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亡的微笑:從文化開始被蠶食的香港人
在 我哉偉大香港警察 協助下,在Hidden Agenda(下稱HA)中演出的「This Town Needs Guns」因為入境處職員「放蛇」而「中伏」被捕。這次的理是他們沒有工作簽證,也有說法是因為他們「擾民」……比起上次食環處的「突擊巡查」,這次的「攻擊」更是來得兇悍、具傷害性──利申先,筆者沒有聽過這隊樂隊的演出、也對於Band界的運作不甚了解。但對於HA的搞擾,先不說在此之前的小規模風波──最近既有食環處,又有入境處,當然仲有「我哉偉大香港警察」──從這幾次事件中見到的,是對於「次文化」日漸呈現出來的「滅亡微笑」。
近年我們的香港政府為了鼓勵創業,大力地揮舞著「創意產業」的旗幟,鼓勵年輕人透過創意來推動經濟發展的產業。數碼港、科學園的建造,政府也說是為了「創意產業」而做的機建,看似是興致勃勃的。所謂「創意產業」,理・論・上是包括電影、電視、音樂、動漫、遊戲等等的範疇;又力推「活化工廈」政策,容許15年以上舊工廈業主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活化,如改建為藝術工作室、康體文娛場所等用途作文化及創意產業之用──但事實如何?
電影麼?《十年》的風波掀起過多大的迴響、多大的爭議,結果?所謂的「推動創意產業」,也不過如此;
電視麼?政府對於「香港電視」發牌的做法與態度令人啼笑皆非,雖然同時也呈然出王維基這個人的行徑與立心,但更呈現出的是對於異己聲音的恐懼;
動漫麼?先以「淫褻」為名,聯同電報辦與疑似明光社一次又一次搞擾「同人活動」,再以「二次創作」為助力加倍打壓……是「推動創意產業」?還是「推翻創意產業」?
音樂麼?大規模、小規模的搞擾,相信HA經歷過的次數絕不止這幾次……難不成旺角大媽歌舞的創意比一班「Band仔」更勝一疇、既不擾民又有創意又賺到錢?
非也!不是上述各路人馬做得不夠好,只是他們所做的「創意」,並不是能夠取悅到我們政府的「創意」罷了!
再說,「活化工廈」這句話已經說了多少年?
HA內搞的活動,難道就不算是「活化工廈」了嗎?
噢,天大的誤會!
比起讓你們Band仔在舊工廠搵個場、夾次Band、開次Show,倒不如我讓發展商將整幅工廈翻新、拆售──變「劏場」當新Office、甚至服務式住宅逐間賣,怎麼計怎麼算都比你們Band仔回本回得快──這就是所謂的「活化」、所謂的「創意」。
「文化大革命」時,對異己者進行批鬥、打壓、撕裂社會;破壞文物、衝擊宗教、批鬥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是為了實行所謂「破四舊、立四新」,為了把在政權路上所有障礙物──不論是人、是物、是文化還是觀念都一一清除,建立一個全新、自己所喜悅的文化體系……
恰如現在的香港,不斷對進行批鬥、打壓、撕裂社會;破壞你們年輕人所喜歡的二次創作、所喜歡的電影、所喜歡的同人漫畫、所喜歡的音樂、所喜歡眾集的場所,是為了實行所謂的「文化改造」,為了把在政權路上所有障礙物──不論是人、是物、是文化還是觀念都一一清除,建立一個全新、自己所喜悅的文化體系──
這場恍如「文化大革命」、針對「次文化」的「文化改造」,已經向我們散露出滅亡的微笑了。
引用換個註解,或許把這圖換上劫案之類的新聞之上也能合用……
近年我們的香港政府為了鼓勵創業,大力地揮舞著「創意產業」的旗幟,鼓勵年輕人透過創意來推動經濟發展的產業。數碼港、科學園的建造,政府也說是為了「創意產業」而做的機建,看似是興致勃勃的。所謂「創意產業」,理・論・上是包括電影、電視、音樂、動漫、遊戲等等的範疇;又力推「活化工廈」政策,容許15年以上舊工廈業主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活化,如改建為藝術工作室、康體文娛場所等用途作文化及創意產業之用──但事實如何?
電影麼?《十年》的風波掀起過多大的迴響、多大的爭議,結果?所謂的「推動創意產業」,也不過如此;
電視麼?政府對於「香港電視」發牌的做法與態度令人啼笑皆非,雖然同時也呈然出王維基這個人的行徑與立心,但更呈現出的是對於異己聲音的恐懼;
動漫麼?先以「淫褻」為名,聯同電報辦與疑似明光社一次又一次搞擾「同人活動」,再以「二次創作」為助力加倍打壓……是「推動創意產業」?還是「推翻創意產業」?
音樂麼?大規模、小規模的搞擾,相信HA經歷過的次數絕不止這幾次……難不成旺角大媽歌舞的創意比一班「Band仔」更勝一疇、既不擾民又有創意又賺到錢?
非也!不是上述各路人馬做得不夠好,只是他們所做的「創意」,並不是能夠取悅到我們政府的「創意」罷了!
引用 Ttng在自己的官方Facebook page上報了平安,也作出了簡短的回應
再說,「活化工廈」這句話已經說了多少年?
HA內搞的活動,難道就不算是「活化工廈」了嗎?
噢,天大的誤會!
比起讓你們Band仔在舊工廠搵個場、夾次Band、開次Show,倒不如我讓發展商將整幅工廈翻新、拆售──變「劏場」當新Office、甚至服務式住宅逐間賣,怎麼計怎麼算都比你們Band仔回本回得快──這就是所謂的「活化」、所謂的「創意」。
引用「我搞要活化呀!活~化~呀~」……「係呢啲啦!」
「文化大革命」時,對異己者進行批鬥、打壓、撕裂社會;破壞文物、衝擊宗教、批鬥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是為了實行所謂「破四舊、立四新」,為了把在政權路上所有障礙物──不論是人、是物、是文化還是觀念都一一清除,建立一個全新、自己所喜悅的文化體系……
恰如現在的香港,不斷對進行批鬥、打壓、撕裂社會;破壞你們年輕人所喜歡的二次創作、所喜歡的電影、所喜歡的同人漫畫、所喜歡的音樂、所喜歡眾集的場所,是為了實行所謂的「文化改造」,為了把在政權路上所有障礙物──不論是人、是物、是文化還是觀念都一一清除,建立一個全新、自己所喜悅的文化體系──
這場恍如「文化大革命」、針對「次文化」的「文化改造」,已經向我們散露出滅亡的微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