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環法七冠王,蘭斯阿姆斯特朗的馬拉松經歷
從萬眾偶像到身敗名裂,在環法的是是非非外,別忘了阿姆斯特朗的另一個身份——馬拉松跑者。
2015年環法自行車賽已臨近尾聲。一提到環法,很多人會不禁聯想到一個名字:蘭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眾所周知,這位1999至2005年的“環法七冠王”因為服用禁藥落得身敗名裂,這是他咎由自取。咱們撇開環法和騎行不談,單看他參加另一項耐力比賽——馬拉松的經歷。
只是,這個從小爭強好勝的人怎麼可能坐得住?退役才一年,他就交給自己一項新挑戰:跑2006年紐約馬拉松!
那年紐馬開賽前兩天,阿姆斯特朗在作客CBS晨間新聞節目時説:他並不懷念專業賽車的日子,那年的環法他“一分鐘也沒看”。
但他又“不想成天坐着沒事幹、長出小肚子,於是就嘗試做一件不一樣的事,一個新挑戰”;“我已經35歲了。我知道自己的騎行巔峯期已經來了又離去,是時候做些別的事情,專注於癌症和其他小目標上了,比如跑個馬拉松、當個好爸爸——騎行運動和環法讓我無暇顧及的那些事。”
2006年4月中旬,阿姆斯特朗宣佈:他決定參加同年11月5日舉行的紐約馬拉松!
對他來説,2006年還有個特殊意義。3個月後,他在接受Runnersworld網站採訪時説:“馬拉松是我的畢生目標之一,但今年是我被診斷(睾丸癌)10週年,這很重要。我們可以讓基金會圍繞這一點講個故事。”
之所以選中紐馬,是因為它“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特別的:有最多的族羣參與,有最大的派對場面。我很期待那種氣氛”。
阿姆斯特朗16歲開始參加鐵三比賽,1989和1990年蟬聯短距三項賽(游泳750米,自行車20公里,跑步5公里)全國冠軍。直到1992年,他才成為專業自行車手。
在環法高手中,馬拉松跑得好的不乏其人:法國的熱拉貝爾(Laurent Jalabert)2005年曾跑出2小時55分;德國的阿爾達格(Rolf Aldag)成績更是驚人:2:42:54。
阿姆斯特朗曾表示,他可以跑贏熱拉貝爾。就在宣佈參加紐馬的同一個月,他在奧斯汀參加一場5公里慈善跑比賽。儘管天氣寒冷且沒有熱身,他仍跑出18分20秒的好成績。
不少人甚至覺得,鑑於他的有氧能力,他應該可以輕鬆跑出2小時30分。阿姆斯特朗卻認為,經過兩三個月的認真訓練,自己或許能跑出這個成績:“但何必呢?我的意思是,我太忙、有太多樂子,不想這麼練。如果能跑出2:45至3:00,我已經很知足了。這不要求嚇人的訓練量和嚴格的飲食限制;我已經這樣做了20年(夠了)。有人認為我訓練是為了獲勝,這是瞎説。如果能只比冠軍慢1小時,我都會很開心。”
紐馬前兩天,他再次表明自己的目標:“我希望能跑進3小時。但我從未跑過馬拉松,所以不好説,説不定到最後會在地上爬;也許我會狀態極佳,跑出2小時45分,不過我認為3小時更加現實。”
