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嚴重犯規?山齊士走甩紅牌係咪誤判?
【 嚴重犯規? 】
英超 VAR 又一爭議,喺白禮頓對利物浦嘅賽事入面,利物浦入嘅第一球由新加盟嘅路爾斯迪亞斯頂入,不過入波後因為同山齊士相撞後受傷倒地,需要軍醫入場治理。幸好之後迪亞斯都無乜大礙可以繼續比賽,但山齊士撞向迪亞斯嘅動作似乎有機會被以紅牌趕出場下,最後球證一張牌都無出示,引嚟唔少爭議。
當時馬迪普一個長傳彈地波交畀迪亞斯,山齊士已經急不及待出迎。然後迪亞斯見到山齊士出迎就決定立即將個波頂向龍門方向,而山齊士亦都及後即時跳起並以 Spread Save 姿態嘗試封阻,但未能成功掂到個波。
當迪亞斯嘅攻門成功穿越山齊士後,山齊士收唔切制下,擴張咗嘅左手同左腳分別擊中迪亞斯嘅頭部以及胸部。最後個波過咗白界,主球證甸恩判入球有效,但迪亞斯則受傷倒地。VAR 曾經有翻閱片段檢查入球過程山齊士有無因「嚴重犯規」而需被以紅牌趕出場。但最後 VAR 裁判艾治維認為山齊士嘅動作不足以構成「嚴重犯規」,所以甸恩決定令球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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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一個入球過程似乎都令大家心中諗到唔少問題,一於逐一講解下。
Q1. 如果甸恩補發紅牌,係咪會判入球無效,吹返轉頭變 12 碼?
A1. 以呢球嚟講,答案係唔會的。因為主球證甸恩喺個波過白界之後先吹雞,波就因為得益條款就點都照計入,及後靠 VAR 建議下可以補發紅牌趕山齊士出場。但如果甸恩喺攻門過白界前已經吹停,咁甸恩就真係可以以「破壞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嘅規例判罰 12 碼以及將山齊士紅牌趕出場。
其實近年大多數嘅球證特別喺新增 VAR 後,如果見到個波有明顯機會被射入,都好少會喺過白界前吹停球賽,避免引起進攻球隊嘅投訴。先令個波過咗白界先,及後再借 VAR 協助去補返可能需要出示嘅警告。
Q2. 咁呢球點解球證無出示紅牌?
A2. 睇一睇返球例第十二章「犯規及不檢行為」入面嘅「驅逐離場的犯規」
「球員、後備球員或已被換出球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時,應被紅牌驅逐離場:
- 手球犯規引致破壞對方一個入球或一明顯入球機會(守門員在己方點球區域內不適用)
- 當一名球員的整體移動是向著犯規球員的球門推進,受到侵犯引致一個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被破壞,而該犯規原則上需要被判罰一自由球(除下述情況外)
- 嚴重犯規
- 咬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仕吐唾沫
- 兇暴行為
- 用冒犯性、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言語及/或舉動
- 在同一場比賽中被第二次黃牌警告
- 進入視像操作室(VOR)」
首先呢球已經判咗入,所以一定唔會係 DOGSO,而大家都係爭緊波嘅情況,所以亦都唔符合兇暴行為嘅條件。VAR 最後以「嚴重犯規」翻閱片段為非常合理。咁就一於睇下「嚴重犯規」嘅條款:
「嚴重犯規
使用危及對方安全或過度力量或用暴行攔截或衝擊對方,應以觸犯嚴重犯規罰則制裁。 任何球員在爭奪皮球時使用過度的力量或危及對方球員安全情況下,從前面、側面或背面躍起用單腳或雙腳衝衝擊對方球員,應被視為觸犯嚴重犯規。」
睇咗呢段,首先大家可以明白到,山齊士係唔係全心去封阻已經唔係一個需要考慮嘅點,而係佢嘅動作有無危險性為主。相信呢到就係最惹爭議嘅地方,究竟山齊士伸出嚟嘅左手同左腳嘅高度以及衝向迪亞斯嘅力度,算唔算危及對方安全同埋力量係咪過度?
其實我自己感覺,山齊士係完全對錯曬位。如果最後山齊士係心口附近位置撞埋迪亞斯身上,相信唔會再有呢一大輪嘅爭議。明顯山齊士嘅預判完全出錯下,唯有照伸高手腳睇下擋唔擋到,但最後掂唔到個波之餘仲打中迪亞斯心口以上嘅位置。加上佢出迎嘅速度都算快,個人感覺雖然山齊士多數都無心,但動作上打中迪亞斯頭部確係有危害到佢嘅安全,所以我係覺得球證係需要補發紅牌的。
Q3. 咁點解呢球最後可以連牌都無?
