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後,Google 對 WikiLeaks 坦白:向 FBI 提供過其員工數據
2014 年 12 月 23 日,聖誕的前夕,Google 在這一天告知 WikiLeaks,在此前它曾依照司法部的祕密搜查令,遞交三位員工的郵件、IP 地址等儲存在 Google 服務器上的數據。
根據《衞報》的報道,Google 向 FBI 提供數據的時間是在 2012 年的 3 月份,距它去年告知WikiLeaks 時已經過去了兩年半有餘。WikiLeaks 已就此事向 Google 董事長施密特寫信抗議,認為此舉嚴重威脅了用户的“隱私,以及免於非法搜查的自由”。
這封信件由非營利法律機構“憲法權利中心”的律師 Michael Ratner 起草,要求 Google 詳細列出它向 FBI 提供的全部數據,並且要求 Google 説明是否有質疑過搜查令的合理性,以及在此後是否提供給過其他數據。
而三位被搜查的對象分別是英國公民 Sarah Harrison,WikiLeaks 發言人 Kristinn Hrafnsson,WikiLeaks 高級編輯 Joseph Farrell。
Google 在告知 WikiLeaks 時表示,數據的遞交是依照美國司法部的要求,遞交的數據包括往來郵件、附件、草稿、已刪除郵件等全部相關郵件信息,包括每封郵件收信人和發信人的郵箱地址,具體年月日和時間等等,以及三位員工使用 Google 賬户登錄的網絡服務賬户,包括電話號碼和 IP 地址,每一次上網活動的時間和時長,備用郵箱地址、關聯的信用卡和銀行卡賬號。
引用這幾乎囊括了一個人在網絡上的全部活動信息。
美國民權聯盟的律師和隱私安全專家 Alexander Abdo 這樣評價 FBI 的搜查令。
Google 表示不能提早告知涉事 WikiLeaks 員工是因為當局禁言令要求 Google 不得談論此事。但它並沒有透露禁言令是在何時解除的。
引用入侵英國記者的私人郵箱是對個人隱私的嚴重侵犯。
涉事 WikiLeaks 的僱員 Harrison 在接受《衞報》採訪時如此聲討 Google 的行為。她同時也是新聞網站 Courage Foundation 的發起人。
引用我們和其他公司遵守着同樣的法律。
Google 表示不會對個體案件發表評論。
引用在收到法院傳票後,我們會首先判斷這一要求是否和現行法律相符。如果不符,我們會拒絕提供數據,或者是縮減提供數據的維度和數量。我們對每一次政府的數據請求都記錄在案,以最大限度地保證用户的權益。
2010 年,前美國駐伊拉克陸軍情報分析員切爾西·曼寧(Chelsea Manning)向 WikiLeaks 泄露 20 餘萬份情報,爾後被後者公諸於世。泄密文件使得美國在人權和外交層面陷入了極大的被動。隨後 WikiLeaks 被美國司法部、國防部調查立案調查。
面臨政府數據請求的企業遠不止 Google 一家,但應對各有不同。Twitter 在類似情況下的一些應對策略也是 Google 遭遇非議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Birgitta Jonsdottir 是前 WikiLeaks 志願者之一,同時也是冰島的國會議員。在 WikiLeaks 公佈美國武裝直升機射殺巴格達平民的視頻中,她有參與其中。隨後美國司法部要求 Twitter 提供 Jonsdottir 的全部社交數據。Twitter 將此事及時告知 Jonsdottir 本人,她得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儘管 2012 年 7 月的審判裁定司法部可以在未獲得搜查令且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取其互聯網數據。
近年來,科技公司大多會公佈政府數據請求的頻次,但通常並不會公佈被調查的具體人員,這些信息似乎也是科技企業能夠披露的最大限度了。
根據 Google 的透明度報告顯示,2014 年上半年,政府數據請求次數接近 32000 次,較 2013 年下半年增長 15%,是 Google 在 2009 年第一次發佈透明度報告時的 2.5 倍。
題圖來自 LifeHack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作者/編輯:郝 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