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向開發者開出億元和解方案,App Store 或將迎來鉅變
今早,蘋果發佈了一條緊急且意義深遠的新聞。
蘋果就 2019 年的一件集體訴訟案,與原告達成一份協議,這份協議也已提交給了主法官,若正式簽署即可生效,App Store 的部分規則或將發生改變。
蘋果展現開放態度
在蘋果發佈的新聞稿中,開篇便提到了 App Store 條款更新的原因:為解決一項由美國開發者提起的集體訴訟。
這其中列出的新條款,與此前蘋果極力捍衞自家支付工具在 App Store 中的獨家優勢時,所展現的強硬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和解協議是原告開發者們與蘋果協商後的結果,過程中雙方或許都有妥協,但至少最終結果是喜人的。
具體舉措如下圖所示,我將這些協議項總結為以下 7 點:
除最後一項條款外,其餘條款對全球開發者均有效。
而蘋果設立的專項基金 (App Store Small Business Program) 可視為蘋果對原告提出的和解項目,基金中的款項會用來補償小型開發者,蘋果設立了多個階梯金額,譬如在 2015 年至 2021 年期間收入為 0.01-100 美元的合規開發者可獲得 250-499 美元的援助,這部分人羣佔比最多,達合規開發者總人數的 51%。
而收入為 100.01-1000 美元的合規開發者可獲得 500-1000 美元的賠償,以此類推。
目前該協議仍待法官審批,通過之後才會生效。
從這 7 大更新看來,開發者的平權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蘋果不想也不願站在開發者的對立面,2020 年,蘋果 App Store 的總收入達 640 億美元。
以今年季度報告顯示,服務部分收入仍然處於增長狀態,如果跟開發者們鬧得不歡而散,對蘋果來説無疑是巨大的打擊,聰明的蘋果選擇與開發者進行和解,或多或少向外界透露了一種放緩的姿態。
訴訟起因並不複雜
在蘋果那份新聞稿中,官方提到了 「Cameron et al v. Apple Inc 訴訟案」,這最早是由軟件開發者 Donald R.Cameron 和位於伊利諾伊州的公司 Pure Sweat Basketball.Inc 在 2019 年 6 月 4 日聯合提交,他們控訴蘋果公司違反反托拉斯法案,這本質上是一場反壟斷訴訟。
在控方提交的資料裏,詳細記錄了蘋果對開發者造成的損害行為,以及這些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主要爭議點集中在以 99 美分結尾的定價策略和收取 30% 的佣金,Cameron 將這稱為,「 等同於壟斷巨頭的零售商故意向其供應商壓低成本」。
這次訴訟案至今耗時兩年多,一共產生了 400 條庭審記錄,期間出庭的利益相關方包含 Epic Games、微軟、V 社、Google 等公司及機構,最新一次庭審記錄由辯方產生,即為蘋果提交了和解動議。
這份協議或許會給此次訴訟案畫上圓滿的句號,更有可能對 Epic 與蘋果的案件產生關聯影響。
▲ 圖片來自:Gamerant
值得一提的是,負責 Epic 與蘋果的訴訟案的大法官,近期更變為駐奧克蘭的美國地區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此人正是 Cameron 訴訟案的主審法官。
對蘋果後續行動的一點猜測
此次蘋果做出的讓步,應該會讓 Cameron 訴訟案走向和解的好結局,皆大歡喜。
然而當我們靜下來回想一下,開發者得到了他們想要的結果了嗎?似乎也不見得。
蘋果對 30% 的標準佣金分成並未鬆口,蘋果也並非完全放開了應用之外的消費行為,他們要求開發者用電子郵件等方式詢問用户,並在得到用户同意的情況下再進行銷售。
開發者若想簡單地在應用內貼出同意書,直接讓用户打勾的話,這種方式是行不通的。
如此一來,蘋果加長了消費者的決策鏈條,除非應用外的收費更低,否則消費者當然更願意在 App Store 裏輕輕點一下手指完成支付。
或許蘋果可以參考一下游戲領域的做法。
