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門將剋星 - VAR?
話說曼聯終於踢咗新一季英超嘅第一場比賽,佢地喺主場對住水晶宮。不過真係出師不利,第一場就喺主場輸 3:1。全場戰況就唔講太多喇,今次主要想講下迪基亞失嘅第二球。
呢球係一球12碼黎嘅,由於連迪路夫喺禁區入面犯手球,經過 VAR 覆核之後球證決定判12碼比水晶宮。首先由艾耶主射,射出一個飛向迪基亞右手邊嘅地波,不過比迪基亞成功捉路撲出,之後再起身沒收埋個波。
仲諗住曼聯可以先維持住落後 0:1 嘅比數繼續踢住先,點知球證又話要睇 VAR。原來係迪基亞喺艾耶射門掂波一刻,佢雙腳已經完全離開白界。而國際足協規例 2020/21 第14章點球部分寫明:「守方之守門員在皮球被踢時,必須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份接觸球門線或與球門線對齊。」,所以球證唯有吹停並要求水晶宮重射12碼,最後改由沙夏操刀並成功射入將賽果改寫為 0:2。
賽後都有唔少關於呢一球嘅討論,有人就覺得呢條例真係多舊魚。以往咁多年啲門將都係咁跳出黎封位架啦,一定係國際足協為咗想有多啲入波先搞啲咁嘅野出黎,搞著啲門將之餘仲搞到場波係咁停,認真無癮。
而另一方面亦都有唔少人認為一路以黎都應該係要加呢條例,因為過往亦都有門將喺攻方開始助跑一刻已經離開白界線走出黎封位,不如愈行愈前去到個波面前呀笨?本身12碼就係要罰守方架啦,有乜理由要益你個龍門可以走出黎咁近封位先?梗係要乖乖地留係白界線前,起腳一刻先可以跳出黎啦。
坦白講雖然我都係一位門將,都想球例可以幫到門將發揮同協助球隊守住個大門。之不過如果唔寫到明幾時可以走出黎,其實又真係可以有排嘈,喺球證角度黎講都真係難做嘅。因為以往同一個情況有啲球證就會吹,有啲又唔會,其實都幾混亂。所以可以話呢條例主要係方便球證做判決,寫到明掂波一刻門將雙腳離開白底就一定係犯規,唔會再有判決不一有排嘈嘅情況。咁大家又覺得呢條例係真係有需要定係多舊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