A3. 相信 VAR 球證艾治維並唔覺得山齊士呢球對迪亞斯構成任何安全問題以及力度並無過量下而且入球有效,咁主球證甸恩則可以引用得益條例:
「得益 如裁判員運用得益於一個應被黃牌警告/應被紅牌驅逐離場的犯規,此警告/驅逐離場必須在緊接的下一個比賽暫停時執行。若然裁判員運用得益處理屬於一個破壞對方明顯入球機會犯規後,需以欠缺體育精神行為黃牌警告該犯規球員;如該犯規屬干擾/阻止對方一明顯進攻機會,犯規球員不需要被黃牌警告。
當球員觸犯嚴重犯規、兇暴行為或應被第二次黃牌警告之犯規時,除非當時出現一個明顯的入球機會,否則裁判員不應運用得益條例。若有運用得益條例,裁判員應於緊接的下一個比賽暫停時,驅逐該名球員離場。但如該名犯規球員仍參與玩球、爭奪皮球或影響對方球員時,裁判員應暫停比賽,驅逐該名犯規球員離場及判一間接自由球予對方重新開始比賽,除非該名球員觸犯更嚴重的犯規。」
睇返第一段最後一句,咁我相信球證係因為覺得山齊士只係干擾或阻止迪亞斯攻門?所以球證團隊決定連張黃牌都收返,令比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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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講返長傳一刻,其實感覺上山齊士呢下都係過早出迎。迪亞斯頂波一刻仲喺大概禁區頂嘅位置,如果可以有多少少耐性,等迪亞斯控多一下再出迎,令山齊士要出迎嘅距離縮短,令封位動作更加有效,雖然個波離門近咗,但同時離山齊士更近,變相令迪亞斯要處理嘅難度亦會相對提高。 雖然我地係守門員嘅專頁,但呢下都實在唔能夠盲撐山齊士,始終都認為佢出迎嘅位置同動作都仲做得唔夠好,走甩呢張紅牌我認為算係好彩。唔知大家睇完呢段分析同球例後,又覺得呢球需唔要補發紅牌呢?
英超 VAR 又一爭議,喺白禮頓對利物浦嘅賽事入面,利物浦入嘅第一球由新加盟嘅路爾斯迪亞斯頂入,不過入波後因為同山齊士相撞後受傷倒地,需要軍醫入場治理。幸好之後迪亞斯都無乜大礙可以繼續比賽,但山齊士撞向迪亞斯嘅動作似乎有機會被以紅牌趕出場下,最後球證一張牌都無出示,引嚟唔少爭議。
當時馬迪普一個長傳彈地波交畀迪亞斯,山齊士已經急不及待出迎。然後迪亞斯見到山齊士出迎就決定立即將個波頂向龍門方向,而山齊士亦都及後即時跳起並以 Spread Save 姿態嘗試封阻,但未能成功掂到個波。
當迪亞斯嘅攻門成功穿越山齊士後,山齊士收唔切制下,擴張咗嘅左手同左腳分別擊中迪亞斯嘅頭部以及胸部。最後個波過咗白界,主球證甸恩判入球有效,但迪亞斯則受傷倒地。VAR 曾經有翻閱片段檢查入球過程山齊士有無因「嚴重犯規」而需被以紅牌趕出場。但最後 VAR 裁判艾治維認為山齊士嘅動作不足以構成「嚴重犯規」,所以甸恩決定令球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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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一個入球過程似乎都令大家心中諗到唔少問題,一於逐一講解下。
Q1. 如果甸恩補發紅牌,係咪會判入球無效,吹返轉頭變 12 碼?
A1. 以呢球嚟講,答案係唔會的。因為主球證甸恩喺個波過白界之後先吹雞,波就因為得益條款就點都照計入,及後靠 VAR 建議下可以補發紅牌趕山齊士出場。但如果甸恩喺攻門過白界前已經吹停,咁甸恩就真係可以以「破壞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嘅規例判罰 12 碼以及將山齊士紅牌趕出場。
其實近年大多數嘅球證特別喺新增 VAR 後,如果見到個波有明顯機會被射入,都好少會喺過白界前吹停球賽,避免引起進攻球隊嘅投訴。先令個波過咗白界先,及後再借 VAR 協助去補返可能需要出示嘅警告。
Q2. 咁呢球點解球證無出示紅牌?
