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社會,互信何價?——談AD交易案中的交易時間點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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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兩天前湖人宣佈終於把Brandon Ingram、Lonzo Ball、Josh Hart、三支首輪(包括今年#4)和一首輪互換權向鵜鶘換來Anthony Davis後,再度成為媒體的焦點,同時由於這筆交易案十分特別,交易的生效日期在自由市場手握的資金有重大的影響,因此在細節未明的情況下亦惹來各種推測和爭論。

本文將為球迷分析AD交易案中有關交易時間點的爭議,以及交易時間點的不同對於湖人在自由市場有甚麼影響。

那麼,讓我們立刻開始吧﹗


交易時間點決定成敗

如果你有留意各大寫手對於這筆交易案的看法,會發現單論包裹內容,其實大部分人都會覺得獲得三小將+三首輪+一首輪互換權的鵜鶘才是超賺的一方。

對筆者來說,要評價這筆交易的核心在於交易成立的日期與薪資空間的關係︰

1. 假如交易訂於6/7完成,AD的薪資直接加在湖人的薪資空間內,湖人將只剩27.8M空間,不足以開出一個30%頂薪。

2. 假如交易訂於30/7(或之後)完成,情況將變成湖人會先握住32.5M進入自由市場,然後在完成自由市場補強後才用球員配對薪資、完成交易,令湖人擁有組三星的可能性。

上述分析都是建基於AD願意為了湖人放棄4M交易補償金的情況。



站在筆者的角度,假如最終交易日期是6/7,單看包裹內容湖人是小虧(選秀籤給太多),然後湖人在自由市場開不出頂薪招募KI或可愛這件事也是很虧,加起來筆者會對管理的操盤只能給出「小失望」的評價。

假如湖人有成功要求交易在30/7才實行,無論最終是否有人來,只要有機會在自由市場嘗試組出三星,來這交易就算很成功了。


主流以外的傳言︰交易將建基於互信?
截至目前為止,關於交易日期還是沒有一個100%可信的報導,讀者請自行分各報導可信性 。


如果你相信湖人管理層還是十分愚蠢,因此鵜鶘手握交易主動權的話,目前主流記者的風向都是交易預期會於6/7完成,甚至更傳出AD不會為了湖人而放棄4M交易補償金,令湖人今夏補強空間更少。

假如你相信湖人管理層並沒有這麼愚笨,不妨參考一下偶有佳作的年輕線人Arye Abraham在推特上爆出的另一個版本。AA在去年曾準確爆出Lebron James將加盟湖人的消息,而這次亦可能是首位爆出湖人鵜鶘重啟AD交易談刺的談判的線人,筆者認為對此事件有一定的可信度。

在Woj及其他記者推測AD交易案將於6/7完成後,AA接連在推特上發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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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媒體很多時候作出一些缺乏實際內容的報導。AD交易是否預期於7月6日完成?是的,但只在湖人確定無法得到頂薪自由球員的承諾時。意思就是說,這個交易不會阻止湖人簽下一名頂薪自由球員。」Arye Abraham說。

不久後,他作出補充︰

引用「這個交易完全建基於湖人和鵜鶘之間的互信,沒有任何條款去阻止任何一方毀約,交易已原則上同意,但並沒有完成,我被告知兩隊GM Pelinka/Griffin對彼此都有很高的互信存在。」

以筆者的理解,AA想表達的意思是湖人和鵜鶘願意互相尊重和高度信任來完成交易,因此這個交易日期是流動且充滿彈性。簡單來說,就是談好會有交易,沒談好日期,假如湖人確定有頂薪球員要來鵜鶘就願意等到30/7交易,沒頂薪球員願意來湖人也願意在6/7趕快交易(不然拖到30/7還是會多5M用)。

假設交易明確訂於於6/7或30/7進行,代表鵜鶘/湖人必定有一方會吃虧,亦即處於被動,但現在這情況反而像是雙方平局,這個交易完全是建基於雙方的尊重的互信進行,如果我沒理解錯AA想表達的意思就是這樣。


信任遊戲仍未結束
如果情況真如AA所說,湖人和鵜鶘能夠用互信在滿足雙方要求的情況下作出交易,筆者對情況仍然感到十分樂觀。麻煩的是,最近傳出鵜鶘有意進一步將從湖人手中得到的#4選秀權向下交易,假設狀況真的牽涉到第三方的權益,整個交易日期的爭議又會再次浮現在各隊面前。

最明顯的問題是目前湖人有機會將#4的交易日期拖至30/7,到時候獲得#4選進來球員的第三方將錯過讓該球員參加在七月中舉行的夏季聯賽機會,第三方沒有理由要幫這個忙。

說到底,假如真的要有第三方參與進來,又會回到湖人和鵜鶘誰對交易日期擁有主動權的問題。

如果鵜鶘握有主動權,必定會選擇於6/7交易來吸引第三方進行交易。相反,假如湖人手握主動權,則很大可能拖至30/7,雖然會讓第三方對交易#4卻步,但反正這是鵜鶘自己的問題,對湖人來說#4在誰手中根本沒有影響。

所以,筆者傾向認為目前雙方有談好湖人要能夠先試水溫抓頂薪球員,不過假設鵜鶘真的為#4找到買家,除非第三方不介意等到30/7,否則鵜鶘和湖人這場脆弱的信任遊戲將立刻結束,鑑於目前雙方只是口頭協議的階段,相信雙方很有可能再次回到就交易日期角力的嚴峻局面。


總結︰商業社會,互信何價?

筆者並不相信Arye Abraham「基於互信的流動性交易」的說法會在NBA球壇內獲得廣泛認同,因為球迷心中早已明瞭NBA是商業社會內的一場遊戲,為了將毀約的風險減到最低,所有細節必須明確談好並記於合約之內,才能落得個心安理得。

因此對大部分人來說,AD交易必定已落實於6/7或30/7其中一天舉行(只是外界不知道);湖人和鵜鶘必定有一方主動(有利)、有一方被動(吃虧);一個基於互信的交易是絕不可能於NBA內發生的。

而筆者,出於到湖人管理層談判手腕小小的希冀和天真的願望,真的希望至少AD交易案在雙方都不吃虧的情況下透過互信將交易完成。

(當然這做法還是會有被聯盟擋下的機會,不過這又是另一篇文章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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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湖迷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