這位體壇巨星是個大忙人,不時要奔走於全美和世界各地,為自己基金會和LiveStrong抗癌慈善事業,以及Nike等贊助商出席各種代言和捧場活動,在大學畢業典禮上致辭……
即便回到得克薩斯州奧斯汀市的家,阿姆斯特朗每隔一個週末,還得陪伴與前妻克里斯汀輪流監護的三個子女……因此,他的訓練計劃根本沒法落實。
他平時的訓練內容雜七雜八,包括划艇、游泳、騎行和健身房練習;每次跑步通常只持續45到60分鐘,環繞奧斯汀湖跑十六七公里已經算長距離,最長的一次拉練不過21公里左右。
阿姆斯特朗(左)與影星朋友馬修·麥康納(右)一起跑步
阿姆斯特朗承認,自己的訓練毫無科學性可言。而且與環法歲月的160磅(72.6公斤)相比,他體重增長到180磅(81.6公斤),體壯肉厚,和肯尼亞高手“細如鉛筆的腿”相差太遠。因此他一度表示,首馬只求完賽,以降低外界的期望值。
在裝備方面,阿姆斯特朗説自己對訓練、恢復、飲食和裝備操心了20年,現在只想放鬆跑。他不穿耐克給的“只比Speedo泳褲長一點”的短褲,而是會穿平時跑步穿的籃球大褲衩跑馬拉松。
至於補給策略,他在比賽中向來很少吃喝,哪怕是自行車賽:“有些傢伙發瘋般地喝水。我們騎出去一小時,我連水都沒碰過,而他們的水卻喝光了——兩壺全光。跑馬拉松時我可以吃能量膠,但我不想吃其他任何東西,我會感覺很糟。跑步3小時相當於騎車六七個小時,所以我得吃東西。”
賽前最後一次拉長距離帶來了脛骨疼痛,他的對策是:持續冰敷和吃止痛藥布洛芬,比賽前再貼上很多肌肉效能膠帶。
耐克也為阿姆斯特朗召集一支超豪華的全明星兔子團隊:馬拉松名將阿爾伯託·薩拉扎爾(Alberto Salazar)、瓊·貝諾瓦·薩繆爾森(Joan Benoit Samuelson),外加2004年雅典奧運會1500米和5000米雙料冠軍、摩洛哥人奎羅伊(Hicham El Guerrouj)。
據《紐約時報》報道,阿姆斯特朗前半程顯得很輕鬆,一路上有説有笑,沿途和套着LiveStrong黃手環、揮舞“Go Lance”向他歡呼的粉絲打招呼。一位白血病倖存者身穿“In Lance We Trust”(我們信賴蘭斯)T恤,騎車從起點一路追隨他,直到進曼哈頓前的昆士大橋。
前10英里(16公里)給阿姆斯特朗當兔子的薩拉扎爾賽後説:“要hold住他很難。從心血管的角度,這對他來説很容易。他在比賽中説話比我輕鬆得多。”但缺乏訓練的惡果,馬上就要顯現出來。
第二個10英里的兔子是薩繆爾森。她回憶説,兩英里過後,阿姆斯特朗開始抱怨脛骨疼,而且越跑越吃力。她開始要他專注於一個目標,比如前面那個穿紅背心的、前面路口的磚樓,告訴他只要跑到32公里,就會輕鬆一些。
當阿姆斯特朗跑到29公里左右、接近東哈萊姆時,他感覺雙腿像鐵錨一般沉重。此時他的T恤全濕,腳步僵硬,脛骨疼痛難忍。
“這時我開始覺得很無助,”他在賽後乘車回到中央公園對面的酒店後説。“我在想:Uh-oh,也許我本該為這個訓練得更刻苦些。我想我有麻煩了。”
