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語譯】魚我所欲也全文翻譯+詞義+考核重點分析|DSE 中文12篇範文語譯系列
孟子嘅《魚我所欲也》係 DSE 中文閱讀卷十二篇範文之一,作為推崇「性本善」嘅儒家代表學者,孟子寫呢篇文章嘅目的就係為咗論述人與生俱來就有重視道義嘅本心,惟因受後天環境影響先會失去本性接受不義嘅官名利祿。
AfterSchool將從最基本嘅文言文語譯、通假字詞分析開始,由淺至深一步步帶大家了解各個考核重點,包括段落大意、主旨、論證方法、修辭手法、題型分析、失分陷阱等等,呢個十二篇範文筆記完美涵蓋你嘅懶人包需求!
DSE 中文十二篇範文原文、十二篇範文語譯(魚我所欲也原文、魚我所欲也語譯、魚我所欲也翻譯、及注釋)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 二者不 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 1 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 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 2 也;死亦我所惡 3,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 4 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 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5。
1.舍: 舍,捨棄。 2. 苟得 : 苟,輕率。指苟且偷生,得過且過。 3. 惡 : 討厭。 4. 辟 : 避。 5. 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中論.夭壽》: 「所 好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朱子 :「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汨於利欲而 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 ;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
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厭惡的,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有的禍害我就不躲避。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為甚麼不使用呢?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被死亡更討厭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為甚麼不去做呢?憑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有人卻不用;憑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
因此(可以證明)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保存這種本性不喪失罷了。
一簞食 6,一豆羹 7,得之則生,弗 8 得則死。嘑爾而與之 9,行道之人弗受 10;蹴爾 而與之 11,乞人不屑也 12 ;萬鍾 13 則不辯 14 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 15 焉?為宮 室之 美、妻妾之奉 16、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17?鄉 18 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 19 乎?此之謂失其本心20。」
6. 一簞食 : 簞,盛載食物的器皿。」 7. 一豆羹 : 豆,盛載食物的器皿 8. 弗 : 不。 9. 嘑爾而與之 : 嘑,呼。 10. 行道之人弗受: 行道之人 : 路人。 11. 蹴爾而與之 : 蹴 : 踐踏 12. 乞人不屑也 : 乞人 : 行乞的人。不屑 : 不以為然。 13. 萬鍾 : 量度單位 。 一鍾等於十釜,萬鍾是約數,指數量極多。14. 辯: 辯別。 15. 何加 : 有什麼增益 。 16. 奉: 供養。17. 與 : 歟 。 句末語氣詞 。 18. 鄉: 向,過去 。 19. 已 : 停止。 20. 本心 : 人與生俱來的羞惡之心。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呼喝着把食物給人吃,流浪者不會接受;踐踏後給人吃,乞丐也不屑接受;為了優厚的俸祿,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
這優厚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對於這些不合禮義的東西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以往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
通假字詞分析 1、「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翻譯:所以我不會躲避災難。
2、「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翻譯:(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
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感激之意。
翻譯: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
4、「魚,我所欲也」,「與」通「歟」,語氣詞。
翻譯:魚是我所想要的
5、「鄉為身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翻譯: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
文體及寫作動機
孟子作為繼孔子之後嘅儒家思想代表人物,提倡人性本善,認為「仁義禮智忠恕孝悌」八德應該係人與生俱來,惟後天因為外在環境或因素如名和利等影響,令人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係一篇旨在說明義之所在嘅文章,孟子將生與義嘅取捨比喻作「魚與熊掌」,當「二者不可得兼」時,一般人嘅取捨判斷自然係捨賤而取貴,故必然「舍魚而取熊掌者也」。他又以乞丐羞於接受嗟來之食,嚟勸免世人貧窮嘅人尚且堅持原則,所以衣食無憂嘅人更應堅守道義、力拒誘惑。
魚我所欲也文章主旨
本章以「魚」和「熊掌」作引子比喻「生」和「義」,及後透過其他例子如乞丐、行道之人等去討論人生價值的取捨,闡釋了儒家思想中的「捨生取義」。-「義」是儒家最重視的道德價值,人皆有之,為了維護道德價值,會不惜放棄一切名位財富,甚至放棄生命也在所不惜,只是後來因利欲而失其本心。
故事內容整理及段旨
本篇文章共有兩段:
部分: 1
分析: 以魚與熊掌比喻生與義,指出應該捨生取義。從正反兩方面論證人認為義比生命重要、不義比死討厭,因此即使有方法可以讓人求得生存、躲避禍患,也不能使用。由此可見人人皆有捨生取義之心,而非賢者獨有。
部分: 2
分析: 以「行道之人」和「乞人」的事例,論證人人皆有禮義之心。之後再以不辨禮義而接受萬鍾/高官厚祿的事例,論證人因受物欲虛榮的誘惑,見利忘義,失去本性/本心。
何謂「本心」?
