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小眾音樂劇《美人魚之夢》
白仙子拒絕人魚所求!作家編寫不完美結局? - 性小眾音樂劇【美人魚之夢】(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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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W小姐案件:
2009年,化名為W小姐的跨性別人士(男跨女)為了能與其男友結為合法夫妻,故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望能推翻婚姻註冊處拒絕原生性別為男性的跨性別人士,以變性後的性別身份與異性結婚的決定,並且要求法庭確認其換性後的性別,符合《婚姻條例》中對女性的定義。但法院於2010年10月5日頒下判詞,裁定按照婚姻目的而論,婚姻是以生育為目的,故《婚姻條例》中對性別的定義只能限於原生生理性別,繼而拒絕跨性別人士以換性後的性別身份與異性伴侶結婚的權利。
2013年5月13日,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W小姐」有權結婚,並訂出一年暫緩執行令,要求政府就此修例。翌年7月17日,一年限期屆滿,《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休會前仍未能通過。但在法庭命令下,完成整項手術的變性人,當日開始可以用變性後的性別結婚,至於變性人婚姻涉及其他複雜的問題,例如如何處理未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個案等,則要待「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再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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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W小姐案件:
2009年,化名為W小姐的跨性別人士(男跨女)為了能與其男友結為合法夫妻,故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望能推翻婚姻註冊處拒絕原生性別為男性的跨性別人士,以變性後的性別身份與異性結婚的決定,並且要求法庭確認其換性後的性別,符合《婚姻條例》中對女性的定義。但法院於2010年10月5日頒下判詞,裁定按照婚姻目的而論,婚姻是以生育為目的,故《婚姻條例》中對性別的定義只能限於原生生理性別,繼而拒絕跨性別人士以換性後的性別身份與異性伴侶結婚的權利。
2013年5月13日,終審法院裁定變性人「W小姐」有權結婚,並訂出一年暫緩執行令,要求政府就此修例。翌年7月17日,一年限期屆滿,《婚姻(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休會前仍未能通過。但在法庭命令下,完成整項手術的變性人,當日開始可以用變性後的性別結婚,至於變性人婚姻涉及其他複雜的問題,例如如何處理未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個案等,則要待「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再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