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撚,出文屌鳩你係我作為一個人既義務
事先聲明:內文的粗口會比你想像中的多,請小心服用。
以及,此文鼓吹歧視,不過不是歧視同性戀,而是歧視耶撚。
文章由兩句耳熟能詳的話開始,
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以及
神愛世人。
神愛所有人,但討厭同性戀者。
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信徒比其他人更平等。
千百年來,我地對呢群人既打壓仲未夠咩?
你有你既宗教自由,你鐘意信一本科幻小說係閣下既自由。
同樣,人地鐘意同咩人一齊生活亦都係人地既自由,關你撚事?(按:文內會不斷出現呢四個字)
關你「宗教」咩事?
但就係有一堆好事之人,攞住本幾千年前既書,就話本書唔係咁講喎!本書唔比喎!
去你的科幻小說,關你撚事。
你一班人,睇完本書,起左個同好會,然後訂立左一堆大家需要共同遵守的契約。無問題,咁係你地既事。
正如和尚要光頭,伊斯蘭教唔準食豬肉,我屋企過左十二點唔準開電視咁。只要個團體內既人認同,又唔影響到團體外既人,冇人理你地訂立咩規矩。
你信呢個教,自然要守呢個教既規則,冇問題。 不論個規則合唔合理,都係個團體既契約,個人與團體之間的一種不成文合約。
但其他人,那些非教徒,你管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者,宗教憑什麼去干涉他們的人生自由?
這種霸道的行為和幾百年前中國的皇帝獨裁有咩分別?
但而家天主教,基督教,居然敢管埋人地既婚姻!關你撚事?
佢地仲大義凜然咁話,自己作為神既信徒,要將「真理」推傳到全世界!作鹽作光?呸!
你係教徒炸!你唔係神啊!你憑咩咁自私,覺得自己相信既野就係真理?就覺得要全世界都要跟你本書個套?
唔係一句「為你好」,「覺得係岩」就大撚曬架!
耶撚們,你試下伊斯蘭教話佢覺得唔食豬肉係為你好,你食豬肉會落地獄,所有全世界都唔準食豬肉!
或者,佛教逼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無神論者,全部都要拜四大金剛。
呢個唔係宗教自由,係宗教霸權!自由係各有各做,而互相之間唔會干涉對方。
你要推廣你既教義,唔係反同,更加唔係不斷打壓異己,而係--繼續扑野! 你相信人應該男女結婚,咪繼續結婚囉!做咩唔比其他人結婚姐?
人地要同咩人結婚,關你撚事咩!
宗教,說到底只是一群信念一致的人聚在一起。
你們的權力就和其他人,和那些同性戀的,和那些無神論的,和那些相信士多啤梨奶昔神的人一樣。
什麼時候,宗教有了「權力」賦予他人權力?
你真係當自己係神?
滿口真理道路生命,卻不斷用盡所有手段心思打壓異己。
這種偽善,要不是無知,要不是邪惡。
舉個極端的例子:
性交轉運,犯人也會滿口:「都係為你好,你唔同我性交就等住落地獄啦!你有權選擇架!我神幾偉大?你話我教係邪教?NO!我教都有開明既人唔性交轉運架!恐怕XX教就無咁既自由。」
因為自己經常圍讀既一本書就決定他人的權利,我睇完金庸要求少林寺藏經閣一定要有一個掃地僧得唔得?
只怕少林寺方丈都忍唔住同你講:「關施主撚事乎?」
天主教加上基督教可以說是世上最大的宗教。但其野蠻不講理的程度也是眾教之冠。 天主/基督教和其他教派同屬宗教,又為何自以為有比其他宗教(如伊斯蘭教)「更大」的權力連非信徒都要干涉呢?
