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吐筆快︰訓練的錯? 由《蝙蝠俠》說到催淚彈

警察其實只是配手槍的兵,不問因由,不變通,照章做事,總覺得上司的話準沒錯。市民違不違法只視乎該行為是否與上級的話相衝突。正如《蝙蝠俠: 黑暗騎士堀起》中炸橋的警察,警告「羅賓」上前一步便開槍,兩步則炸橋,完全妄顧校巴上數十名的兒童的存活。哥咸城內的核彈遲早會爆,理應讓孩子先走,留條活命,畢竟社教化中深植孩童婦孺先走,讓最欠自救能力的提早逃險。

炸橋的警察

然則,那警察卻下令炸斷大橋,理由竟然仍是上級的指示:不準住任何人離開哥咸城。到底警察是欠缺智力判斷對錯,還是當上司的說話是聖旨?


回想上學時批評思考那堂課,教授說得興起,講及他朋友在本地警校受訓模式: 訓練官說一,其他人不得說二,命令如山,整個訓練是要受訓員服從指令。教授問起除了投催淚彈外還有甚麼對應示威者,其友人一直回答「不會的、不會的,上司不會把行動升級的」。又問如果真的會時警察會怎樣做? 回答: 「只好做吧,反正上頭的話不會錯。」 由此得知,這是訓練的黑暗面,不能說全錯,執法人只員自身要服從既定程序/方式辦事,可惜這是把人訓練成一批批聽話的警犬,聽入耳的只有命令,其他统统選擇性失聰應之,有時明知錯的,仍然會做。 所以棟篤神-黃子華取笑事件中的警員是業餘技彈者,抽得正好,事實也如此,一群按章辦事的人。正如《蝙》中的那位。

此文只是隨電影含意而寫,別無映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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