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的上訴被法國駁回,被遺忘權之爭還將繼續


今年7月底,Google正式拒絕了法國國家信息與自由委員會(CNIL)5月份提出的將“被遺忘權”擴展到全球的要求。而昨天晚上CNIL正式對Google的上訴進行了否決。在該機構的網站上,我們可以看到該機構發出的公告

該公告稱,在歐洲法院2014年5月31日作出的裁決中表示任何單獨的個人都有被遺忘的權利,也就是説任何人都能夠向Google提出申請,讓搜索引擎無法檢索到其名字。

而自那時起,已經有上萬名法國公民向Google提出的申請,其中的一些申請範圍也延伸到了Google在歐洲的其它子站(如:.fr, .es, .co.uk域名子站),但是在全球的其它站點,包括google.com,法國公民提交的“被遺忘”申請卻沒有得到執行。

今年5月份,CNIL要求Google將被遺忘權擴展到其所有搜索引擎站點。而在7月底,Google對此表示了異議,並提出了上述。Google稱如此做法將有損於公眾對公共信息的知情權,並且這種做法可能會演變成某種可能的審查制度。

CNIL並沒有接受Google的説法,經過這麼多天的審查後正式對Google的上述進行了否決,該組織還給出了幾點理由:

引用
  • 按照歐洲法院的判決,地域擴展是必須的,只有從Google所有的搜索引擎上被刪除,“被遺忘權”才能得到徹底的執行。
  • 如果該權利只限制在某些特定的地域,那麼就能很容規避:如果一個人需要被某些站點遺忘的搜索結果,那麼只要在其它地域的域名上搜索就可以了。而這會影響到“被遺忘權”的有效性。
  • 在任何情況下,“被遺忘”並不代表信息從互聯網上被刪除,而只是無法被搜索引擎展示出來。相關信息仍然可以在特定的站點上直接查閲。
  • 此外,這項權利並不是絕對的:被遺忘的信息必須要和公眾知情權不相關,尤其是當數據主題是關於公眾人物時。
  • 最後,和Google的説法相反,這一決定並不是按照CNIL一部分人的意願行事的,也並不是強行將法國法律推廣到法國之外。歐洲之外的公司在歐洲活動時必須要遵守歐洲的法律。
  • 而CNIL的公告最後還提到Google必須對CNIL的否決作出正式答覆,否則,該組織將按照相關規定對Google進行制裁。

按照之前的説法,Google可能會因此面臨15萬歐元的罰款。當然這對Google來説自然是小菜一碟,但是罰款之後Google是否還會繼續面臨CNIL的調查和指控呢?反正不管怎樣,按照之前的慣例,Google應該還要等一段時間才會對此作出答覆,就讓我們靜待結局吧——如果有結局的話。

via CNIL


資料來源:雷鋒網
作者/編輯:吳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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