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黑哨>


網上又見有”人”發出一些有趣言論,”微筆足道”向來只談足球,我就和你們談談足球。

有人說,”示威者早前又說不要警方執法,現在不執法了,又說警方不執法。”

首先,示威者說的不是警方不要執法,而是合理的執法。一場比賽,拉衫是犯規,但除非一些特定情況,拉衫並不會被紅牌趕離場。好了,球證紅牌趕了球員離場,其他球員不滿球證,是要求他不要求執法嗎?不是,是要求他依據犯規程度執法。

比賽去到中段,對手出招了,一腳飛鏟我方球員,令我方球員皮開肉綻,血流成河。怎知道,球證竟然向對方球員口頭警告就離去了。

我們不滿的,是球證如此尺度不一,不是要求球證不執法。我就問一句,如果我方球員現在用同樣動作傷害對手,你們是否同樣不執法?不是的話,你還在這裡說甚麼中立執法?

就當你說我方球員當時的犯規不是那麼輕,好,我就問,阻塞街道的罪,相比起打到人頭破血流,非禮,帶刀出街,哪個更嚴重?你能說出前者更重的話,恭喜你,你有潛質當高官。

我不期望那些”人”會看得明白,我只希望看得明白的人,會記住,當這些歪理出現的時候,能反駁就反駁,不能反駁的話都盡量令其他的人不要被這些歪理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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