最後6英里,另一隻兔子奎羅伊加入進來。計時鐘滴答逼近3小時,阿姆斯特朗説當時自己想的不是成績,而是隻盼望早點結束。
“這無疑是我做過的體力上最難的事。我從未感覺到有一個撞牆點,它其實是一個疲勞和疼痛逐漸積累的過程。我覺得自己不自量力,以為馬拉松沒那麼難。在後半程,我的脛骨開始疼痛,特別是右邊的。因為腿肚子完全扭成一團,我差點走不到終點。賽前我的目標是跑進3小時,但如果你在最後3英里時告訴我:你只能跑出3:05,我根本不會在乎。實話説,到最後我累得什麼都不在乎了。”
紐馬賽事總監瑪麗韋滕貝格卻告訴他:“像你這樣的備戰,如果換成別人,我會猜測完賽時間是4個半小時。可是你,哇!你很頑強。”
阿姆斯特朗曾經表示,希望每年跑一個馬拉松,比如今年紐約,明年莫斯科,後年北京。賽後對於會不會再跑馬拉松的問題,他答道:“現在不是問這個問題的時間。回答是‘no’,我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但我保留改變主意的權利。”
時隔一年之後,阿姆斯特朗又站在斯塔騰島第38屆紐馬的出發區。這次他説自己已經擺脱傷痛,目標提高到2小時50分。最終他以2:46:43完賽,獲得第232名。賽後他表示,感覺“比去年好多了”。
2008年,他轉戰波士頓馬拉松,跑出2:50:58,進前500名。
繼這三場全馬之後,阿姆斯特朗休息了四年。2012年,他計劃與Livestrong慈善跑團一起參加芝加哥馬拉松。不料同一年被判定的禁藥醜聞導致他14年的比賽成績被一筆勾銷,包括全部七項環法冠軍頭銜;紐馬和波馬隨即取消他的成績,儘管紐馬繼續與Livestrong抗癌基金會合作,芝馬也宣佈禁止他參賽。
為名利而嗑藥舞弊不僅打碎了阿姆斯特朗的“環法七冠王”神話,也連累了他用意志力戰勝癌症和馬拉松的勵志傳奇。
資料來源:愛燃燒,作者:洪立
2015年環法自行車賽已臨近尾聲。一提到環法,很多人會不禁聯想到一個名字:蘭斯·阿姆斯特朗(Lance Armstrong)。眾所周知,這位1999至2005年的“環法七冠王”因為服用禁藥落得身敗名裂,這是他咎由自取。咱們撇開環法和騎行不談,單看他參加另一項耐力比賽——馬拉松的經歷。
引用為什麼跑馬拉松2005年首次退役之前幾年,阿姆斯特朗曾表示,他嚮往腆着圓圓的小肚子,安坐在椅子上指點孩子們踢足球的悠閒日子。
只是,這個從小爭強好勝的人怎麼可能坐得住?退役才一年,他就交給自己一項新挑戰:跑2006年紐約馬拉松!
那年紐馬開賽前兩天,阿姆斯特朗在作客CBS晨間新聞節目時説:他並不懷念專業賽車的日子,那年的環法他“一分鐘也沒看”。
但他又“不想成天坐着沒事幹、長出小肚子,於是就嘗試做一件不一樣的事,一個新挑戰”;“我已經35歲了。我知道自己的騎行巔峯期已經來了又離去,是時候做些別的事情,專注於癌症和其他小目標上了,比如跑個馬拉松、當個好爸爸——騎行運動和環法讓我無暇顧及的那些事。”
2006年4月中旬,阿姆斯特朗宣佈:他決定參加同年11月5日舉行的紐約馬拉松!
