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Point Guard
如果眾看倌已留意本專欄一段日子的話(謎之聲:還不是只有7日嗎?),或者會發現,筆者非常迴避一個名詞:控球後衛。
筆者的文章中,永遠只會將Point Guard譯成“組織後衛”。因為“控球後衛”這個譯名,筆者認為是完全的誤導……
先以字面上說:
籃球比賽的5個位置,如果直接翻譯的話……
Center:中鋒,籃下爭搶籃板及得分,加上足球CF(Center Forward)亦是意指在敵方禁區得分,了解不難。
Power Forward:強力前鋒(港譯為大前鋒),有Power這個字,基本上亦不難理解為“以力量為主”,同樣爭搶籃板,籃下得分,兼少許時間到中距離位置開火或切入,還很清晰吧!
Small Forward:小前鋒,字面直譯還比較含糊。但亦意會到是後衛與前鋒之間的工作;運球切入,不時會在外線投籃,還是可以理解的。
Shooting Guard:得分後衛,很典型的射手,投籃命中當然可以得分(廢話!),不用多解釋了。
但到了Point Guard,那個“Point”到底是甚麼“點”呢?根據偉大的Google翻譯或任何實體字典的解釋,Point若用作動詞,是解作“指點”、“指示”之意。換言之,Point Guard字面上的意思是“指點隊友的後衛”,亦即是組織後衛。
好了,筆者打了一大段母親是女生的話後,要回到球場上了……
典型的Point Guard,主要工作除了運球上前場及傳球之外,亦要以指揮官的身分指揮隊友走動:包括發出戰術手號及提場等工作。一些被後人稱為神級的Point Guard:如John Shockton、Magic Johnson等,如果有翻看他們的比賽,其實會留意到他們持球時間並不會太長,只要隊友走對了位,他們會毫不猶疑地把球傳出去(尤其在陣地戰中)。這樣,球和人才會有流動,所謂的Ball Movement才會出現。以至近代,如活塞(Detrot Pistons)的Chauncey Billups,公牛(Chicago Bulls)的Kirk Hinrich,還有小牛(Dallas Mavericks)時期的Jason Kidd,如果觀察他們的比賽,甚至會聽到他們在指揮的聲音;這類球員,就真正的詮釋到Point Guard中Point的作用。
而一些半紅不黑的Point Guard,他們老是球不離手,不停秀著自己熟練的跨下運球自行突破,但傳球意識或指揮能力卻欠奉。球隊於這類球員的運轉上,永遠是不夠流暢,甚至會容易因對手包夾而導致失誤。
當然,必然有人會反駁道:Chris Paul、Steve Nash,不也是偉大的Point Guard嗎?他們不都是球不離手乎?!
首先,筆者亦先承認,他們的運球技巧是比高超更高超,對方動輒都要2~3人才可把他們停下來,而且以上2人的傳球視野及意識都比一般後衛好,可以在對方夾死自己前把球傳出,直接化成得分機會。但如果各位留意他們的球員陣容,就會發現他們都有類近之處……
就以他們生涯最佳的場均助攻數那一年為例
2007-2008 黃蜂(New Orleans Hornets)
Chris Paul:個人場均11.6次助攻,全隊場均25.4次助攻,佔45.7%
Morris Peterson:總共284次3分出手
Peja Stojakovic:總共524次3分出手
David West:中距離出手583次,比籃下出手(401次)及3秒區內出手(296次)更多
Tyson Chandler
2006 -2007太陽(Phoenix Suns)
Steve Nash:場均11.6次助攻,全隊場均29.2次,佔40%
Raja Bell:總共496次3分出手
Shawn Marion:總共252次3分出手
Boris Diaw
Amare Stoudmire
不難發現,他倆當時的人手上有很多相似之處: 1) 外線球員有大量3分球出手
2) 強力前鋒球員都不是賴在籃下討吃的類型
3) 中鋒都偏向機動性高彈力好
而打法上,他倆都是以自身與中鋒作擋拆戰術(Pick and Roll)後,以對手協防反應去判斷下一步行動:自行上籃、傳球給切入籃下的中鋒,身處中距離的強力前鋒,或傳給伏兵3分線外的射手;簡單而言,陣容本身就是圍繞著他倆而組成。
但問題是,與馬刺(San Antonio Spurs)的擋拆戰術不同,他們無球在手的球員只會站在特定位置等候,沒有空手切入等跟進動作。而更要命的,是Point Guard佔據球隊大部份的助攻,不要說對方作針對性防守,只要Chris Paul / Steve Nash一旦退場休息,球隊的進攻就近乎癱瘓。亦解釋到為何得到亮眼的助攻數,但當年他們的季後賽成績均未乎理想。但筆者認為,問題不在Chris Paul或Steve Nash身上,而是球隊過份依賴他倆的能力所致。
放眼近年成功奪冠的Point Guard,如活塞的Chauncey Billups,小牛的Jason Kidd,或馬刺的Tony Parker,都不必將全隊進攻命脈一力承擔,隊友的配合,教練的戰術設置與臨場調度,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台灣籃球球評人王建祥(不是高呼“偉大左後衛”的那人)說過,Point Guard才是最不應該控球太久的人。若果還因為Point Guard譯成控球後衛,而死粘著球不放手者,筆者現在對你說……你不是Point Guard!你只是Dribble Guard!
後記:今次打了一大篇似嘮叨多於評論的文章,主要是今天於鬥牛場與一班年青人打球時,其中一人對筆者說……
Point Guard?不就是控球後衛嘛?我長時間運球有何不妥?!