所謂「本」,就社會而言是「禮義」,就個人而言是禮義的依據──「本心」。孟子認為,社會的問題、倫理的癥結就在於俗世之人「失其本心」。
議論手法分析
1. 對比論證
魚與熊掌 vs 生與義
以「所欲」與「所惡」對比,以此反覆論證,帶出捨生取義的主旨。
一簞食 ,一豆羹 VS 萬鍾
「一簞食,一豆羹」,對於「行道之人」和「乞人」來說是性命攸關的,但為了堅守禮義原則,他們甘願捨棄生命。反觀有些人為了獲得萬鍾的俸祿而「不辨禮義」,以求得到「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等物質享受和虛榮。
昔日 VS 今日
文中論證了一些人「失其本心」時,寫他們「鄉為」、「今為」的分辨,營造反差。
保全本心之人 VS 喪失本心之人
前者的捨生取義跟後者的見利忘義,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2. 類比論證
孟子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人們必定會選擇價值高的熊掌,類比生與義之間當要作取捨的時候,人們也同樣會選擇價值較高的義。
3. 比喻論證
生與義之間的取捨是抽象的道理,且非人人都會經歷得到,作者以魚與熊掌的取捨來作比喻,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4. 舉例論證
‧ 以乞丐拒絕嗟來之食,看出人懷有本心的表現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 諷刺位高權重者漠視義,走去接受不符合禮數的獎賞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5. 正反立論
正面:有比生命更為人渴求的,那就是義。如果你認為義比生命重要你應該犧牲生命去成全。(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反面:如果你認為生命比義重要,你會選擇保存生命。(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修辭手法分析
1. 排比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句子結構相同且字數相近,可以加強語勢、節奏感,以及條理。令內容有層層疊加,一氣呵成的作用。氣勢充沛,充分顯出孟子的大義凜然。
2. 反問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已乎?」
內容層層遞進,情感充沛,給人義正詞嚴、咄咄逼人的感覺
3. 對偶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4. 象徵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象徵「捨生取義」
睇到呢度相信你都發現其實只要有適合嘅資源、有效嘅考試技巧,DSE 中文要係12篇範文拎高分其實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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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 中文十二篇範文原文、十二篇範文語譯(魚我所欲也原文、魚我所欲也語譯、魚我所欲也翻譯、及注釋)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 二者不 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 1 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 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 2 也;死亦我所惡 3,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辟 4 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 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5。
1.舍: 舍,捨棄。 2. 苟得 : 苟,輕率。指苟且偷生,得過且過。 3. 惡 : 討厭。 4. 辟 : 避。 5. 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中論.夭壽》: 「所 好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朱子 :「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汨於利欲而 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 ;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
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厭惡的,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有的禍害我就不躲避。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為甚麼不使用呢?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被死亡更討厭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為甚麼不去做呢?憑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有人卻不用;憑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
因此(可以證明)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保存這種本性不喪失罷了。
一簞食 6,一豆羹 7,得之則生,弗 8 得則死。嘑爾而與之 9,行道之人弗受 10;蹴爾 而與之 11,乞人不屑也 12 ;萬鍾 13 則不辯 14 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 15 焉?為宮 室之 美、妻妾之奉 16、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17?鄉 18 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 19 乎?此之謂失其本心20。」
