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情侶裝的男女
那天搭巴士時,巴士在一個巴士站偶然停下,坐在上層窗邊位的我看到特別的一幕。一對男女,穿着兩件白色T-恤,麻質淺粉紅長裙及短褲,配上一人一對白波鞋,讓我不禁舉起手機將之攝下。
不知道這種穿着算不算情侶裝,也不知道那對男女是不是情侶,還是只是街頭偶然相遇的一對衣着相像的陌生人。在巴士停留的一瞬間,我沒有看到他們手牽着手,但彼此之間卻滿有默契,並肩而行,舒泰自然。
街裡愛人一對對,但吸睛程度總不及這一對。若想他們穿着的是情侶裝,我由心配服他們的穿着,是那種天衣無縫而又不落俗套的搭配。我自己很喜歡粉紅色,以前有數件粉紅色T-恤,也有麻質粉紅色恤衫,當然不是那種「姣婆紅」,是那種世人接受得了,男人可以合情合理地穿着的粉紅。
現世代的香港人鍾愛文青文化,其實我看到的那一對男女,大概可以歸納為文青類。穿着素色系列的年輕女孩,即使不施脂粉亦煞是好看,像近期冒起的袁澧林。而過往在我印象中的情侶裝,是那種刻意到網店購買,款式及圖案幾乎一樣的男女套裝,例如有人同時穿着印有Superman和Superwoman的情侶裝,穿着一樣的格仔褲,一樣的波鞋,甚至一樣顏色的襪子。
曾經有位少女朋友和我說,她看到那種複製人情侶裝後,覺得他們染污了街頭,對之嗤之以鼻之餘,更不安好心地說「好心佢哋唔好係度放閃啦,鬼唔望佢哋分手啊!」而台灣亦有媒體做過一個「閃光情侶最噁的九大行為」調查,第五位為「情侶裝合照臉書放閃」,雖然與穿情侶裝在街上放閃有少許分別,但原來這樣做會有少數人看不過眼。
我覺得穿情侶裝是愛的表現,旁人不容過問也不應干涉,只是在閃光之餘,若令人留下一份讚美多於批評,那樣的情侶裝才最舒服自然。
有人說過,與男朋友或女朋友穿着一模一樣的衣服,只是代表二人的智商是一樣而已。若果情人愛得纏綿時,衣服一樣、思想一樣、看法一樣,那智商,為何不可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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