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控訴:App Store 拒絕我的新冠應用程序後,卻被沙特政府拿去成功上架

近日,有程序員在網上發帖,控訴沙特阿拉伯盜取了他的開源應用程序,並將其發佈在 App Store 上。


該程序員表示,他開發了一款用於 iOS 和 macOS 的新冠病毒跟蹤應用程序,原本是打算在 App Store 上發佈的。但蘋果以該應用程序不是來自世衞組織為由,拒絕了他的發佈請求。於是,他在 GitHub 上開源了該項目。


該網友開源的 github 項目

項目網址:https://github.com/mhdhejazi/CoronaTracker

然而不久之後,他發現了一個和自己的應用程序幾乎一模一樣的應用,發佈者是沙特政府機構“沙特國家健康信息中心”。

通過仔細對比,該網友發現這個程序除了使用的是沙特阿拉伯語之外,其餘部分——包括功能甚至顏色等各種細節都和自己的程序一模一樣。於是,他確定這就是自己寫的應用程序。

雖然開發這款應用程序並不是出於商業目的,但版權被盜,無疑讓人很氣憤。

而近日,科技公司干預有關新冠病毒信息、應用傳播或上架的事件並不少見。

蘋果:拒絕不是來自世衞組織的冠狀病毒應用程序

iPhone 開發人員透露,蘋果正在限制與 COVID-19 冠狀病毒爆發相關應用的發佈,只有來自政府或醫院等公共機構的新冠相關應用程序才可能被髮布。

有四名獨立開發商抱怨説,他們開發了可以查看各個國家已確認 COVID-19 冠狀病毒病例統計數據的應用程序,但遭到了蘋果的拒絕。儘管其中一些應用使用了來自世界衞生組織(WHO)等可靠信息源的公共數據創建圖表或實時地圖。

對此,蘋果給出的答覆是,帶有當前醫學信息相關的應用程序需要由公認的機構提交。也就是説,與冠狀病毒有關的任何應用都必須由官方衞生組織或政府發佈。

為防止錯誤信息傳播,蘋果對冠狀病毒應用程序都會進行專門評估。

知情人士説,為確保數據準確,蘋果不僅會查看數據的來源,也會參考開發人員是否代表用户可以信任的組織,如政府或關注健康的組織。

Google等大型科技公司限制新冠相關應用

蘋果並不是唯一一家限制新冠病毒相關應用或信息的科技公司。

Google的 Android 應用商店 Google Play 有一個規則,那就是對“利用自然災害”、“暴行”或“沒有給悲劇受害者帶來明顯好處”的相關應用程序予以限制。

此次,對“冠狀病毒”或“ COVID-19”相關應用的限制也是如此。和蘋果一樣,Google 此舉也是為了防止提供錯誤的信息。

Google Play 還發布了一個名為“ 冠狀病毒:保持最新信息 (Coronavirus: Stay informed)” 的網站。該網站包含了建議使用的應用程序,其中就包括了 CDC,紅十字會和 Twitter 的軟件。


但是,Google 的限制似乎並沒有蘋果那麼嚴格。 一些與冠狀病毒相關的流行 Android 應用程序在 APP Store 上搜索不到,在 Google Play 上卻可以找到。

比如,韓國有一款免費的頂級 Android 應用程序,名字叫 Corona 100m。它是一個地圖繪製應用程序,當用户距離已確診的冠狀病毒病例 100 米以內時,會向用户發出警報。它還可以查看韓國確診數據相關的信息。

根據其 Google Play 列表,Corona 100m 並非由公共衞生機構發佈,但是其下載量已經超過了 100 萬。

除了蘋果、Google 之外,很多大型科技公司已經在其平台上應對與冠狀病毒爆發有關的錯誤信息的影響。

不久前,亞馬遜警告賣家,它將取消那些聲稱可殺死冠狀病毒的產品的清單。Facebook CEO Mark Zuckerberg 表示,他將致力於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關於冠狀病毒的可靠準確信息,Facebook 也正在刪除不實內容。Google 在 Google 搜索置頂了來自世界衞生組織的相關信息,並禁止冠狀病毒產品的廣告。

App Association 主席 Morgan Reed 表示,為防止科技平台被用來向人們提供有關冠狀病毒的虛假信息,科技行業正承受着巨大的壓力。

這些限制似乎正在發揮作用。目前,美國 APP Store 上有關爆發的應用程序很少,並且沒有明顯的垃圾軟件。

不透明的篩選過程

儘管蘋果的這些限制保證了用户獲取冠狀病毒相關信息的準確性,但由於手動篩選,可以説篩選機制並不完全透明,這或許會引發有關 iPhone 應用程序開發的公平性問題。

蘋果公司內部的 App Review 部門會手動篩選每個應用程序,以確定哪些程序可以上架。他們做決策的依據是蘋果內部的 App Store Review Guidelines 文件。


App Store Review Guidelines 截圖

對於沙特國家健康信息中心“盜取”新冠病毒應用程序事件,蘋果公司拒絕上架該程序的開發人員解釋稱,審閲者引用了編號為 5.2.1 的準則,該準則指出:“應用程序應由擁有知識產權和其它相關權利的個人或法人提交。”


蘋果公司最近更新的政策中確實有一條與此接近——醫療、金融服務或航空旅行等“高度管制”領域中的應用需要由“提供服務的法律實體而不是單個開發商來提交”。

雖然蘋果公司這一 政策有其現實性考慮,也受到了一些批評。有人抱怨説,由於 App Store 是向公眾發佈 iPhone 軟件的唯一途徑,Apple 擁有了過多的權力。

應用程序開發人員 Zachary Shakked 開發的一款新冠病毒相關程序也被蘋果拒絕了。他在 Twitter 中對此進行了吐槽。他表示,儘管他對蘋果公司防止誤導信息的需求表示同情,但他希望蘋果公司不要對此一刀切。

在今年 1 月份的一次國會聽證會上,為 App Store 製作應用程序的 Tile 公司法律總顧問説,蘋果“可以在需要時改變規則”。Basecamp 創始人 David Heinemeier Hansson 也在聽證會中談到,每個使用 App Store 的應用程序製造商都生活在擔心他們的應用程序被拒絕的過程中,而上訴程序非常麻煩。

然而,APP Store 是蘋果的,除了接受蘋果的條款,或許這些開發者也做不了什麼。

引用來源:

https://news.ycombinator.com/item?id=22752644

https://github.com/mhdhejazi/CoronaTracker

https://apps.apple.com/sa/app/corona-map/id150304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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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雷鋒網
作者/編輯:s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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