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之有效的co-ownership制度終邁向終點


個多月前,意大利足總 (FIGC) 決定,意甲獨有的Co-ownership制度推行55年後,將逐漸被淘汰,故此今季起不會再有新的co-ownership deals。Co-ownership是共同擁有的意思,在球隊層面上具體來說,即兩個球會共同擁有一位球員。一切源自於1959年,當時剛升上意乙的Prato有意購入Fiorentina中場Dell’ Angelo,雙方廢盡多番唇舌,就是不能就轉會費達成共識,此時調解員Giacchetti提出,既然如此,不如就由雙方同時擁有這位球員吧﹖結果co-ownership就此誕生。

Co-ownership的運作頗為有趣,當A球會提出與B球會共同擁有C,如果事成,A和B各自擁有球員的50%,球員C將由B隊轉為A隊效力,A隊會支付球員薪金。租約期滿後,兩家球會將同時出價一次以購入對方的50%擁有權,最後價高者得 (稱為 the envelopes)。如遇上D球會提出收購,D球會可選擇購入其中一半或完全擁有,但如果是完全擁有,那麼價錢必須是A和B都同意才可。假如A不同意,B也可以提出go to the envelopes去解決。由此可見co-ownership可以令轉會交易變得極其複雜,很易嚇怕其他聯賽的球隊。

Co-own一名球員在意甲來說非常普遍,近年來,GiovincoAdriano等球星都是co-ownership制度下的受惠者。而現役球員中有超過160名是由兩家球會共同擁有,當中亦不乏球星,包括在世界杯表現可人的Cuadrado (Udinese,Fiorentina)、助攻讓「巴神」頂羸英格蘭的Candreva (Udinese, Lazio) 、上季表現驚人的Berardi (Sassuolo,Juventus,上圖左),還有上季意甲神射手,剛轉投多蒙特的Immobile (Torino,Juventus,上圖右)。意大利方面決定結束co-own製度是因為這可以讓意甲跟其他聯賽接軌,令轉會變 得簡單得多﹔而且,稅收及球會帳目也較易監察管理。有關co-ownership的有趣故事其實也不少,有興趣可以在延伸閱讀裡找到,網上也有很多這些故事。只可惜,隨着co-ownership行將被淘汰,此後不會再有這類故事了。

Co-own制度縱使複雜,但凡事也有兩面,這個制度不是沒有可取之處的。在現行的租借球員制度中,租借的一方只會着眼於球員對球隊成績的影響,如果發現對球隊成績沒有幫助,便將其投閒置散,反正借用期後便會歸還,不理會球員發展。相反,如果球會有球員的一半擁有權,便有更大動力去好好照顧球員,而就算投資失利,風險和成本都低一半﹔再者,能在球員身價減半之下邀得有能力(或潛力)的球員來投,對財力較細的球會絕對是一件好事。當然,這個制度絕不是一面倒保障較小的球會:大球會人才過剩下,讓另一家球會代為培養球員,若然最後成才,大球會也能賺取更高轉會費,甚至是在共同擁有期後購回另一半擁有權收歸己用。當初Torino低價買入Immobile一半擁有權,最後Immobile成才,Torino付出低價便受惠到其22個聯賽入球之餘,也能在球會成才轉會後分到一半利潤,球會的付出得到回報,而Juventus的一眾星級前鋒令Immobile無機會上陣,但由於在其他球會得到機會上陣而大幅進步,結果Juventus也因而意外獲得一筆可觀轉會費。

由此可見,現行做法確實有得有失,co-ownership制度來到終結的一刻,令人惋惜。制度要面臨被淘汰,錯未必在制度本身,客觀環境條件也是重要一環。個人認為,此做法其實可推而廣之,可惜少數很難不服從多數,跟不上主流的難免被淘汰。希望這個改變,不會對現行聯賽尚存的平衡帶來更大衝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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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http://forzaitalianfootball.com/2014/05/the-end-of-an-era-in-serie-a-the-co-ownership-contract/

http://outsideoftheboot.com/2014/04/12/should-the-premier-league-adopt-serie-as-co-ownership-system/

http://www.espnfc.com/blogs/73/post/1845887/italys-co-ownership-of-players-antiquated-but-purpose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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