長久以來,遊戲領域分工明確,開發商負責製作遊戲,完成後交給發行商進行宣發和銷售,雙方是利益共同體,這也是初期 App Store 的生態。
進入千禧年後,互聯網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離不開的技術。V 社發現了線上遊戲發行的潛力,於是他們在 2002 年上線了 Steam 平台。
時至今日,Steam 早已成長為全球最大 PC 遊戲發行平台,即便平台佣金高達 30%,市面上也有不少類似發行平台,如 GOG、EA Play,但也不妨礙 Steam 成為主流。
Steam 的優勢在於:小廠遊戲上架至平台,能得到不錯的宣發效果;而大廠自建分發渠道,上架 Steam 只是順便的事,還能起到打廣告的作用。
Steam 還為遊戲玩家提供了 「創意工坊」、「社交」、「青睞之光」等多種功能,對玩家來説,Steam 不只是下載遊戲的地方,更是一個線上 PC 遊戲廳,牆上貼滿了遊戲海報,走進去就能看到各式新遊戲,店裏最醒目的位置就是折扣區,不時出現極大的打折力度,就跟白送一樣。
Steam 在 V 社的精心經營下,同時討好着開發者和玩家,形成良性循環。
反過來再看蘋果的 App Store,更像是蘋果依託 iOS 應用的唯一入口的優勢,向開發者徵收着 「蘋果税」。
蘋果若想招得民心,降低整體分成佣金可能不是最好的辦法,卻是可以考慮放開內購結算渠道,抑或向 Steam 學習在 App Store 中提供更多宣發入口,未來提供更多樣的玩法。
這次訴訟和解,即便開發者們並未獲得太多實質上的好處,但好歹在 App Store 壁壘處撕開了一道口子,外界從中看到了蘋果改變強硬態度的可能性。
這使我對 Epic 與蘋果訴訟案的後續結果更為期待,Epic 作為大型遊戲開發商,流水數量巨大,內購項目眾多,它會否乘勝追擊,逼迫蘋果作出更大的讓步呢?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
蘋果就 2019 年的一件集體訴訟案,與原告達成一份協議,這份協議也已提交給了主法官,若正式簽署即可生效,App Store 的部分規則或將發生改變。
蘋果展現開放態度
在蘋果發佈的新聞稿中,開篇便提到了 App Store 條款更新的原因:為解決一項由美國開發者提起的集體訴訟。
這其中列出的新條款,與此前蘋果極力捍衞自家支付工具在 App Store 中的獨家優勢時,所展現的強硬態度形成鮮明對比。
和解協議是原告開發者們與蘋果協商後的結果,過程中雙方或許都有妥協,但至少最終結果是喜人的。
具體舉措如下圖所示,我將這些協議項總結為以下 7 點:
引用1 年收入少於一百萬的開發者仍然享受 15% 佣金折扣,數額較大的開發者繼續支付 30% 的標準佣金;
2 搜索結果以下載量、星級評分、文本相關性以客觀特徵為評判標準;
3 開發者需通過郵件等方式與用户溝通在 App 之外的支付方式信息,在用户允許的情況下,開發者可以 App 之外進行收費行為;
4 App 價格點數量增加至 500 個;
5 開發者可以以不公對待為由,就未通過審核的 App 提出複議;
6 App 審核機制未來將更加透明;
7 設立協助美國小型開發者的專項基金。
除最後一項條款外,其餘條款對全球開發者均有效。
而蘋果設立的專項基金 (App Store Small Business Program) 可視為蘋果對原告提出的和解項目,基金中的款項會用來補償小型開發者,蘋果設立了多個階梯金額,譬如在 2015 年至 2021 年期間收入為 0.01-100 美元的合規開發者可獲得 250-499 美元的援助,這部分人羣佔比最多,達合規開發者總人數的 51%。
而收入為 100.01-1000 美元的合規開發者可獲得 500-1000 美元的賠償,以此類推。
目前該協議仍待法官審批,通過之後才會生效。
從這 7 大更新看來,開發者的平權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蘋果不想也不願站在開發者的對立面,2020 年,蘋果 App Store 的總收入達 640 億美元。
以今年季度報告顯示,服務部分收入仍然處於增長狀態,如果跟開發者們鬧得不歡而散,對蘋果來説無疑是巨大的打擊,聰明的蘋果選擇與開發者進行和解,或多或少向外界透露了一種放緩的姿態。
