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Parsons與Hayward,談今年和未來的轉會市場。
美國消息報導,今年NBA兩大Restricted Free Agent:
Chandler Parsons以及Gordon Hayward分別和Dallas Mavericks及Charlotte Hornets簽下Offer Sheet, Parsons的新約總值3年4600萬,而Hayward的新約則值4年6300萬。
他們的原隊Houston Rockets及Utah Jazz有72小時決定是否跟進合同。
他們的新約,不禁令筆者覺得,今年的Free Agent市場已經完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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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Chandler Parsons。有留意Rockets的球迷都會覺得,
Parsons除了高富帥以外,他的確是一名非常不俗的三哥。
不僅跑快攻了得,外投三分也是相當擅長,防守亦算見得人不會被弱點進攻。
平均16.6分,5.5籃板,4助攻的他,絕對是個很好的輔助型球員。
Hayward亦是一個相似例子。在Jazz決意重組球隊,揮棄Jefferson及Millsap後,
Hayward一躍成為球隊的絕對主力。
在為外線主力的他打出全能數據,場均16.2分5.1籃板5.2助攻。
兩人無疑都打得不錯,然而,
問題來了。
先說Parsons,他從來不是一個能自己創造進攻的球員,
在Harden及Howard佔大部分球權下,Parsons只是第三進攻點。 而且他的防守雖然不差,但一定不屬一流等級。
而Hayward雖然各項實際數據是有所增長,控球策應亦算不錯,
但命中率上有所倒退,再加上應對防守上仍然略見緊張,而他的防守更是平庸。
筆者認同兩人均有一定能力,
但Parsons和Hayward所簽下的均是新人約中的薪金加幅上限,
兩人在未來3年和4年平均都能取得超過1500萬的薪金,
但在NBA有平均1500萬的薪金的球員實在屈指可數,他們是否能擠進強手之林,
實在令人相當懷疑。
但,兩份合約隨之帶來的問題是:
為什麼會有球隊開出這樣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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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時的CBA,NBA的薪金制度暫時都只會有加無減,
在Soft Cap制下,球隊在超過薪金上限後,中間有大概1000-1500萬的空間讓球隊避交富華稅。
而在選秀約方面,新人約的起薪點每年均會上升,而他們在傾談續約之時可要求的金額亦會相應提高。 NBA以此制度運行,目的就是令不同球隊可以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制度下競約,
外隊想搶走自家培育的球員,除了有機會被跟進以外,更只能簽下最多4年的合同。
而Hayward及Parsons現時的offer sheet均是在這個RFA制度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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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見的將來,不同球隊想在其他球隊中挖角將會變得極為困難,
而作為球員,則需要取捨留在原隊簽長約(最多5年),還是離隊他投了。
在未來,這制度將會更為考驗一隊球隊的執行力,眼光以至對薪金的精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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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的自由市場,因為2003年4子未下決定下,
不想坐以待斃的球隊只有以此方法搶人,令更多球員取得和實力不相乎的合約。
又即管看看最後不同FA花落誰家,又有誰會變爛約了。
Chandler Parsons以及Gordon Hayward分別和Dallas Mavericks及Charlotte Hornets簽下Offer Sheet, Parsons的新約總值3年4600萬,而Hayward的新約則值4年6300萬。
他們的原隊Houston Rockets及Utah Jazz有72小時決定是否跟進合同。
他們的新約,不禁令筆者覺得,今年的Free Agent市場已經完全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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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Chandler Parsons。有留意Rockets的球迷都會覺得,
Parsons除了高富帥以外,他的確是一名非常不俗的三哥。
不僅跑快攻了得,外投三分也是相當擅長,防守亦算見得人不會被弱點進攻。
平均16.6分,5.5籃板,4助攻的他,絕對是個很好的輔助型球員。
Hayward亦是一個相似例子。在Jazz決意重組球隊,揮棄Jefferson及Millsap後,
Hayward一躍成為球隊的絕對主力。
在為外線主力的他打出全能數據,場均16.2分5.1籃板5.2助攻。
兩人無疑都打得不錯,然而,
問題來了。
先說Parsons,他從來不是一個能自己創造進攻的球員,
在Harden及Howard佔大部分球權下,Parsons只是第三進攻點。 而且他的防守雖然不差,但一定不屬一流等級。
而Hayward雖然各項實際數據是有所增長,控球策應亦算不錯,
但命中率上有所倒退,再加上應對防守上仍然略見緊張,而他的防守更是平庸。
筆者認同兩人均有一定能力,
但Parsons和Hayward所簽下的均是新人約中的薪金加幅上限,
兩人在未來3年和4年平均都能取得超過1500萬的薪金,
但在NBA有平均1500萬的薪金的球員實在屈指可數,他們是否能擠進強手之林,
實在令人相當懷疑。
但,兩份合約隨之帶來的問題是:
為什麼會有球隊開出這樣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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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時的CBA,NBA的薪金制度暫時都只會有加無減,
在Soft Cap制下,球隊在超過薪金上限後,中間有大概1000-1500萬的空間讓球隊避交富華稅。
而在選秀約方面,新人約的起薪點每年均會上升,而他們在傾談續約之時可要求的金額亦會相應提高。 NBA以此制度運行,目的就是令不同球隊可以在一個相對公平的制度下競約,
外隊想搶走自家培育的球員,除了有機會被跟進以外,更只能簽下最多4年的合同。
而Hayward及Parsons現時的offer sheet均是在這個RFA制度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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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見的將來,不同球隊想在其他球隊中挖角將會變得極為困難,
而作為球員,則需要取捨留在原隊簽長約(最多5年),還是離隊他投了。
在未來,這制度將會更為考驗一隊球隊的執行力,眼光以至對薪金的精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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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的自由市場,因為2003年4子未下決定下,
不想坐以待斃的球隊只有以此方法搶人,令更多球員取得和實力不相乎的合約。
又即管看看最後不同FA花落誰家,又有誰會變爛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