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是你,並非另一個自己。


每當有人問我拍拖開心嗎?
我都會浮起一種異樣的感覺。
我無法雀躍地說我很甜蜜快樂正如沐春風,
但也不是苦澀變態自虐地痛愛著。
都不是。
我不知道,原來戀愛也可以如此弔詭難喻。

在最初的最初,我以為自己很了解你,我以為我們很相似。
我們觸及彼此的心靈,我們回答對方尚未說出口的問題,我們甚至cap了同一幅漫畫的圖。
曾經,我以為我們是世界上最接近的人。

直至你無法感受到我的心碎,我總默默淌淚;直至我一次又一次揣摩不到你的心意,聽不見你的絃外之音──
於是我不得不承認,其實我們並沒有想像之中那麼理解對方。
這樣的認知令我很難受,我懼怕愛情漸漸消逝於我們之間。
我不願意和你「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
我不想和你做朋友,我只想和你做情人。

時日愈久,我愈看見我們的不同。

比如對於戀愛,我總是那麼直率熱情激烈,
但你卻那麼深邃恬靜淡然。
剛好,和我完全相反。

我們只相差一年,那一年卻像洪溝,把我們分隔在兩個世代。
你像舊時代的人,出街拖手已是盡矣(你說怕別人看到我們擁抱接吻會尷尬,我們道別的時候竟是親額頭!)。
在你面前,我像走得太前的死𡃁妹。
我一見你就會飛撲過去,最好可以像樹熊一樣永遠掛在你身上,緊緊抱著你。
但你總是一再輕輕把我推開。
我很困擾。

你說你也很喜歡我,你說看見我你也很快樂,你說你只是壓抑著對我的感情。
但我感受不到呀。
你總是那麼淡淡然。
甚至我說:「我好鍾意你,好掛住你呀!」
你卻是輕描淡寫地回答:「唔使太鍾意我,唔使太掛住架。」
這些都會令我心一沈。
你像冷冷無情的水,一再潑熄本來灼熱似火的我。

我很明白要改變一個人是多麼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
我從來沒有成為過懵懂純真的少女。
我也深深明白你不願屈服於別人的渴望之中。
所以我對自己說,我有兩個方法。

一:我繼續故我,忠於自己,毋須理會對方反應。
學習「愛你是我的事情,與你無關」。
但很明顯,我並非這一類人。
如果我愛你,你的一舉一動將牽扯著我。

二: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我之所以不快樂,全因我自覺付出很多,對方太少。
既然這樣,我就少做一點。
只要彼此平衡,問題便得以解決。
但抑壓情感很辛苦,不做自己也違反我的信念。

於是我經常於徘徊於方法一與二當中。
累。
我很累。
原來戀愛竟可以令人如此疲累。

然後有一日我和你講起:
「點解你成日喺我話好鍾意你好掛住你之後,你都話唔使太鍾意唔使太掛住呀!」
我半賭氣地說:
「咁呀,我以後鍾意你少啲,唔掛住你喇!」
與其說嬲,不如說我其實很想哭。
「咁又唔得喎!」
「咩唔得?你就係想要咁!你成日叫我唔使太鍾意你唔使太掛住你架啦!」
「我話唔使太多,但都唔可以少。啱啱好就夠。」
你再重覆一次:
「啱啱好就得,唔多又唔少。」
看著你那得意的神情,我簡直想打打打打你。

但我大概漸漸理解你這個人。
你討厭所有庸俗的浪漫與甜蜜。
所以那時我們去玩黑暗中的對話,那些情侶在影影影自拍留念,
你問我會不會羨慕,然後說自己永遠不會做這些事。
你真的完全不和我打卡。
FACEBOOK沒有一張我們的合照。
我懷疑有些網友會當你是我FF出來的男朋友。

對於親密你有自己一套獨特的看法。
比如你會覺得不和誰講我們的事就是最適合的處理手法。
因為那是一條界線,說明著「與你無關」。
但直白又急躁的我總無法霎時間就領悟到你那拐彎的浪漫。
我只聯想到你不願和對方表明我們的關係。

我問自己。
戀愛到底是甚麼樣的一回事?
難道不是學習和一個陌生人共同走進彼此的生命嗎。
難道我其實是要與自己戀愛嗎。

明明工作忙碌的你每天都會打好幾通電話給我,
明明下班後已精疲力盡的你只要我有空便會和我晚飯再趕回遙遠的家,
明明不太喜歡在外有親密舉動的你間中也會悄皮地大大力抱起我,
明明討厭拍照的你也一再和我自拍(雖然真係好少,仲要DEL好多相!)。
這些,難道不是你愛的表現嗎。

我當然知道每個人對愛的表達可以有所不同。
只是在實際應用當中,我一時間無法適應。
會不會,你對於我的熱情其實也無所適從?

但戀愛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們學習為對方放下自己,
我們也學習在愛情之中保存自己。

戀愛,其實是一場角力。
大概,人與人的關係本就如此。

我喜歡願意為對方放下自己的我們,
我也喜歡在愛之中仍然堅持自己的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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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戀愛  男女大不同  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