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聯盟打算為年度MVP、DPOY等獎項加設明確出場次數門檻!「負載管理」將成為歷史?

根據Shams Charania的報導,NBA官方和球員工會接近達成協議,為年度獎項包括年度最有價值球員、年度最佳防守球員、年度最佳新秀等,加設最低出場次數要求。雙方目前都同意有關決定,但是還沒有就實際上場數字作出最終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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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聯盟有關數據層面的榮譽包括得分王、籃板王等,已經設立相關門檻,球員必須至少上陣58場比賽(大概70%),才符合資格競逐相關榮譽。

消息指,關於年度獎項,聯盟有意訂立比數據榮譽更高的門檻,相關消息有待確認。

年度獎項向來具有爭議空間,相關決定至少讓各獎項的評審獲得一個明確的指引,也讓球迷間的討論更加言之有理。事實上,雖然聯盟過往沒有設立出場次數的門檻,但是自NBA賽季每支球隊的總比賽次數訂立為82場起,1978年的Bill Walton已經是歷史上唯一一名出場次數少於70場的年度最有價值球員。現在,「暗盤」準則改為明文規定,透明度的提升是可預見。


近年,外界對於「負載管理」和球星的出勤率的問題議論紛紛,相信這是勞資雙方就獎項準則展開討論的原因。當球星都為了季後賽進行「負載管理」,例行賽的價值和觀賞性都大打折扣。在球員健康和比賽競爭性之間取得平衡,是各方的難題。就年度獎項設立出場次數的門檻,有望成為球星更積極參與比賽的誘因。這改變能否行之有效?讓我們拭目而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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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bssports.com/nba/news/nba-closing-in-on-agreement-to-set-games-played-threshold-for-mvp-and-other-awards-per-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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