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幸我不完美


有時候會想,幸好我是個俗人,否則實在不知道到底要怎麼在這個渾濁的世界活下去。

最近朋友和我分享了,某些人在她面前表現得關懷備至,背地裡卻拼命地說她的不是。
「諗起都覺得心寒同嘔心。」
我想起年少時自己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初遭遇之際,驚慌而不知所措,繼而是深深的憤怒和哀傷。

時間稀釋掉情感,漸漸釋懷,忍不住反問自己,難道我又一次也沒有講過別人壞話嗎?

承認吧。我們都管不住自己的嘴。
不如說,亦沒有必要管。
世界上沒有人和自己完全相同,即使是身邊那位很愛的另一半,我們還是會有諸多「不滿」,喜歡和兄弟或姊妹淘相聚時「投訴」一番。

有時候我們不喜歡,不等於那樣事情真的不好,也不等於那個人需要改變,我們只是沒有辦法喜愛這個世上一切的人與事而已。
和同伴們吹吹水,呻一呻,讓壓力有一道縫隙飛出去,我認為這並不是甚麼十惡不赦的事。
講完了,也就算了。
屈在心中,才是大事。

雖然這樣,凡事也該適可而止。
不要砌人生豬肉和無中生有是我的底線。
我們可以不滿,但不能加鹽加醋誣陷別人,這不是發洩,而是抺黑;也不要刻意令對方難受與難堪,所以講人一定要在背後,可以的話盡量和不相干的人講,免得傳回當事人的耳中。

所以K每次問我:「你怕唔怕有人會唔鍾意你?」
我會說:「我都唔鍾意好多人啦,有人唔鍾意我有乜出奇。」
不過有類人真的是人人得而誅之。
不喜歡一個人,我們應當敬而遠之,有些人不喜歡你,卻還跟你裝作親近,轉個頭在背後狠狠損你(就像上面朋友的例子),這些雙面人虛偽到令人憎厭,亦叫人懷疑他們是自虐狂,自找苦吃。

當然,職場上若對老闆笑臉相迎,這不叫虛偽,而是生存。
關於上級所說的一切我通常都點頭,再加微笑,實在不行也就沈默。
和上級爭辯是沒有意義的(除非那是個喜歡聆聽下屬意見,願意改變的上級),大部分的上級只是希望你猜測他的意思,執行他的指令。
其餘的,不要和他說,上級永遠不會是你的朋友(離職了又另當別論)。
於是工餘時或私下和同事及朋友講講講就是發洩之道,第二天回去還是掛著一副好臉容。

不過,這樣和做擦鞋仔是兩回事啊!
不與老闆為敵是每個醒目打公仔都應該做的選擇,但主動迎合或刻意奉承,過後卻又在背後大吐苦水,這樣的人我則不屑為伍。
所以如果有日,一些關於我的壞話回傳我的耳中,我不會興師問罪,也不會大吵大鬧,更不會報復。我會想想那是不是我需要改善的事,如果不需要就Let it go,我當沒有聽過。如果不符合事實,我會親自和那個當事人澄清:「事情並不是這樣。」
一為自己辯護,二讓他知道不要以為說出口的事沒有人知道啊。
我也常常告誡自己,說出了口的話,無論好與壞,就會有被人知道的機會。

既決定講出口,就要有被發現的覺悟。
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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