對他來説,2006年還有個特殊意義。3個月後,他在接受Runnersworld網站採訪時説:“馬拉松是我的畢生目標之一,但今年是我被診斷(睾丸癌)10週年,這很重要。我們可以讓基金會圍繞這一點講個故事。”
之所以選中紐馬,是因為它“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特別的:有最多的族羣參與,有最大的派對場面。我很期待那種氣氛”。
引用首馬目標:進三阿姆斯特朗對跑步其實並不陌生。他説自己是先跑步,後來才學會游泳和騎車的,12歲左右就在達拉斯參加10公里比賽;他小時候的跑步成績證書和1980年代的鐵三訓練日誌母親都幫他留着。
阿姆斯特朗16歲開始參加鐵三比賽,1989和1990年蟬聯短距三項賽(游泳750米,自行車20公里,跑步5公里)全國冠軍。直到1992年,他才成為專業自行車手。
在環法高手中,馬拉松跑得好的不乏其人:法國的熱拉貝爾(Laurent Jalabert)2005年曾跑出2小時55分;德國的阿爾達格(Rolf Aldag)成績更是驚人:2:42:54。
阿姆斯特朗曾表示,他可以跑贏熱拉貝爾。就在宣佈參加紐馬的同一個月,他在奧斯汀參加一場5公里慈善跑比賽。儘管天氣寒冷且沒有熱身,他仍跑出18分20秒的好成績。
不少人甚至覺得,鑑於他的有氧能力,他應該可以輕鬆跑出2小時30分。阿姆斯特朗卻認為,經過兩三個月的認真訓練,自己或許能跑出這個成績:“但何必呢?我的意思是,我太忙、有太多樂子,不想這麼練。如果能跑出2:45至3:00,我已經很知足了。這不要求嚇人的訓練量和嚴格的飲食限制;我已經這樣做了20年(夠了)。有人認為我訓練是為了獲勝,這是瞎説。如果能只比冠軍慢1小時,我都會很開心。”
紐馬前兩天,他再次表明自己的目標:“我希望能跑進3小時。但我從未跑過馬拉松,所以不好説,説不定到最後會在地上爬;也許我會狀態極佳,跑出2小時45分,不過我認為3小時更加現實。”
引用無暇訓練為了備戰紐馬,阿姆斯特朗制定了一份16周訓練計劃。問題是,他退役後的空閒時間並不比以前多多少。
這位體壇巨星是個大忙人,不時要奔走於全美和世界各地,為自己基金會和LiveStrong抗癌慈善事業,以及Nike等贊助商出席各種代言和捧場活動,在大學畢業典禮上致辭……
即便回到得克薩斯州奧斯汀市的家,阿姆斯特朗每隔一個週末,還得陪伴與前妻克里斯汀輪流監護的三個子女……因此,他的訓練計劃根本沒法落實。
他平時的訓練內容雜七雜八,包括划艇、游泳、騎行和健身房練習;每次跑步通常只持續45到60分鐘,環繞奧斯汀湖跑十六七公里已經算長距離,最長的一次拉練不過21公里左右。
阿姆斯特朗(左)與影星朋友馬修·麥康納(右)一起跑步
阿姆斯特朗承認,自己的訓練毫無科學性可言。而且與環法歲月的160磅(72.6公斤)相比,他體重增長到180磅(81.6公斤),體壯肉厚,和肯尼亞高手“細如鉛筆的腿”相差太遠。因此他一度表示,首馬只求完賽,以降低外界的期望值。
在裝備方面,阿姆斯特朗説自己對訓練、恢復、飲食和裝備操心了20年,現在只想放鬆跑。他不穿耐克給的“只比Speedo泳褲長一點”的短褲,而是會穿平時跑步穿的籃球大褲衩跑馬拉松。
至於補給策略,他在比賽中向來很少吃喝,哪怕是自行車賽:“有些傢伙發瘋般地喝水。我們騎出去一小時,我連水都沒碰過,而他們的水卻喝光了——兩壺全光。跑馬拉松時我可以吃能量膠,但我不想吃其他任何東西,我會感覺很糟。跑步3小時相當於騎車六七個小時,所以我得吃東西。”
賽前最後一次拉長距離帶來了脛骨疼痛,他的對策是:持續冰敷和吃止痛藥布洛芬,比賽前再貼上很多肌肉效能膠帶。
引用“我想我有麻煩了”2006年紐馬比賽日,阿姆斯特朗身穿一件印有“10/2”字樣的墨綠色T恤,代表10年前他被確診癌症的日期10月2日。他的號碼布印的是“蘭斯”而不是數字,紐馬還派專人為他全程攝像。