明顯沒有,就算他口上說得多義正詞嚴也沒有。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我看不出任何道理的所謂「理由」反對同性戀結婚,這裡也一併反駁。
1)家庭的定義是一男一女
說這話的人,請用點常識,或知識,如果你們還有的話。
任何詞語的定義都不是從天上跌下來的,而是人們決定的。
換言之,定義是可以改的,而且,大部份字的幾乎都是不斷在改變,改善。
歷史層面上,家庭的定義曾經就出現過一男多女,一女多男,某些古時的小數民族還會出現多男多女。
而且只要對中國歷史有些少理解,就會知道中國歷來對家庭的定義都是多妾制。
如果定義是那麼神聖不可改變,那家庭的定義是不是應該恢復一夫多妻制?
因為定義問題,所以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完全是把本末倒置了。
正正是有這種需求,我們才有必要改變這種不合時宜的定義。
2)傳宗接代
這種人應該先做個身體檢查,如果他們不育的話,應該拿去「不人道毀滅」。
再說,不想結婚的人,也應該不人道毀滅。
當然,還有不想生小孩的人,一併不人道毀滅。
這是什麼圈養人類的低能兒想法?
既然上述的人都能夠結婚,那為什麼偏偏是同性戀者因為不能生育就要剝奪他和愛人結婚的權利?
其實結婚要做的事多著呢?要不這樣,不能買樓的人,也立法讓他們不能結婚好了。成家立室嘛!
不能立室是不是也沒必要結婚了?當然,性交戴安全套的人也不能結婚,這一點一定要在婚紙上寫好。
傳宗接代,是傳我的宗接我代。關你撚事?
極端耶撚甚至會話同性婚姻合法化,人類就會絕種滅亡。
如果要說令人類滅亡,歷史上死人最多,最殘酷的戰爭,都是宗教戰。
除了看科幻小說之外,耶撚請有空多看看歷史。
3)家庭倫理
這論點最熱鬧,也最多人覺得是對的。 在我看來,這個論點最好笑。
先把他們的「論據」大約抄一次給大家看。
家庭是由父母組成的,沒有了父親或母親的小朋友會在一個不正常的倫理觀下成長。
爸爸,媽媽,那一位是可以缺少的?他們互補不足,擔任著不同的家庭角色,這不是兩位父親或兩位母親可以填補的。
認同同性婚姻等同認同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位是不重要的。例如同志歌手 Elton John 兩名兒子的出世紙上,皆寫了他的男伴David 為孩子的「母親」。那位辛苦懷胎十月的母親在哪裡?
大致上是這樣,萬變不離其中。然而,這些問題真的無法回答嗎?
孩子真的想知道,那位辛苦懷胎十月的母親在哪裡?
去問那兩位把你遺棄的親生父母!
這種論點道出一種思想:同性戀家庭會造成孩子不幸福,不健康的成長。
狗屁不通!這話好像說得孩子本身是石頭爆出來似的,這孩子的不幸福,不是因為他有兩位父親,或者兩位母親。
而是有一對異性戀男女,把他生下來,然後丟棄了他,等其他人來領養。 他不是本來身在一個幸福的,健康的,有父有母的家庭。然後某一天,兩個同性戀者衝進家裡把孩子搶了過來。令他變成不幸福,不健康。
同性戀家庭的孩子失去父愛/母愛不是同性戀者的責任,而是遺棄者的責任。
好像大家都好像刻意忘了是誰讓被領養的小孩失去父愛和母愛似的。
這怎麼變了領養者的責任?不管領養者是男人,女人,人妖。他們做的事,都是替異性戀父母執手尾。
如果令孩子不幸福,不健康就不應結婚,那不是這些異性戀者才是罪魁禍首嗎?
