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別Jazz
有說女人如衣服,人車非草木。一五年七月時買入人生第一輛車,她是Jazz。她不完美,車身被刮花了,前後都是。她那銀色的驅體卻閃閃發亮的,很喜歡替她洗澡,曾經在烈日當空下,也曾經在傾盆大雨下,與她度過了兩年多的時光。今日告別她,內心總有點忐忑。
男人最愛的是老婆(當然還有女兒),第二最愛的是車。車刮花了,心會痛。車被人看中了,心會慌亂。
她輕輕的走了,不帶走一絲廢氣,卻令我滿身鬱悶。
她沒有揮一揮衣袖,卻令我不忍看着她的背後。
她的駕駛座上坐着的不是我,讓我看得眉頭深鎖。
她再也沒有回頭,的確帶走了我們之間的雲彩。
記得最初買她回來的時候,我是個凍結了車牌三年的人。從上手車主上接過她,我就膽粗粗地由沙田駕車回大埔,經過吐露港公路時,萬里無雲,我還很雀躍地駕着她到公司樓下,接不如放工。
她已經十四歲了,在車界來說算是老人家。但其實她依然能走能動,載着我的寶貝女兒豆豆時,總能讓她好好安睡,一覺睡到目的地。她的確比起兩前變得蒼老,有時候顫抖,有時候會死火,但她不曾讓我在公路上拋錨過。
我是個死心眼的怪人,喜歡一樣東西其實會很喜歡,喜歡得會終日掛在嘴邊。記得帶了Jazz回家後,我寫了不下十篇有關她的文章。有時候,甚至被別人視作痴線佬,但其實男人和車的關係,卻是那種糾纏遊戲過後,為何能捨得放手,是定律是愛,其實也是一種心癮。
習慣有車的生活,有多人問我會不會放棄駕車。我說即使露宿街頭也不會,傾盡自身財力也要有一架屬於自己的車。二十九歲那一年買入Jazz後,就覺得要和她一起難離難捨的生活。我們一起在十號風球下出發去工作,路邊的樹一棵棵倒下來,橫卧在路邊,我亦能駕着她左閃右避。黑色暴雨時,雨大得把擋風玻璃打得模糊不清,我仍能憑感覺駕着她向前。
最害怕是突然行雷的時候,我會打開天窗感受閃電打下來的一剎那。有一次洗車就在行雷閃電時進行,抹上洗車液三兩下就被沖走了,但我仍然緊持去洗,大概是太久沒有為她洗澡。不過,最過份的是,今年二月後就甚少為她洗車了,我這個人真的有點忘恩負義。
直至今日把她送走了,我還是沒有為她沖走車身的灰塵。新車主用手輕輕一抹車窗,他的指尖頓時被染上灰色。他望着我苦笑了一下,然後我也苦笑。在轉名手續完成後,他把Jazz駛出停車場後,我告訴他,希望他能夠好好善待Jazz,不要用她來操車,不要猛力踩地板油,不要轉急彎,簡簡單單地享受駕駛的樂趣,那樣就好。
再別Jazz,希望他日還能夠在路上看到她,看到她那不完美的車身,看到她縈迴不去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