6. 一簞食 : 簞,盛載食物的器皿。」 7. 一豆羹 : 豆,盛載食物的器皿 8. 弗 : 不。 9. 嘑爾而與之 : 嘑,呼。 10. 行道之人弗受: 行道之人 : 路人。 11. 蹴爾而與之 : 蹴 : 踐踏 12. 乞人不屑也 : 乞人 : 行乞的人。不屑 : 不以為然。 13. 萬鍾 : 量度單位 。 一鍾等於十釜,萬鍾是約數,指數量極多。14. 辯: 辯別。 15. 何加 : 有什麼增益 。 16. 奉: 供養。17. 與 : 歟 。 句末語氣詞 。 18. 鄉: 向,過去 。 19. 已 : 停止。 20. 本心 : 人與生俱來的羞惡之心。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呼喝着把食物給人吃,流浪者不會接受;踐踏後給人吃,乞丐也不屑接受;為了優厚的俸祿,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
這優厚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對於這些不合禮義的東西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以往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
通假字詞分析 1、「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
翻譯:所以我不會躲避災難。
2、「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辯」通「辨」,辨別。
翻譯:(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
3、「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感激之意。
翻譯: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
4、「魚,我所欲也」,「與」通「歟」,語氣詞。
翻譯:魚是我所想要的
5、「鄉為身死而不受」,「鄉」通「向」,從前。
翻譯:從前(有人)為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
文體及寫作動機
孟子作為繼孔子之後嘅儒家思想代表人物,提倡人性本善,認為「仁義禮智忠恕孝悌」八德應該係人與生俱來,惟後天因為外在環境或因素如名和利等影響,令人失其本心。
《魚我所欲也》係一篇旨在說明義之所在嘅文章,孟子將生與義嘅取捨比喻作「魚與熊掌」,當「二者不可得兼」時,一般人嘅取捨判斷自然係捨賤而取貴,故必然「舍魚而取熊掌者也」。他又以乞丐羞於接受嗟來之食,嚟勸免世人貧窮嘅人尚且堅持原則,所以衣食無憂嘅人更應堅守道義、力拒誘惑。
魚我所欲也文章主旨
本章以「魚」和「熊掌」作引子比喻「生」和「義」,及後透過其他例子如乞丐、行道之人等去討論人生價值的取捨,闡釋了儒家思想中的「捨生取義」。-「義」是儒家最重視的道德價值,人皆有之,為了維護道德價值,會不惜放棄一切名位財富,甚至放棄生命也在所不惜,只是後來因利欲而失其本心。
故事內容整理及段旨
本篇文章共有兩段:
部分: 1
分析: 以魚與熊掌比喻生與義,指出應該捨生取義。從正反兩方面論證人認為義比生命重要、不義比死討厭,因此即使有方法可以讓人求得生存、躲避禍患,也不能使用。由此可見人人皆有捨生取義之心,而非賢者獨有。
部分: 2
分析: 以「行道之人」和「乞人」的事例,論證人人皆有禮義之心。之後再以不辨禮義而接受萬鍾/高官厚祿的事例,論證人因受物欲虛榮的誘惑,見利忘義,失去本性/本心。
何謂「本心」?
所謂「本」,就社會而言是「禮義」,就個人而言是禮義的依據──「本心」。孟子認為,社會的問題、倫理的癥結就在於俗世之人「失其本心」。
議論手法分析
1. 對比論證
魚與熊掌 vs 生與義
以「所欲」與「所惡」對比,以此反覆論證,帶出捨生取義的主旨。
一簞食 ,一豆羹 VS 萬鍾
「一簞食,一豆羹」,對於「行道之人」和「乞人」來說是性命攸關的,但為了堅守禮義原則,他們甘願捨棄生命。反觀有些人為了獲得萬鍾的俸祿而「不辨禮義」,以求得到「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等物質享受和虛榮。
昔日 VS 今日
文中論證了一些人「失其本心」時,寫他們「鄉為」、「今為」的分辨,營造反差。
保全本心之人 VS 喪失本心之人
前者的捨生取義跟後者的見利忘義,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2. 類比論證
孟子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人們必定會選擇價值高的熊掌,類比生與義之間當要作取捨的時候,人們也同樣會選擇價值較高的義。
3. 比喻論證
生與義之間的取捨是抽象的道理,且非人人都會經歷得到,作者以魚與熊掌的取捨來作比喻,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4. 舉例論證
‧ 以乞丐拒絕嗟來之食,看出人懷有本心的表現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 諷刺位高權重者漠視義,走去接受不符合禮數的獎賞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5. 正反立論
正面:有比生命更為人渴求的,那就是義。如果你認為義比生命重要你應該犧牲生命去成全。(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反面:如果你認為生命比義重要,你會選擇保存生命。(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修辭手法分析
1. 排比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句子結構相同且字數相近,可以加強語勢、節奏感,以及條理。令內容有層層疊加,一氣呵成的作用。氣勢充沛,充分顯出孟子的大義凜然。
2. 反問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已乎?」
內容層層遞進,情感充沛,給人義正詞嚴、咄咄逼人的感覺
3. 對偶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4. 象徵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象徵「捨生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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