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
在沒有買車之前,我經常踩單車上班,炎夏時大汗淋漓,嚴冬時寒風刺骨。曾經每日並肩作戰的單車,已被我拋在樓下日曬雨淋快兩年了,原本尚算簇新的車架,已生銹不墈,車鏈亦告破損,而車籃及後座的椅墊卻完好無缺,仿似告訴我,若不要再中年發福,其實有時與單車難離難捨一會,說不定會是個很好的體會。
再次踏單車,在十月中的一個傍晚,約了三個小學同學聚餐,我決定放棄駕車出旺角,而是踩單車去火車站,然後搭火車。這個決定來得很堅定,我找到塵封的車鎖和頭燈,抱着一試無妨的心態,真的推走了那架外表新淨,卻遭受風吹雨打的單車。
單車是自我搬進郊區後的第一架車,那時候的確甜絲絲,我特意各花五十元在車頭安裝車籃,車尾安裝軟墊,目的是閒時會踏車往街市買餸,軟墊就是乘着夜閑人靜時,偷偷地載着不如踩一小段路,像老電影《甜蜜蜜》那樣,用單車載着心愛的女人走一段路,特別涼快,也愉快。
記得那時候比利仔特意替我們拍了一張黑白照片,很唯美,很漂亮。
這晚踩這架被半遺棄的單車,感覺它老了,而且齒輪轉動時會發出怪怪的聲響,仿似在向我控訴甚麼似的。男人就是這種見異思遷的生物,以前沒有私家車時,總覺得一輩子都踩着單車,會過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後來才發覺,原來單車只會帶來短暫的浪漫和憧憬,那些幸福生活,現實而實際一點來說,私家車的功能會較大。
也不用驗證車和單車的分野,就如男人的生活態度那樣,可以很愛一個女人,也可以很喜歡一個女人,其實許多人駕車之餘也會踩單車,功能上區分得很清楚,沒必要爭論。只是,隔了將近兩年,才踏起單車,並且要由家踩到大埔火車站,路程大約八公里,用了接近一個小時才到達,比以前慢了一半,足足一半。
坐在單車上,我雙腳顯得吃力,轉動踏板的動力有如被怪獸吃掉了,只是一味兒咬着牙關在踩。後來才發現原來尾輪軚氣不足,我卻已走到一半路。以前很輕鬆地一口氣踩到終點,此刻卻在中途停了八次,每次都在喘氣,腳軟,望着路上飛馳的汽車,原來我平時駕車也這樣來去匆匆,沒有時間留意周遭漂亮的風景。
不可否認是人老了,氣力也差了,久違的體能運動一下子會把人的力量蒸發。雖然來回用了兩個小時,回到家也腳軟軟地坐了下來,笑着對不如說我成功踩完來回火車站的路程,只是多用了一倍時間。
單車的速度不快,也許相隔太久才踩一次,心跳的速度比車輪轉動時還快。然而,在既累又酸的過程當中,看到的風景和回憶,的確是駕車時無法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