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的不是六合彩,我買的是一個希望
大概在好幾年前,我發覺原來不用跑到滿是大叔坐鎮門口的馬會,在網上便可以申請戶口購買六合彩,自此我就成了每期的常客。 一注只需要$10,並不昂貴(雖然平日明明連$10一個包也未必捨得購買)。
能用如此便宜的價錢,換來一個發達的遐想,我覺得很划算。
心底裡我並不認為自己會中獎,所以每次對號碼時,即使一個也沒有對上,我也不覺得難過,不如說那不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母親間中會叫哥哥代為購買六合彩,然後攪珠那天她會煞有介事地緊張等待結果,知道自己沒中獎後會一副心痛的模樣,彷彿本來屬於她的錢飛走了。每次看到我都覺得好笑,是甚麼原因令她竟擁有期望從而盼來了失望?
朋友問:「你冇諗過中,你又買?」
「我只係覺得唔中係理所當然,所以唔會唔開心。但我都唔排除有一日我會奇蹟中㗎喎!不過奇蹟自然唔係咁易出現。有時諗下中咗之後可以有好多錢,幻想下可以點洗都幾開心。每次攪珠日,都係一種希望。而且唔中我都唔會難受,見到有人中獎都幾開心,當係集資成全咗某個人嘅快樂同幸福,幾好呀,只係希望有日輪到我(笑)。」 朋友瞇眼看我:「原來你係慈善家,失敬失敬。」
當然我不是沒想過六合彩可能從來都只是一場騙局,根本沒有中獎人。所以我從來不會花費很多,$10已是極限,我一直只購買同一組數字的號碼。最近我也只有在有多寶/金多寶獎金時才落注,畢竟一個星期大概有2–3個攪珠天,小數怕長計,省下來的錢我都能讓自己吃好一點了。
上星期五的攪珠我剛好中了$40,過去也曾中過一兩次,但當然抵消不了本金。買六合彩大概和我玩推硬幣機一樣,就算中間曾嚐過甜頭,最後金錢上總結自己必然為輸家。
可是在過程中賺了快樂,這不是已經足夠了嗎。
錢本來沒有甚麼意義,它的意義始於能為你帶來其他東西。
這樣看來,我買六合彩並不愚蠢。
我有朋友就很喜歡買東西,有時候家人或是同住者總會說浪費錢或是甚麼的,令他們只能偷偷摸摸地買,快樂打折。但我想要是負擔得起,Why not?沒有甚麼比起只是把錢存起來而自己活灰頭土臉來得浪費。
錢如果買得到快樂,實在是用得其所。
當然,我不太贊成月光族的生活,更不用說因大洗而變成入不敷支。 那些短暫的快樂終將成為你長久的痛苦。
生活還不夠苦嗎?就不要為自己額外添加煩惱了吧。
可是除此以外,我認為讓錢花得「浪費」卻高興,並沒有甚麼不好。
又來到了Blue Monday,希望你也擁有能為你賺來一點點快樂的小愛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