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跨性別人士遭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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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觀察於2014年1月到馬來西亞實地研究,範圍包括四個州——雪蘭莪、森美蘭、檳城和彭亨——以及聯邦直轄區吉隆坡。人權觀察訪問了66人,包括42名跨性別女性和3名跨性別男性,數名律師和艾滋病外展工作者,犯罪學者、心理學者和醫師各一名,一名聯邦伊斯蘭宗教發展局和官方人權委員會的代表,以及一名民選州議員。人權觀察曾聯繫衛生部和監獄管理局,欲了解其影響跨性別人士的政策,但未收到這兩個單位回复。
“跨性別人士在馬來西亞只要一出家門就可能被捕,只為了他們表現自我的方式,”人權觀察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權倡議部主任伯瑞斯·迪特利奇(Boris Dittrich)說,“馬國當局不應騷擾、懲罰只想做自己的人們。”
據官方統計,佔馬來西亞人口約六成的穆斯林,除聯邦刑事法之外,還受到各州伊斯蘭教法(Sharia)的拘束。自1980年代以來,每一州均依據伊斯蘭教法制定刑事條例,導致跨性別人士受到製度性歧視。馬國全部13個州均禁止男性“扮成女性”,其中三個州也以刑事處罰“女扮男裝”。相關法律由各州伊斯蘭宗教局執行,但並未定義如何構成跨性別衣著或裝扮。
森美蘭州跨性別女性維多利亞(Victoria)說,她曾於2011年被宗教局官員逮捕,他們剝光她的衣服對她性侵:
“他們很粗暴。其中一人揉捏我的胸部。我感到極度羞辱……他們剝光我的衣服,使我一絲不掛。其中一人用警棍搓我的下體,其他人都在圍觀——包括男人(宗教局官員)和女人。他們還拍下我的裸照。”
許多跨性別女性被捕後被判處罰金並強制接受“諮詢”課程,由該州伊斯蘭宗教局官員教導她們如何“做個男人”。由於中央政府國民登記局(Registration Department)例行性地拒絕跨性別女性申請合法變更性別,穆斯林跨性別女性可能一再遭到逮捕。一名跨性別女性告訴人權觀察,她已被捕超過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