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職業是偶像
她聽到我說我的職業是偶像時,「噗哧」地笑了一聲,差點連正在咀嚼的麥炸雞都吐了出來。她看着我,再看看印在麥炸雞盒上的人樣,向我展示了其中一個她很喜歡和欣賞的人物,而在她心目中,有資格自稱職業是偶像的人,大概只有那個人。
麥當勞推出把鏡子印在麥炸雞盒上的項目,還會送贈一張鏡子卡。這個舉動,帶動了風向,有的餐廳貼出告示,指這個特定的套餐等候時間要30分鐘,有的更要一小時。聽君一席話,勝讀百年書,聽鏡一首歌,迷戀到月初。我明白這些偶像的厲害和魅力,也深深欣賞。
她好奇問我,為何我會自稱職業是偶像。其實偶像的最原始定義是表演節目中的人偶造像,或者皮影戲偶簽,引申為人創造出的以各種方式崇拜的對象。是祟拜的對象,然而偶像不用對象的象,而是想像的像,有點虛無縹緲的感覺,那也是成為祟拜者沉醉甚至不能自拔的靈藥。
在日本,偶像起初只會稱呼外國的名人,而日本國內知名的人物,通常稱之為明星。香港舊時代也甚少用偶像這詞彙,一般叫歌星,大明星,或者天王和天后。現在還有一個詞彙叫天團,我認為這個形容有點怪。而現時卻很少會使用天王天后的字眼,假如有一天報紙的標題出現姜天王的字眼,人們可能以為說的是姜子牙。
當然,偶像是有崇拜的意味,與明星或天王是有一點不同。祟拜的意思,是有一種參見的意味,套用在古代的語境,那是君與官,官與民的對立,有一種仰慕及攀附的距離感。然而,日本偶像的定義卻最接近現世代的意思,偶像的需求是粉絲,而粉絲與偶像是一個共同成長的過程,若即若離,有時甚至撲朔迷離,讓粉絲活在時而虛幻,時而瘋狂,時而落泊的境界。
其實在我的定義裡,偶像是偶然的想像。我喜歡看着她吃麥炸雞時的快樂,比起一般的麥炸雞,這一盒印有偶像圖案的麥炸雞,仿似特別香脆,像加了虛幻的蜜糖,像聽見有人在唱《鯨落》。幸好她沒有鯨吞,依然優雅地,用她美麗而纖瘦的手指拿起食物,再慢慢放進口裡,細細咀嚼。
偶然想像,我不會想像她會當我是偶像,因為她愛我。喜歡偶像和愛上一個人,其實是兩碼子的事,她可以為偶像神魂顛倒,卻不會為偶像犧牲色相。她吃着麥炸雞的同時,還會不經意的看一看我,然後溫柔的拿着被她咬了一口的炸雞,細心地放進我的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