因為,同性戀是不會生育的。
領養者的條件是領養的問題,包括家庭環境,生活條件,各項因素。而不是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4)禮崩樂壞
極端既甚至會話同性戀合法鼓勵離婚,亂倫,未婚懷孕,通奸,出軌。
總之就禮崩樂壞,地球爆炸咁滯。
一,呢種講法十分滑坡,論點與論據之間無足夠關聯。
再退一萬步黎講,就算真係會禮崩樂壞,亦都唔係禁止同性戀結婚既原因。
禮崩樂壞是你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 同性戀結婚沒有問題,倒是你的道德出了問題。
5)鼓勵其他性少數結婚
包括近親結婚,人獸結婚,人與死物結婚等等。
他們的論點是既然同性戀能結婚,那為什麼XXX不能結婚了。
首先,前句與後句是各不相干的。
不然,我也可以說既然異性戀可以結婚,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
耶撚們,你們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其次,不同情況可否結婚,是各自的問題。
舉個例子,同性婚姻合法化,那麼父女結婚是否也該合法化?
那是異性戀的問題,不論同性婚姻合法與否,都不會為父女結婚提供直接論據。
比如說:近親不能結婚是因為基因問題。這是各自的事,不能將所有性少數混在一爐討論。
又再退一萬步說,假設有一天解決了基因問題,近親結婚又有什麼問題?
最重要,關你撚事?
什麼?你接受不了?
你接受不了是你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
6)教壞細路,令更多細路變成同性戀
耶撚這種無邏輯無知識無常識的人才會教壞細路,知道嗎?
同性戀為何是「壞事」呢?
而且,合法化不會令更多細路變成同性戀,這只是你們另一個毫無根據的幻想。
雖然就算有,也沒有問題。
7)言論自由
這不是耶撚反同的論點,而是當你說完上述反駁,他們退無可退,就會和你說:「我有言論自由,我講下姐,你唔鐘意咪唔好聽囉!」
自由,不包括打壓他人的自由。
就好像你總不能說我有歧視殘疾人士的自由吧?
所以當然,宗教也沒有歧視同性戀的「自由/權利」。
寫完。想講既係咁多,冇咩特別。睇完未走既耶撚,歡迎反駁我。
反駁之前,別忘記先用腦思考一下。
以及,此文鼓吹歧視,不過不是歧視同性戀,而是歧視耶撚。
文章由兩句耳熟能詳的話開始,
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以及
神愛世人。
神愛所有人,但討厭同性戀者。
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信徒比其他人更平等。
千百年來,我地對呢群人既打壓仲未夠咩?
你有你既宗教自由,你鐘意信一本科幻小說係閣下既自由。
同樣,人地鐘意同咩人一齊生活亦都係人地既自由,關你撚事?(按:文內會不斷出現呢四個字)
關你「宗教」咩事?
但就係有一堆好事之人,攞住本幾千年前既書,就話本書唔係咁講喎!本書唔比喎!
去你的科幻小說,關你撚事。
你一班人,睇完本書,起左個同好會,然後訂立左一堆大家需要共同遵守的契約。無問題,咁係你地既事。
正如和尚要光頭,伊斯蘭教唔準食豬肉,我屋企過左十二點唔準開電視咁。只要個團體內既人認同,又唔影響到團體外既人,冇人理你地訂立咩規矩。
你信呢個教,自然要守呢個教既規則,冇問題。 不論個規則合唔合理,都係個團體既契約,個人與團體之間的一種不成文合約。
但其他人,那些非教徒,你管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者,宗教憑什麼去干涉他們的人生自由?
這種霸道的行為和幾百年前中國的皇帝獨裁有咩分別?
但而家天主教,基督教,居然敢管埋人地既婚姻!關你撚事?
佢地仲大義凜然咁話,自己作為神既信徒,要將「真理」推傳到全世界!作鹽作光?呸!
你係教徒炸!你唔係神啊!你憑咩咁自私,覺得自己相信既野就係真理?就覺得要全世界都要跟你本書個套?
唔係一句「為你好」,「覺得係岩」就大撚曬架!
耶撚們,你試下伊斯蘭教話佢覺得唔食豬肉係為你好,你食豬肉會落地獄,所有全世界都唔準食豬肉!
