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翻叮




記得去年Pokémon GO狂熱之時,很多個晚上都會出外散步,表面的理由是健康,實際的出發點是捉精靈和孵蛋。住在郊區的我不怕蚊也不怕黑,在沒有照明的泥地上來回走着。然而,許多人的捉精靈熱情只維持了大約三個月,像某種男人視拍拖為試用期那樣,起初對她情深深雨濛濛,後來就因為她新鮮感不再而漸行漸遠。

我一直沒有刪除遊戲,間中會開啟遊戲捉一兩隻精靈,探望一下內裡的比卡超。數天前更新了遊戲,才發現原來新版本自動變了中文,比卡超已從英文變成皮卡丘,香港慣用的小精靈變了寶可夢。除了突兀的中文翻譯外(可能是為了台灣版本,先不要想中國內地),一年後這份熱潮得以翻叮,也許吸引人的,是更新了的收集情意結。

對我而言,最初版本收集151隻精靈,我只捉到80多隻,最新版將精靈提升至248隻,我想我能夠堅持捉到的大約不會超過150隻,然後我比較喜歡收集到過的道館徽章,雖然我更新了三日,只收集了兩個徽章(其中一個就在家裡)。

家中的道館是協天宮,道館升級後可直接轉動圓牌補給,坐在梳化上就能定時轉轉,而且總有一大堆精靈圍着道館,我足不出戶就能不停捉精靈。由於能夠以逸待勞地補給,我竟然冒死挑戰有着超過3000cp的多隻坐館老大。

一口氣用了23塊「活力碎片」及40枝「厲害傷藥」,派出只有1400cp左右的多隻小精靈,馬拉松式的挑戰道館中的六隻老大。結果我的雷伊貝死了5次,大比鳥死了8次,卡比獸也戰死道場10次後,終於把6隻坐館擊退,慘勝後當了館主,卻只變持了三分鐘,就被人踢了下來。

說實在的,玩法沒有太大變化(霸館的人還是霸道),雖說新增的團體戰可挑戰特別精靈,會出現20000 cp的神獸,要二十人組隊才可將之擊退並可以選擇將其收歸旗下。不過,我的道館卻出現了一隻1400 cp的鯉魚王,我輕易的用雷伊貝把牠K.O,似乎落差也太大。

這個遊戲亦見證了人情冷暖,若果將遊戲化作情人的話,理論上鍾情於她的男子,不會因為她一成不變而冷落她,事實是情人一直沒有改變自己,偵忠不二的,才是好情人。不過,在遊戲的世界裡,沒有改變就是死罪。

可笑的是,一經改變卻又的確能夠重現魅力,恰如醜女人整容成功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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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Pokémon GO  比卡超  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