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留低




從前有一個書生,身上窮得只有字,有天他不幸遇上強盜,強盜要求他交出身上所有財物,否則會一刀殺死他。書生苦笑指自己身無分文,反而有一部剛寫好的故事,若果受人追捧的話,或者可以令他生活無憂,請求強盜過幾年後再來找他。豈料強盜突然發怒,一刀就把這個身上只有字的書生殺死了。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事,無論從前或現在,窮得只有字的人,基本上都很難避過強盜。若果遇到一個懂得欣賞故事,真的會因為你說一句「我把這故事送給你」而放過你的強盜,那不是強盜本身是文人雅士,而是你本身是個赫赫有名的大文豪,諸如李白,或者村上春樹那種。

如果我遇上強盜,絕對是被人狠劈一刀的那個人(所以我會給他值錢的東西,如身上的iPhone)。最近收到一個別人認為是禮貌拒絕,我卻認為是窩心鼓勵的電郵。我還是那個寫長篇故事的人,寫完故事後會投稿,投完稿後沒回音,然後再投另一故事。作為一條還有一點夢想的鹹魚,我的人生仍然在文字中努力着,抱着一個「萬般帶不走,唯有字留低」信念,我一直在默默地寫。

出版社的編輯回覆我的電郵,當然不是答應出版,而是很可愛地說「你的投稿仍然在我枱頭沒有棄掉的」,這話在不同人的角度去看,會有不同的心情。我在咳嗽得快死的時候看,卻又看得很快樂,很阿Q地想,換着是其他人投的稿,早就被丟進垃圾桶呢。

那是兩年前投的《櫻桃》,其實這故事很渴望可以出版的。櫻桃酒很好喝,也有一些故事,而且這兩年也推薦了一些人去喝櫻桃酒,連赫赫有名的容總也有去澳門特意買來品嚐。故事的女主角很漂亮,又真實存在,如果能出版,大可以叫她出來逐一與讀者合照,又可以分享一下鬼眼的事情。看我想得多完美,其實那電郵是禮貌的拒絕喇,那是強盜不認識你,只想要錢不要字的社會版,但這是正常不過的事,因此我也沒有很大感受。

想留下一些字,代表自己寫過的故事,讓小女兒長大後在圖書館裡看到,或者在書店中發現,那當然不容易。今次在《小綠女》衝關失敗後再投稿而失敗的回覆,這故事就的確只是全憑幻想,女主角基本上沒有藍本,也沒有真實存在的女生,只是個透過綠色事物殺人的女生,背後隱瞞的故事,大於這個世界。

我是很喜歡自己的故事的,正如女人很喜歡鏡中的自己那樣。記得《小綠女》重新連載時,有台灣網友特意私訊我,安慰我一番,解說了那個比賽的一些不尋常,也說了近年在文化界的挫敗,台灣這個文字風氣絕對不弱的社區,其實也把市場價值看得很重,她即使拿到許多文學獎,也沒有出版社要替她出書,反而有一間找回她早年比賽落選的作品而替她出版,不知道這出版社是否印證了強盜也有欣賞文字的一個。

其實求人很難,要別人倒過來求己,除非自己成為了李白,或者李白也推薦你的故事。出版社也不容易,可能十本書中只有一至兩本有錢賺,也不要說大紅大紫令它上市,連保本都無法保證的不知名作者,即使出版社冒險替你出版後如實滯銷,就算出版社不介意,樹都會罵你太放肆。

要留下些字,人生漫漫,唯有安慰自己,許多人都中年得志,而我距離中年,起碼還有一些年。

註:原圖取自互聯網

P.S.《小綠女》已更新至第37,請點擊下方連結支持閱讀。
https://www.mirrorfiction.com/zh-Hant/book/6079/11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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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書生  強盜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