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懂得用自己方式去愛到頭來也是另一種自私


世上有一些好「好」比單純的醜惡更可怕。
網上久不久便會流傳一幅爛身爛世的貧窮父母拖著同樣爛身爛世苦著一張臉的孩子的
孩子右腳穿上父親給予的皮靴,左腳是母親的皮鞋。
圖上的caption是:
‘ Never complain about the things your parents could not give you… it was probably all they had.’

這張圖一直每隔一段時間便會浮面,大概是不知誰誰誰又like了或share了。
當然,我明白背後在傳達的是甚麼:不要埋怨你所得到的,因為那是父母為你獻盡最好甚至是犧牲自己所給你的。

但我每一次,每一次都覺得那個小朋友好可憐。
我們生而為人,總有自己的慾望與喜好。
我假設那小孩並沒有想要一雙名牌波鞋,他只是想要一雙普通的鞋,只是不想要兩邊各一隻不同的鞋子。
這真的是很過份的要求嗎?
當如此簡單的要求也無法達成,埋怨一下真的要心存內疚,真的必須要學懂體諒嗎?

(不好意思,我覺得大人沒有能力真的不要生小孩啊。能力不一定指金錢。)

如果必須在在大人和小孩中作出選擇,我永遠站在小孩那邊。
小孩子依賴父母是理所當然的,小孩子渴望美好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在想,如果父母無法提供美好的生活環境予小孩才更需要歉疚呀,父母理應努力讓小孩過上好的生活,而不是像制圖者般把責任推向「小孩不懂體諒父母」的方向。

所謂愛,絕不是「我已給予你我的最好」便可以大大聲宣稱無愧於心。所謂愛是,把目光放在對方身上,給予他所需要所冀盼的東西。
就像我們送禮物呀,不要把自己喜歡的送人,要送別人喜歡的給他。
因為世上總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

我曾說,我在你眼中再看不見自己。
當時你的眼神流露痛苦。
天知道我也在忍受極大痛楚。
我在想自己真殘忍,因為我分明知道你是用盡力氣去愛我,給予我你的最好。
我到底是在難過甚麼。
我有資格控訴嗎。

很久很久以後我才明白,你的確沒有保留地為我傾出自己,但你從來沒有真正留意過我需要的是甚麼。

或者,愛就是放下自己,包括自己認為的最好。

我們凝望對方,除了把對方的身影收藏於瞳孔之內,更重要的大概是看得見皮囊之內的靈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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