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因專利侵權在深圳被訴,原告索賠 9 億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一家美國公司在深圳中級法院起訴蘋果公司 iPhone 手機和 iPad 平板電腦侵犯基礎專利權,合計索賠 1.29億 美元(約 9 億元)。
這一數字創下了中國知識產權侵權索賠額最高紀錄,蘋果連續三次申請原告專利無效均被駁回。
據悉,此次訴訟的原告方是一家美籍華裔在夏威夷創辦的名為 GPNE 的公司。該公司在 1995 年 6 月 15 日在中國申請了發明專利 “尋呼方法及裝置”,2001 年 4 月 11 取得授權公告。
GPNE 公司相關負責人黃景榆介紹稱,該專利是目前手機、具有 GPRS 功能的平板電腦等通信設備設計的一項基礎專利,在中國、美國、歐洲、日本等 14 國取得專利保護。
圖自:《每日經濟新聞》
在起訴蘋果前,GPNE 表示曾先後起訴過多家手機制造商如摩托羅拉、思科、BlackBerry、三星等,但都達成許可和解。但自 2013 年 1 月 28 日對蘋果提出訴訟後,蘋果公司卻始終沒有達成和解協議。
蘋果曾先後三次以不同理據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宣告原告涉案專利無效,但蘋果的全部訴訟請求均被駁回,維持原告專利有效。
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原告稱從蘋果財報中分離出與訴訟不相關的模組部門,認為蘋果 iPhone 手機和 iPad 侵權獲利分別為 76.9 億美元和 17.98 億美元,但因原告沒有能力支付高額訴訟費(訴訟費約為起訴侵權金額的 200 分之 1,全額訴訟應支付約 4800 萬美金訴訟費),對 iPhone 手機案在原索賠 9500 萬元人民幣基礎上追加索賠 1 億美元,iPad 平板電腦在原索賠 5000 萬元人民幣基礎上追加索賠 600 萬美元。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