發的大地震等着科技圈的各位?

No。

這是這篇科技博主BEN THOMPSON給出的答案詳解,讓我們看看他怎麼説。

市場變了

1999年以前,支持個人消費者接入互聯網的基礎服務還不完善,企業是互聯網及其設備消費的中堅力量。但是,企業的數量和消費空間畢竟有限,科技公司掙錢的機會都集中在了一塊地方,科技市場發展了十多年就碰到了天花板,在往上就是泡沫了。而現在,大量的個人消費者湧入,新的聯網設備出現,移動化的互聯網有着豐富的可能。

所以説,這是兩個不同的時代,你不能不看市場的變化,只是一味地盯着翻翻的估值和營收。

你看看現在大部分估值10億美元以上的公司,像Uber,像Airbnb,都是針對個人消費者提供的服務。而且,與八九十年代不同的是,科技公司不再相互死磕,因為它們的競爭對手已經不是彼此,而是其他行業,比如交通和住宿。就算是純互聯網的軟件公司,比如Snapchat和Stripe,也因為移動聯網設備的普及成為重要的信息傳播工具。

總的來説,科技公司的目標市場翻了好幾倍,為什麼估值就不能?

商業模式變了

現在的創業公司有着和傳統互聯網公司不一樣的商業模式,這種差異在軟件公司表現得更明顯:

90年代末期,企業向軟件公司買產品都得先付錢,也就是説,一場交易結束後,軟件公司就能立刻拿到錢。

而現在,大部分創業公司賣的不是軟件本身,而是用“訂”的方式賣服務(SaaS)。長遠來看,這種商業模式更賺錢,但也意味着盈利很慢。比如,假設你的客户購置成本(CAC)是100美元,客户每年支付35美元,對於這一位客户來説,第一年,你會虧損65美元,之後每年收益35美元。聽起來不錯,但是用户增長初期,你的損失卻在一步步加大:

但你會發現,當你的用户保持增長,但增長率下滑到30%左右時,你就開始盈利了。當然,這是個非常簡易的例子:沒有加入其他因素的影響,沒有計算CAC的減少(通常來説規模經濟是可以帶來客户購置成本的減少的),也沒有計算擴展服務帶來的收入。

所以説,由於商業模式的不同,SaaS公司需要很大量資金維持其前期的運營,這比先付款後交貨的傳統軟件公司需要的資金多得多。

除了運營,通過廣告吸引用户,擴大影響力,形成網絡效應和贏者通吃的局面也很重要。但,這都是需要資金的。

資本的性質變了

還有一個問題,投到科技公司的資本從哪裏來?過去只有一個地方:公開市場。

對於所有創業公司的利益相關人來説,公開募股的好處很多:

  • 公司發展有了追加資本,不會像收購那樣導致股票收益稀釋,上市帶來的名氣可以幫助其業務發展,尤其在與其他公司的合作方面。
  • 創始人和員工可以通過兜售股票賺錢
  • VC的投入也得到了回報

當然,IPO之路非常艱難:高管要操心,大量信息要披露,還要燒錢。

而現在,一種新形態資本——企業成長資本——的出現成為了創業公司重要的資金來源。企業成長資本沒有傳統風投那麼強的投機性,它用較大的投資交換較小的企業股權,這些企業有着很強的成長性,但卻因為IPO的高成本望而卻步。

另一種新型資本來源是二級市場和特殊目的機構(SPV),他們從創始人和早期員工手上買下股權,使後者能用這筆資金實現他們的目標。

2009年,Milner和Facebook因為2億美元投融資金額,後者102億美元的估值震驚矽谷。Milner的這筆投資就是成長資本的原型:用一大筆資金換一家商業模式可行的企業的小部分股權,最後成效明顯。

科技圈的問題在哪裏

在説問題之前,我們要重申幾點:

  • 今天的創業公司面向的是比1999年大得多的市場
  • 今天的商業模式比之前任何一種都更需要資本
  • IPO並不是資本的唯一來源
結合了這個背景,我又要嘮叨一遍,估值並沒有高得不正常,只是我們面對的是全新的資本市場。

但我們依舊要警惕科技圈的這些問題和風險:

  • 缺乏對新型投資形態的監管,尤其缺乏對融資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資者的信息不對稱。
  • 人人都怕缺席對“下一個Facebook”的投資。缺乏經驗的投資者可能錢多心急,投資了高風險的公司。
  • 越有發展前景的公司投資的門檻越高,這不是我們這些散户型投資者力所能及的。

我所擔憂的前兩點就像我很敬仰的一位投資者Bill Gurley所説:

“我們並非處於一個估值的泡沫中,我們正處於風險的泡沫中。企業正在瘋狂燒錢,將長遠發展置於危險之中。Late-stage階段的投資者由於害怕錯過獲得未來巨頭企業的股份的機會,從根本上放棄了傳統的風險分析。”

很多媒體把Gurley的話解讀為:“1999年的科技行業泡沫要重演了。”但要注意的是,1999年是“估值泡沫”,即公司並不值它們被預估的那個價。但Gurley強調的是,由於私有融資市場信息流通和監管的缺乏,投資者在對風險缺乏判斷的情況下投了大量的資金。

不過,由於個人投資者在資本遊戲裏很難與風投機構競爭,而後者掌握的信息量較大,因此,越來越高的金額反而成為預防風險泡沫的工具。

本文編譯自BEN THOMPSON博文,原文標題《It's Not 1999》


資料來源:36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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