訴訟起因並不複雜
在蘋果那份新聞稿中,官方提到了 「Cameron et al v. Apple Inc 訴訟案」,這最早是由軟件開發者 Donald R.Cameron 和位於伊利諾伊州的公司 Pure Sweat Basketball.Inc 在 2019 年 6 月 4 日聯合提交,他們控訴蘋果公司違反反托拉斯法案,這本質上是一場反壟斷訴訟。
在控方提交的資料裏,詳細記錄了蘋果對開發者造成的損害行為,以及這些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主要爭議點集中在以 99 美分結尾的定價策略和收取 30% 的佣金,Cameron 將這稱為,「 等同於壟斷巨頭的零售商故意向其供應商壓低成本」。
這次訴訟案至今耗時兩年多,一共產生了 400 條庭審記錄,期間出庭的利益相關方包含 Epic Games、微軟、V 社、Google 等公司及機構,最新一次庭審記錄由辯方產生,即為蘋果提交了和解動議。
這份協議或許會給此次訴訟案畫上圓滿的句號,更有可能對 Epic 與蘋果的案件產生關聯影響。
▲ 圖片來自:Gamerant
值得一提的是,負責 Epic 與蘋果的訴訟案的大法官,近期更變為駐奧克蘭的美國地區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此人正是 Cameron 訴訟案的主審法官。
對蘋果後續行動的一點猜測
此次蘋果做出的讓步,應該會讓 Cameron 訴訟案走向和解的好結局,皆大歡喜。
然而當我們靜下來回想一下,開發者得到了他們想要的結果了嗎?似乎也不見得。
蘋果對 30% 的標準佣金分成並未鬆口,蘋果也並非完全放開了應用之外的消費行為,他們要求開發者用電子郵件等方式詢問用户,並在得到用户同意的情況下再進行銷售。
開發者若想簡單地在應用內貼出同意書,直接讓用户打勾的話,這種方式是行不通的。
如此一來,蘋果加長了消費者的決策鏈條,除非應用外的收費更低,否則消費者當然更願意在 App Store 裏輕輕點一下手指完成支付。
或許蘋果可以參考一下游戲領域的做法。
長久以來,遊戲領域分工明確,開發商負責製作遊戲,完成後交給發行商進行宣發和銷售,雙方是利益共同體,這也是初期 App Store 的生態。
進入千禧年後,互聯網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離不開的技術。V 社發現了線上遊戲發行的潛力,於是他們在 2002 年上線了 Steam 平台。
時至今日,Steam 早已成長為全球最大 PC 遊戲發行平台,即便平台佣金高達 30%,市面上也有不少類似發行平台,如 GOG、EA Play,但也不妨礙 Steam 成為主流。
Steam 的優勢在於:小廠遊戲上架至平台,能得到不錯的宣發效果;而大廠自建分發渠道,上架 Steam 只是順便的事,還能起到打廣告的作用。
Steam 還為遊戲玩家提供了 「創意工坊」、「社交」、「青睞之光」等多種功能,對玩家來説,Steam 不只是下載遊戲的地方,更是一個線上 PC 遊戲廳,牆上貼滿了遊戲海報,走進去就能看到各式新遊戲,店裏最醒目的位置就是折扣區,不時出現極大的打折力度,就跟白送一樣。
Steam 在 V 社的精心經營下,同時討好着開發者和玩家,形成良性循環。
反過來再看蘋果的 App Store,更像是蘋果依託 iOS 應用的唯一入口的優勢,向開發者徵收着 「蘋果税」。
蘋果若想招得民心,降低整體分成佣金可能不是最好的辦法,卻是可以考慮放開內購結算渠道,抑或向 Steam 學習在 App Store 中提供更多宣發入口,未來提供更多樣的玩法。
這次訴訟和解,即便開發者們並未獲得太多實質上的好處,但好歹在 App Store 壁壘處撕開了一道口子,外界從中看到了蘋果改變強硬態度的可能性。
這使我對 Epic 與蘋果訴訟案的後續結果更為期待,Epic 作為大型遊戲開發商,流水數量巨大,內購項目眾多,它會否乘勝追擊,逼迫蘋果作出更大的讓步呢?
資料來源:愛範兒(ifa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