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誕龍鳳胎 法院不承認
報導來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3/36434155/
【吳珮如╱台北報導】同性伴侶周書綺、王淑儀相戀十六年,周女二○一一年間遠赴加拿大做試管嬰兒,生下一對龍鳳胎後,王女回台向法院請求收養孩子,創下全台首件女同志提告收養伴侶小孩案例。但士林地院認為,若准收養,恐造成小孩承受負面壓力,裁定駁回。
「社會尚無共識」
三十五歲的王女昨感慨表示:「非常遺憾」,認為社工訪視報告評估她適合與周女共同監護兒子,法官卻用如此保守的理由駁回,她已提起抗告。
王女不滿,和周女齊力扶養小孩,卻在法律上如同「家中的局外人」,在去年提告請求收養,但法院裁定指出,兩女並非《民法》規定、一男一女的「夫妻」,不符合收養規定,且台灣社會對多元成家方案尚無共識,若准收養,將對小孩身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不符小孩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