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下情人


花,是情人節的大配角。路邊的小花盛開着,花代表一種自然生態,有人看到花是一種炫耀,有人看到一份浪漫,有人看到一份心意,有人看到一份堅持,我看到的,是在陽光下快活地生存的白色小花,若果它不被人拿去造油(白花油),那樣可以一直地生存得很漂亮。

情人節,對我來說是有人的情節。我的情人是不如,當初我們一個住柴灣,一個住朗屏,若果搭港鐵去她家,要經過十九個港鐵站,行車時間為六十四分鐘(未計轉車時間)。六十四分鐘,可以看半套電影,或者半場足球比賽,所以我不會純粹搭港鐵,而是搭巴士到紅磡後再轉西鐵,但亦要一個小時。

在那Long D(有人喜歡這樣形容)的日子,我最愛的車站是Long Ping(朗屏),就像不如為我而設那樣,Long有喜歡、思念、冀盼之意,Ping就是我的名字。老土一點說,是命中注定不如喜歡我。

不如這個情人和一般女孩不同,她笨得不愛穿金戴銀,記得第一次拖她的手時,我送給她的是一本書,那本書我有的一篇散文在內,她還一邊搭車一邊看着,看後還對我說寫得比冠軍的好(我那篇只是季軍,真會哄我)。

換着是別人,表白後送的禮物是本爛鬼書,會不會一巴掌後轉身就走呢?她是個容易滿足的情人,在她身上很難找到其他女孩的任性,在我的世界裡,願意看我的文字的女孩,都是容易相處的,至於會不會喜歡我,那當然是靠一份磁場。

我和不如的磁場,就是由一點一點的文字組成的,說時老土或太不可信,但這個即使在女人眼中也是有一點漂亮的不如,偏偏選了我。拍拖初期,她就隻身去了台灣流浪兩個月,走遍了台灣,我每一晚都在寫一點字給她,不算多,寫了一本筆記簿,就在某個日子送給她(也不記得了)。

她很喜歡這種沒有金錢價值的禮物,有時看到一些字會會心微笑,有時一個人在看時,鼻子也會酸酸的,她也算是個比較容易受感動的女孩,也容易笑,也會捧我場,我說的爛笑話,她都會給面子笑一笑。

今年是結婚後的第三個情人節,也是二人世界的最後一個。下一年,就會有一個強勁的競爭對手出現,想必會掀起一場爭風呷醋。說的是豆豆,不如懷着她,還有十多天就會瓜瓜落地,這些日子我都在忐忑着,靈魂少了一半。

我始終沒有令她穿金戴銀,生活不富足,即使腹大便便,她還是要到處跑工作,有時候她說有人讓座予她坐時,其實我心裡不太好受。我也許可以讓她安坐家中養胎,但實際上,我卻做不到。幸好,產假終於到來,她安排了回到朗屏休養,情人節的這天,她也在朗屏好好的吃一頓晚餐,然後與肚裡的豆豆一起,給我這個Long Ping一份祝福。

情人是種特別的種子,不容易種出花來,也不需要做那花下泥,不用時刻灌溉。有人說化作春泥更護花,有人說落花不是無情物,有人說求其花不求其果(輔仁媒體其中一個作者叫求其花),有人說花無白日紅,葉亦非常綠,這些關於花的描寫,對於生長在陽光下的花來說,都無關痛癢,花只要能夠吸收那片陽光,定能茁壯成長,情人種子亦然。

送花給情人的時候,不要拘泥於玫瑰或百合,最重要的,是要讓她吸收那片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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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情人節  朗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