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球例更新:有關手球判罰及十二碼處理等

  日前,國際足協理事會 (IFAB) 舉行了第133屆大會,會議通過了修訂現有的部份規則,並於下賽季(19/20)正式實行。當中最受關注的某過於是有關手球及十二碼的部份。


  足球場上的手球素來引起爭議,現在IFAB表明將會為手部的擺放位置定出框架。簡單而言,雙手擺放在身體兩側是合理,但假如擴張了就屬於不當地擴大防守面積。同時,當進攻方處於入球機會的時候,不論你是否有意或無意,假如你的手部離開適當範圍並觸球,都會判定為手球。


  有關十二碼方面,尚未成為定案。不過可分為兩部份,第一部份是門將由以往需要雙腳觸及白線,變成准許單腳踏線;第二部份,當門將成功撲救對方的十二碼,或撞柱彈出場內,將即時判為龍門球


  除了上述兩部份,還有下列:

  • 換人時,被換走的球員需從最接近的邊線離開,防範拖延時間。

  • 球證可對教練或相關職員出示紅黃牌。

  • 處理罰球時,攻方必須距離人牆一米以外。

  • 當進攻時足球被球證身體阻礙,球證會暫停比賽並以拋球形式交予進攻方;而防守方此時需遠離四米以外。

  • 開龍門球時,隊友可走到禁區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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