或者,佛教逼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無神論者,全部都要拜四大金剛。
呢個唔係宗教自由,係宗教霸權!自由係各有各做,而互相之間唔會干涉對方。
你要推廣你既教義,唔係反同,更加唔係不斷打壓異己,而係--繼續扑野! 你相信人應該男女結婚,咪繼續結婚囉!做咩唔比其他人結婚姐?
人地要同咩人結婚,關你撚事咩!
宗教,說到底只是一群信念一致的人聚在一起。
你們的權力就和其他人,和那些同性戀的,和那些無神論的,和那些相信士多啤梨奶昔神的人一樣。
什麼時候,宗教有了「權力」賦予他人權力?
你真係當自己係神?
滿口真理道路生命,卻不斷用盡所有手段心思打壓異己。
這種偽善,要不是無知,要不是邪惡。
舉個極端的例子:
性交轉運,犯人也會滿口:「都係為你好,你唔同我性交就等住落地獄啦!你有權選擇架!我神幾偉大?你話我教係邪教?NO!我教都有開明既人唔性交轉運架!恐怕XX教就無咁既自由。」
因為自己經常圍讀既一本書就決定他人的權利,我睇完金庸要求少林寺藏經閣一定要有一個掃地僧得唔得?
只怕少林寺方丈都忍唔住同你講:「關施主撚事乎?」
天主教加上基督教可以說是世上最大的宗教。但其野蠻不講理的程度也是眾教之冠。 天主/基督教和其他教派同屬宗教,又為何自以為有比其他宗教(如伊斯蘭教)「更大」的權力連非信徒都要干涉呢?
明顯沒有,就算他口上說得多義正詞嚴也沒有。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我看不出任何道理的所謂「理由」反對同性戀結婚,這裡也一併反駁。
1)家庭的定義是一男一女
說這話的人,請用點常識,或知識,如果你們還有的話。
任何詞語的定義都不是從天上跌下來的,而是人們決定的。
換言之,定義是可以改的,而且,大部份字的幾乎都是不斷在改變,改善。
歷史層面上,家庭的定義曾經就出現過一男多女,一女多男,某些古時的小數民族還會出現多男多女。
而且只要對中國歷史有些少理解,就會知道中國歷來對家庭的定義都是多妾制。
如果定義是那麼神聖不可改變,那家庭的定義是不是應該恢復一夫多妻制?
因為定義問題,所以不能接受同性婚姻完全是把本末倒置了。
正正是有這種需求,我們才有必要改變這種不合時宜的定義。
2)傳宗接代
這種人應該先做個身體檢查,如果他們不育的話,應該拿去「不人道毀滅」。
再說,不想結婚的人,也應該不人道毀滅。
當然,還有不想生小孩的人,一併不人道毀滅。
這是什麼圈養人類的低能兒想法?
既然上述的人都能夠結婚,那為什麼偏偏是同性戀者因為不能生育就要剝奪他和愛人結婚的權利?
其實結婚要做的事多著呢?要不這樣,不能買樓的人,也立法讓他們不能結婚好了。成家立室嘛!
不能立室是不是也沒必要結婚了?當然,性交戴安全套的人也不能結婚,這一點一定要在婚紙上寫好。
傳宗接代,是傳我的宗接我代。關你撚事?
極端耶撚甚至會話同性婚姻合法化,人類就會絕種滅亡。
如果要說令人類滅亡,歷史上死人最多,最殘酷的戰爭,都是宗教戰。
除了看科幻小說之外,耶撚請有空多看看歷史。
3)家庭倫理
這論點最熱鬧,也最多人覺得是對的。 在我看來,這個論點最好笑。
先把他們的「論據」大約抄一次給大家看。
家庭是由父母組成的,沒有了父親或母親的小朋友會在一個不正常的倫理觀下成長。
爸爸,媽媽,那一位是可以缺少的?他們互補不足,擔任著不同的家庭角色,這不是兩位父親或兩位母親可以填補的。
認同同性婚姻等同認同父親或母親其中一位是不重要的。例如同志歌手 Elton John 兩名兒子的出世紙上,皆寫了他的男伴David 為孩子的「母親」。那位辛苦懷胎十月的母親在哪裡?