耐克也為阿姆斯特朗召集一支超豪華的全明星兔子團隊:馬拉松名將阿爾伯託·薩拉扎爾(Alberto Salazar)、瓊·貝諾瓦·薩繆爾森(Joan Benoit Samuelson),外加2004年雅典奧運會1500米和5000米雙料冠軍、摩洛哥人奎羅伊(Hicham El Guerrouj)。
據《紐約時報》報道,阿姆斯特朗前半程顯得很輕鬆,一路上有説有笑,沿途和套着LiveStrong黃手環、揮舞“Go Lance”向他歡呼的粉絲打招呼。一位白血病倖存者身穿“In Lance We Trust”(我們信賴蘭斯)T恤,騎車從起點一路追隨他,直到進曼哈頓前的昆士大橋。
前10英里(16公里)給阿姆斯特朗當兔子的薩拉扎爾賽後説:“要hold住他很難。從心血管的角度,這對他來説很容易。他在比賽中説話比我輕鬆得多。”但缺乏訓練的惡果,馬上就要顯現出來。
第二個10英里的兔子是薩繆爾森。她回憶説,兩英里過後,阿姆斯特朗開始抱怨脛骨疼,而且越跑越吃力。她開始要他專注於一個目標,比如前面那個穿紅背心的、前面路口的磚樓,告訴他只要跑到32公里,就會輕鬆一些。
當阿姆斯特朗跑到29公里左右、接近東哈萊姆時,他感覺雙腿像鐵錨一般沉重。此時他的T恤全濕,腳步僵硬,脛骨疼痛難忍。
“這時我開始覺得很無助,”他在賽後乘車回到中央公園對面的酒店後説。“我在想:Uh-oh,也許我本該為這個訓練得更刻苦些。我想我有麻煩了。”
最後6英里,另一隻兔子奎羅伊加入進來。計時鐘滴答逼近3小時,阿姆斯特朗説當時自己想的不是成績,而是隻盼望早點結束。
引用比環法難太多最終阿姆斯特朗的完賽成績是2:59:36,第868名;平均配速4分15秒。賽後在紐約田徑俱樂部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他是一瘸一拐走進去的。他感慨道:“我可以告訴你,從事職業體育20年——從鐵三到騎行的耐力運動,包括所有環法賽事,即便是環法比賽中最糟糕的一天,也沒有這個難。沒有任何比賽讓我感覺像現在這樣——在純粹的疲勞感和痠痛感方面。
“這無疑是我做過的體力上最難的事。我從未感覺到有一個撞牆點,它其實是一個疲勞和疼痛逐漸積累的過程。我覺得自己不自量力,以為馬拉松沒那麼難。在後半程,我的脛骨開始疼痛,特別是右邊的。因為腿肚子完全扭成一團,我差點走不到終點。賽前我的目標是跑進3小時,但如果你在最後3英里時告訴我:你只能跑出3:05,我根本不會在乎。實話説,到最後我累得什麼都不在乎了。”
紐馬賽事總監瑪麗韋滕貝格卻告訴他:“像你這樣的備戰,如果換成別人,我會猜測完賽時間是4個半小時。可是你,哇!你很頑強。”
阿姆斯特朗曾經表示,希望每年跑一個馬拉松,比如今年紐約,明年莫斯科,後年北京。賽後對於會不會再跑馬拉松的問題,他答道:“現在不是問這個問題的時間。回答是‘no’,我永遠不會再回來了。但我保留改變主意的權利。”
時隔一年之後,阿姆斯特朗又站在斯塔騰島第38屆紐馬的出發區。這次他説自己已經擺脱傷痛,目標提高到2小時50分。最終他以2:46:43完賽,獲得第232名。賽後他表示,感覺“比去年好多了”。
2008年,他轉戰波士頓馬拉松,跑出2:50:58,進前500名。
繼這三場全馬之後,阿姆斯特朗休息了四年。2012年,他計劃與Livestrong慈善跑團一起參加芝加哥馬拉松。不料同一年被判定的禁藥醜聞導致他14年的比賽成績被一筆勾銷,包括全部七項環法冠軍頭銜;紐馬和波馬隨即取消他的成績,儘管紐馬繼續與Livestrong抗癌基金會合作,芝馬也宣佈禁止他參賽。
為名利而嗑藥舞弊不僅打碎了阿姆斯特朗的“環法七冠王”神話,也連累了他用意志力戰勝癌症和馬拉松的勵志傳奇。
資料來源:愛燃燒,作者: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