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戀愛步入第三、第四年……


拍拖超過六年的朋友都說,第三、四年會是兩個人能否再進一步或維持下去的一大關卡。
這樣說著的他們現在和另一半都相當甜蜜與親密。
看著也覺幸福。
完全無法想像兩、三年前他們對另一半的冷淡和疏離。
當時我都以為他們會分手了。
很記得有個她說:「又唔係唔鍾意,但有時真係會唔想見到佢,係好唔想,會覺得一個人更輕鬆。」

不想見到一個正在和自己戀愛的人?
這樣的關係到底可以維持多久呢?
我不明白。

到後來自己戀愛了,分手了,再戀愛,才稍為明白一點他們的意思。
果然,有些階段沒有到達就是沒有。
想起某個朋友這時都會幽幽地說:「我未試過拍咁耐拖,真係未試過淡咗係點。我拍拖通常都仲係鍾意緊對方時已經被分手……」(抱抱)

拍拖的頭一兩年是關係的蜜月期,熱戀至少先去掉一個月至數個月不等。後來的時間都用在認識對方、摸索彼此相處模式、磨合不同地方、一起參與不同活動等,忙個不停。
兩年時間過去,眼前的這個人對你來說變得再熟悉不過(有些人連對方身邊的家人和朋友都會變得熟絡),你會知道對方的習慣、思考模式甚至講笑的位置……
我今天不是想討論如何維持關係的熱度或探討戀愛有可能一直保鮮嗎之類的話題。(自己努力、自己用腦啦,好嘛?)
只是最近才更明白為什麼會有「合久必分/婚」這句說話。

當關係穩定下來,並不單指新鮮感褪去這件事。
而是你能更明確感受到彼此間的特性,已經被解決的問題和永遠不能解決的問題在時間大神的幫忙下,猶如黑暗中的塵埃被光線照亮,無所遁形,一一呈現。
可以改變的都已經改變,無法改變的「想來一輩子都會這樣」是非常合理的推測,不要用未知去欺騙自己。
兩年或三年不算短卻也不叫長的日子,你需要思考餘下的人生是否要繼續和這個人度過。
選擇和這個人一起,意味著你放低其他的可能性,包括遇到更適合的對象或是單身的自由。
當然,如果你是會外遇的人,如果你是騎牛搵馬的人自然無需煩惱。

如此,有些人分手是因為討厭婚姻,有些卻與婚姻無關,而是結婚這件事具體地把你和另一個人捆綁,逼使你無法不思考下半生究竟想不想和這個人連結在一起。
雖然結婚也可以離婚,但畢竟和分手有點不一樣。
不過我不是說不分手的人都要/都會去結婚喇,也不是人人適合婚姻生活(這還是一個結了婚多年朋友的肺腑之言),一直在一起的話我覺得和婚姻無異了啊。
都是守護著彼此。

拍拖超過六年的朋友都說,跨過了就會有另一波的甜蜜在等著你。
有些時日是需要捱過去。
至於七年之癢……暫時還未聽到相關分享,也沒有經歷過,只能等過後再和大家分享了。
希望會有這個機會吧,希望到時我還在寫字你也還在看我的文章。

僅祝大家愛情順利,好好珍惜身邊的人,但也不要因為棄之可惜而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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