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雷斯「偷雞」成功,責任在於卡頓保嗎?
不經不覺,新一輪英超聯賽已準備展開,而談到上輪聯賽的焦點戰,相信大部份球迷均會聯想起利物浦1:1賽和車路士的比賽。該仗中,大衛雷斯處理的罰球,則引來不少的爭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W6PIoaiFA
賽後,利物浦門將米奴列於訪問中,揚言自己聽不到當值球證卡頓保「吹雞」,而事實上,卡頓保在韋利安把皮球放於罰球點上,被吹起哨子,而大衛雷斯則迅即把皮球送入網內。至於米奴列當時則在指揮隊友防守,完全不為意巴西人已起跑,並進行射門。
事實上,有不少球證在處理自由球時,均會主動示意雙方的球員聽從哨聲,才正式繼續比賽,因此球迷能夠不時於比賽中,看到球員吹停「快開」罰球的環節,好讓球賽能夠更公平、流暢的進行。
不過,卡頓保是次則成功作了一個反例,皆因他在控制利物浦的人牆距離後,便退後至離門30碼左右的位置,並立馬吹響哨子,沒有理會在場球員有否留意自己的哨聲和舉動。老實說,當時有所反應的車路士球員,亦只有寥寥數位,其中包括大衛雷斯,而在皮球置於罰球點的韋利安,亦是反應不及的。
翻查球例,寫明球證僅能在一個情況下,示意自由球重開,就是球證在未有舉手示意球賽繼續時,皮球卻直接成功直接得分,那麼球證則需要讓自由球重開,這意味著拒絕皮球「快開」,是球證的主觀意見,而非客觀的判決。
(利物浦2:2韋斯咸,球證卡頓保舉手示意後,再吹雞,0:0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o15pccwHDs
球例更指出,球員們需接受球證於場上的任何判決,即使判決有錯,亦必須接受。換言之,卡頓保的做法絕對符合球例、並無不妥,而大衛雷斯是次之所以能夠取得入球,全因在米奴列不夠集中。
事後,利物浦主帥高普於訪問中,談到此事:「我們必須為自由球做好準備,但米奴列當時的表現實在令人意外。不過,即便他做足準備,相信亦難以救出大衛雷斯的射門。」
此番的發言或在某程度上意味著,高普認為失球的責任,不在於球證卡頓保沒有主動示意球賽繼續,而是米奴列不夠集中,讓大衛雷斯成功「偷雞」。
正所謂「經一事、蔡一智」,相信米奴列日後在面對罰球時,肯定會再倍留意,而高普亦不會讓麾下弟子犯上同樣的錯誤兩次。
國際足協球例 - 2016-2017(已獲IFAB授權翻譯之中文版本):
http://www.hkfa.com/upload/laws/2016-17%20%E8%B6%B3%E7%90%83%E7%90%83%E4%BE%8B-20170103.pdf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cW6PIoaiFA
賽後,利物浦門將米奴列於訪問中,揚言自己聽不到當值球證卡頓保「吹雞」,而事實上,卡頓保在韋利安把皮球放於罰球點上,被吹起哨子,而大衛雷斯則迅即把皮球送入網內。至於米奴列當時則在指揮隊友防守,完全不為意巴西人已起跑,並進行射門。
事實上,有不少球證在處理自由球時,均會主動示意雙方的球員聽從哨聲,才正式繼續比賽,因此球迷能夠不時於比賽中,看到球員吹停「快開」罰球的環節,好讓球賽能夠更公平、流暢的進行。
不過,卡頓保是次則成功作了一個反例,皆因他在控制利物浦的人牆距離後,便退後至離門30碼左右的位置,並立馬吹響哨子,沒有理會在場球員有否留意自己的哨聲和舉動。老實說,當時有所反應的車路士球員,亦只有寥寥數位,其中包括大衛雷斯,而在皮球置於罰球點的韋利安,亦是反應不及的。
翻查球例,寫明球證僅能在一個情況下,示意自由球重開,就是球證在未有舉手示意球賽繼續時,皮球卻直接成功直接得分,那麼球證則需要讓自由球重開,這意味著拒絕皮球「快開」,是球證的主觀意見,而非客觀的判決。
(利物浦2:2韋斯咸,球證卡頓保舉手示意後,再吹雞,0:0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o15pccwHDs
球例更指出,球員們需接受球證於場上的任何判決,即使判決有錯,亦必須接受。換言之,卡頓保的做法絕對符合球例、並無不妥,而大衛雷斯是次之所以能夠取得入球,全因在米奴列不夠集中。
事後,利物浦主帥高普於訪問中,談到此事:「我們必須為自由球做好準備,但米奴列當時的表現實在令人意外。不過,即便他做足準備,相信亦難以救出大衛雷斯的射門。」
此番的發言或在某程度上意味著,高普認為失球的責任,不在於球證卡頓保沒有主動示意球賽繼續,而是米奴列不夠集中,讓大衛雷斯成功「偷雞」。
正所謂「經一事、蔡一智」,相信米奴列日後在面對罰球時,肯定會再倍留意,而高普亦不會讓麾下弟子犯上同樣的錯誤兩次。
國際足協球例 - 2016-2017(已獲IFAB授權翻譯之中文版本):
http://www.hkfa.com/upload/laws/2016-17%20%E8%B6%B3%E7%90%83%E7%90%83%E4%BE%8B-201701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