A2. 睇一睇返球例第十二章「犯規及不檢行為」入面嘅「驅逐離場的犯規」
「球員、後備球員或已被換出球員觸犯下列任何一項時,應被紅牌驅逐離場:
- 手球犯規引致破壞對方一個入球或一明顯入球機會(守門員在己方點球區域內不適用)
- 當一名球員的整體移動是向著犯規球員的球門推進,受到侵犯引致一個入球或明顯入球機會被破壞,而該犯規原則上需要被判罰一自由球(除下述情況外)
- 嚴重犯規
- 咬任何人或向任何人仕吐唾沫
- 兇暴行為
- 用冒犯性、侮辱性或辱罵性的言語及/或舉動
- 在同一場比賽中被第二次黃牌警告
- 進入視像操作室(VOR)」
首先呢球已經判咗入,所以一定唔會係 DOGSO,而大家都係爭緊波嘅情況,所以亦都唔符合兇暴行為嘅條件。VAR 最後以「嚴重犯規」翻閱片段為非常合理。咁就一於睇下「嚴重犯規」嘅條款:
「嚴重犯規
使用危及對方安全或過度力量或用暴行攔截或衝擊對方,應以觸犯嚴重犯規罰則制裁。 任何球員在爭奪皮球時使用過度的力量或危及對方球員安全情況下,從前面、側面或背面躍起用單腳或雙腳衝衝擊對方球員,應被視為觸犯嚴重犯規。」
睇咗呢段,首先大家可以明白到,山齊士係唔係全心去封阻已經唔係一個需要考慮嘅點,而係佢嘅動作有無危險性為主。相信呢到就係最惹爭議嘅地方,究竟山齊士伸出嚟嘅左手同左腳嘅高度以及衝向迪亞斯嘅力度,算唔算危及對方安全同埋力量係咪過度?
其實我自己感覺,山齊士係完全對錯曬位。如果最後山齊士係心口附近位置撞埋迪亞斯身上,相信唔會再有呢一大輪嘅爭議。明顯山齊士嘅預判完全出錯下,唯有照伸高手腳睇下擋唔擋到,但最後掂唔到個波之餘仲打中迪亞斯心口以上嘅位置。加上佢出迎嘅速度都算快,個人感覺雖然山齊士多數都無心,但動作上打中迪亞斯頭部確係有危害到佢嘅安全,所以我係覺得球證係需要補發紅牌的。
Q3. 咁點解呢球最後可以連牌都無?
A3. 相信 VAR 球證艾治維並唔覺得山齊士呢球對迪亞斯構成任何安全問題以及力度並無過量下而且入球有效,咁主球證甸恩則可以引用得益條例:
「得益 如裁判員運用得益於一個應被黃牌警告/應被紅牌驅逐離場的犯規,此警告/驅逐離場必須在緊接的下一個比賽暫停時執行。若然裁判員運用得益處理屬於一個破壞對方明顯入球機會犯規後,需以欠缺體育精神行為黃牌警告該犯規球員;如該犯規屬干擾/阻止對方一明顯進攻機會,犯規球員不需要被黃牌警告。
當球員觸犯嚴重犯規、兇暴行為或應被第二次黃牌警告之犯規時,除非當時出現一個明顯的入球機會,否則裁判員不應運用得益條例。若有運用得益條例,裁判員應於緊接的下一個比賽暫停時,驅逐該名球員離場。但如該名犯規球員仍參與玩球、爭奪皮球或影響對方球員時,裁判員應暫停比賽,驅逐該名犯規球員離場及判一間接自由球予對方重新開始比賽,除非該名球員觸犯更嚴重的犯規。」
睇返第一段最後一句,咁我相信球證係因為覺得山齊士只係干擾或阻止迪亞斯攻門?所以球證團隊決定連張黃牌都收返,令比賽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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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再講返長傳一刻,其實感覺上山齊士呢下都係過早出迎。迪亞斯頂波一刻仲喺大概禁區頂嘅位置,如果可以有多少少耐性,等迪亞斯控多一下再出迎,令山齊士要出迎嘅距離縮短,令封位動作更加有效,雖然個波離門近咗,但同時離山齊士更近,變相令迪亞斯要處理嘅難度亦會相對提高。 雖然我地係守門員嘅專頁,但呢下都實在唔能夠盲撐山齊士,始終都認為佢出迎嘅位置同動作都仲做得唔夠好,走甩呢張紅牌我認為算係好彩。唔知大家睇完呢段分析同球例後,又覺得呢球需唔要補發紅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