所以,如眾看倌覺得有浪費時間及受騙的感覺,筆者先行道歉……
筆者的文章中,永遠只會將Point Guard譯成“組織後衛”。因為“控球後衛”這個譯名,筆者認為是完全的誤導……
先以字面上說:
籃球比賽的5個位置,如果直接翻譯的話……
Center:中鋒,籃下爭搶籃板及得分,加上足球CF(Center Forward)亦是意指在敵方禁區得分,了解不難。
Power Forward:強力前鋒(港譯為大前鋒),有Power這個字,基本上亦不難理解為“以力量為主”,同樣爭搶籃板,籃下得分,兼少許時間到中距離位置開火或切入,還很清晰吧!
Small Forward:小前鋒,字面直譯還比較含糊。但亦意會到是後衛與前鋒之間的工作;運球切入,不時會在外線投籃,還是可以理解的。
Shooting Guard:得分後衛,很典型的射手,投籃命中當然可以得分(廢話!),不用多解釋了。
但到了Point Guard,那個“Point”到底是甚麼“點”呢?根據偉大的Google翻譯或任何實體字典的解釋,Point若用作動詞,是解作“指點”、“指示”之意。換言之,Point Guard字面上的意思是“指點隊友的後衛”,亦即是組織後衛。
好了,筆者打了一大段母親是女生的話後,要回到球場上了……
典型的Point Guard,主要工作除了運球上前場及傳球之外,亦要以指揮官的身分指揮隊友走動:包括發出戰術手號及提場等工作。一些被後人稱為神級的Point Guard:如John Shockton、Magic Johnson等,如果有翻看他們的比賽,其實會留意到他們持球時間並不會太長,只要隊友走對了位,他們會毫不猶疑地把球傳出去(尤其在陣地戰中)。這樣,球和人才會有流動,所謂的Ball Movement才會出現。以至近代,如活塞(Detrot Pistons)的Chauncey Billups,公牛(Chicago Bulls)的Kirk Hinrich,還有小牛(Dallas Mavericks)時期的Jason Kidd,如果觀察他們的比賽,甚至會聽到他們在指揮的聲音;這類球員,就真正的詮釋到Point Guard中Point的作用。
而一些半紅不黑的Point Guard,他們老是球不離手,不停秀著自己熟練的跨下運球自行突破,但傳球意識或指揮能力卻欠奉。球隊於這類球員的運轉上,永遠是不夠流暢,甚至會容易因對手包夾而導致失誤。
當然,必然有人會反駁道:Chris Paul、Steve Nash,不也是偉大的Point Guard嗎?他們不都是球不離手乎?!
首先,筆者亦先承認,他們的運球技巧是比高超更高超,對方動輒都要2~3人才可把他們停下來,而且以上2人的傳球視野及意識都比一般後衛好,可以在對方夾死自己前把球傳出,直接化成得分機會。但如果各位留意他們的球員陣容,就會發現他們都有類近之處……
就以他們生涯最佳的場均助攻數那一年為例
2007-2008 黃蜂(New Orleans Hornets)
Chris Paul:個人場均11.6次助攻,全隊場均25.4次助攻,佔45.7%
Morris Peterson:總共284次3分出手
Peja Stojakovic:總共524次3分出手
David West:中距離出手583次,比籃下出手(401次)及3秒區內出手(296次)更多
Tyson Chandler
2006 -2007太陽(Phoenix Suns)
Steve Nash:場均11.6次助攻,全隊場均29.2次,佔40%
Raja Bell:總共496次3分出手
Shawn Marion:總共252次3分出手
Boris Diaw
Amare Stoudmire
不難發現,他倆當時的人手上有很多相似之處: 1) 外線球員有大量3分球出手
2) 強力前鋒球員都不是賴在籃下討吃的類型
3) 中鋒都偏向機動性高彈力好
而打法上,他倆都是以自身與中鋒作擋拆戰術(Pick and Roll)後,以對手協防反應去判斷下一步行動:自行上籃、傳球給切入籃下的中鋒,身處中距離的強力前鋒,或傳給伏兵3分線外的射手;簡單而言,陣容本身就是圍繞著他倆而組成。
但問題是,與馬刺(San Antonio Spurs)的擋拆戰術不同,他們無球在手的球員只會站在特定位置等候,沒有空手切入等跟進動作。而更要命的,是Point Guard佔據球隊大部份的助攻,不要說對方作針對性防守,只要Chris Paul / Steve Nash一旦退場休息,球隊的進攻就近乎癱瘓。亦解釋到為何得到亮眼的助攻數,但當年他們的季後賽成績均未乎理想。但筆者認為,問題不在Chris Paul或Steve Nash身上,而是球隊過份依賴他倆的能力所致。
放眼近年成功奪冠的Point Guard,如活塞的Chauncey Billups,小牛的Jason Kidd,或馬刺的Tony Parker,都不必將全隊進攻命脈一力承擔,隊友的配合,教練的戰術設置與臨場調度,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台灣籃球球評人王建祥(不是高呼“偉大左後衛”的那人)說過,Point Guard才是最不應該控球太久的人。若果還因為Point Guard譯成控球後衛,而死粘著球不放手者,筆者現在對你說……你不是Point Guard!你只是Dribble Guard!
後記:今次打了一大篇似嘮叨多於評論的文章,主要是今天於鬥牛場與一班年青人打球時,其中一人對筆者說……
Point Guard?不就是控球後衛嘛?我長時間運球有何不妥?!
所以,如眾看倌覺得有浪費時間及受騙的感覺,筆者先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