大致上是這樣,萬變不離其中。然而,這些問題真的無法回答嗎?
孩子真的想知道,那位辛苦懷胎十月的母親在哪裡?
去問那兩位把你遺棄的親生父母!
這種論點道出一種思想:同性戀家庭會造成孩子不幸福,不健康的成長。
狗屁不通!這話好像說得孩子本身是石頭爆出來似的,這孩子的不幸福,不是因為他有兩位父親,或者兩位母親。
而是有一對異性戀男女,把他生下來,然後丟棄了他,等其他人來領養。 他不是本來身在一個幸福的,健康的,有父有母的家庭。然後某一天,兩個同性戀者衝進家裡把孩子搶了過來。令他變成不幸福,不健康。
同性戀家庭的孩子失去父愛/母愛不是同性戀者的責任,而是遺棄者的責任。
好像大家都好像刻意忘了是誰讓被領養的小孩失去父愛和母愛似的。
這怎麼變了領養者的責任?不管領養者是男人,女人,人妖。他們做的事,都是替異性戀父母執手尾。
如果令孩子不幸福,不健康就不應結婚,那不是這些異性戀者才是罪魁禍首嗎?
因為,同性戀是不會生育的。
領養者的條件是領養的問題,包括家庭環境,生活條件,各項因素。而不是同性戀婚姻的問題。
4)禮崩樂壞
極端既甚至會話同性戀合法鼓勵離婚,亂倫,未婚懷孕,通奸,出軌。
總之就禮崩樂壞,地球爆炸咁滯。
一,呢種講法十分滑坡,論點與論據之間無足夠關聯。
再退一萬步黎講,就算真係會禮崩樂壞,亦都唔係禁止同性戀結婚既原因。
禮崩樂壞是你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 同性戀結婚沒有問題,倒是你的道德出了問題。
5)鼓勵其他性少數結婚
包括近親結婚,人獸結婚,人與死物結婚等等。
他們的論點是既然同性戀能結婚,那為什麼XXX不能結婚了。
首先,前句與後句是各不相干的。
不然,我也可以說既然異性戀可以結婚,那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
耶撚們,你們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其次,不同情況可否結婚,是各自的問題。
舉個例子,同性婚姻合法化,那麼父女結婚是否也該合法化?
那是異性戀的問題,不論同性婚姻合法與否,都不會為父女結婚提供直接論據。
比如說:近親不能結婚是因為基因問題。這是各自的事,不能將所有性少數混在一爐討論。
又再退一萬步說,假設有一天解決了基因問題,近親結婚又有什麼問題?
最重要,關你撚事?
什麼?你接受不了?
你接受不了是你的問題,不是同性戀的問題。
6)教壞細路,令更多細路變成同性戀
耶撚這種無邏輯無知識無常識的人才會教壞細路,知道嗎?
同性戀為何是「壞事」呢?
而且,合法化不會令更多細路變成同性戀,這只是你們另一個毫無根據的幻想。
雖然就算有,也沒有問題。
7)言論自由
這不是耶撚反同的論點,而是當你說完上述反駁,他們退無可退,就會和你說:「我有言論自由,我講下姐,你唔鐘意咪唔好聽囉!」
自由,不包括打壓他人的自由。
就好像你總不能說我有歧視殘疾人士的自由吧?
所以當然,宗教也沒有歧視同性戀的「自由/權利」。
寫完。想講既係咁多,冇咩特別。睇完未走既耶撚,歡迎反駁我。
反駁之前,別忘記先用腦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