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快樂一點又不會要你少一塊肉


某日我途經商場,一個伯伯正站在熟食店前,彎腰撿起跌在地上的炸雞脾。
紙袋口朝向下,看來伯伯不小心弄反了方向,導致剛買到的美食先讓地下親吻了一遍。
由於我趕時間,不知道伯伯最後是扔了雞脾,還是拿回家中清洗乾淨,抑或再重新買一隻。
叫我難以忘懷的是伯伯抬起頭的那個表情:帶著靦腆的、尷尬的、不得不如此的一抺苦笑。

腦海裡無法不作聯想:或者這是伯伯難得奢侈地給自己買的一隻炸雞脾。興致勃勃地打算享用,冷不防拿反了,將到口的美食最終沾滿了污垢……

從一而終的絕望不會打倒人,看見過光明,光明卻又轉瞬即逝才會叫人瘋狂。

因為是自己的粗心,是自己的錯,伯伯也不能怪誰。
大概只能對自己說不要緊,不要在意,最多買過另一隻。
雖然可以如此補償,雖然仍然是炸雞脾,但意義不再一樣。
那抺苦笑,因而存在。

我想起了中三那年暑假去搵工,M記類似有一條這樣的題目:「如果你在收銀處,客人在你面前倒瀉了可樂,你會再倒一杯給他嗎?」
當時年幼的我很認真地掙扎著該怎麼回答。
斟給他公司會覺得我不為公司利益著想嗎?要是人人也要多斟一杯我該怎麼辦?
不斟的話會否有點不近人情?會不會同樣破壞了公司的形象?
小小的腦袋想著很多有的沒的。
已經忘記了模範答案是甚麼,但要是現在,我想我會毫不猶豫斟給那個人吧。
假使公司不允許,我就自己付錢好了。

我想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熟悉這種帶著美好期待,最終卻落空的感覺。
你只能拼命對自己說不要緊不在乎,擠出一絲苦笑。
很難看,但不得不如此。
至少笑的時候你還可以欺騙自己,還好喇,過得去的,沒甚麼大不了。
畢竟,有時候搞砸的是自己。
畢竟,人生在很多時候都不如你意。
畢竟,命運最喜歡的就是和我們開玩笑呀。

因而我們很需要有那麼一個人,在我們苦笑以後,給我們帶來幸福。
不需要倒帶回到炸雞脾未跌之先,只要為我們補上另一隻炸雞脾,那麼回憶將得到延伸:不是停留在炸雞脾跌下的傷痕,而是定格在有人愛惜、關心的幸福感。

二十七歲以前,我一直覺得人最好不要乞求太多,每個人都必需要做好自己。要得到一樣事情必須付上相應代價,世界可不是如此好混的啊。好harsh,我對自己和對其他人也一樣。因為日子真的不好過呀。
二十七歲以後,突然強烈地覺得如果可以的話,盡量令身邊的人都快樂一點(當然不建基於要剝削、犧牲自己之下),不要計較那麼多,甚至偶爾讓人不勞而獲也不緊要(當然也絕對不要幫那些覺得老馮的人),讓人過得好一點自己又不會少一塊肉,為什麼不呢?

世界很艱難,但快樂並不是某些人的專利。
每個人都可以快樂,每個人也有能力令人快樂。

人生一直走到現在,我想我得到的總比我付出的多。
畢竟付出就有回報這件事並沒有明文規定。
我卻得到了很多。

聖經有一句話是:「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如果是真的話,大概人類在未被愛上之先,不會懂得如何去愛。
所以不要怪責那些沒有父愛母愛的小朋友、大朋友怪異、冷漠,那都是沒有辦法的。

感謝每一個愛我的人,是你們讓我有了愛的能力。
Achievement Unloc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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