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懶人包!11點你必須知道的事......

(以下文章部份轉自三立新聞網)

明明有普選了,為什麼香港要佔中?甚麼是假普選?為什麼要罷課?11個問題讓你明白香港佔領中環的來龍去脈!

一、香港行政長官如何產生?

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1200人)根據基本法選出來,然後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這1200人皆來自不同的行業,代替香港700萬人民選特首。
二、誰規定香港特首由「選舉委員會」選出來?

當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快回歸中國時,英國與中國簽訂《中英聯合聲明》,該聲明提到香港回歸後,特首的選舉需根據《基本法》(香港的法律)而選。

三、既然由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為何能突然爭取「普選」?

香港的《基本法》允許香港人可以循序漸進地實現實「普選」,但條文內容始終備受爭議:

引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簡言之,特首在香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後,須由中國任命。而特首的產生必須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普選得以產生。

四、這個《基本法》是誰訂的?

在香港回歸之前,由中國政府所組成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含香港人及中國內地的法律學者)所撰寫,中國政府通過後生效之。

五、香港人積極爭取普選,中國政府給予的普選為何?

中國政府於2014年8月31日公布香港人可於2017年實現「一人一票」普選特首,但普選辦法有嚴格的程序規定,「決定」更明確要求,香港特首選舉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按照第四任特首選舉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而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特首人選經普選後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六、「提名委員會」由哪些人組成?

目前的「提名委員會」有1200人。他們內自工商金融、專業、勞工宗教、政治界,俗稱「四大界別」的人所組成,每個界別都有300人,由與這些產業有關的香港人所選出來。而這四大界別的組成目前仍可能有商討的空間。
(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七、今昔差異為何?為何香港人稱之假普選?

過去,由「選舉委員會」1200人自己選;現在由「提名委員會」1200人決定好候選人後,交給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選。

八、罷課學生為何佔領中環、將矛頭指向香港政府?

香港爭取特首真普選呼聲不斷,但始終未能付諸實行。香港學者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去年倡議,若當局遲未能將特首真普選付諸實現,將號召港人發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行動,達到爭取2017年特首真普選目標。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底同意香港特首普選,但候選人須經北京操控的提名委員會產生,形同設下篩選機制。戴耀廷等人隨即表明,「佔中」行動將伺機展開。

九、罷課學生給梁振英特首的公開信為何?

致行政長官梁振英公開信全文:

引用梁振英先生鈞鑒:

  上月三十一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及二零一六年立法會選舉辦法,作出重大決議,前者包括訂下提名委員會維持四大界別和一千二百人、過半數提名門檻以及規定兩至三個候選人,後者則維持功能組別比例不變與分組點票。人大常委此舉,無疑關上普選特首、港人自主的大門,全面抹殺港人三十多年來爭取落實民主政制的汗水和努力,粗暴踐踏八十萬名參與公投市民的意願。

  人大常委橫蠻決定背後,很大程度取決於閣下提交的第一階段政改諮詢報告。第一階段政改諮詢報告由以林鄭月娥司長為首的政改三人組撰寫,並由閣下所確認,並將其提交至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香港政制發展五部曲。因此,人大粗暴落閘,蔑視港人自主,以閣下為首的特區政府,實在難辭其咎。

  兩年多前,閣下當選時,歡迎市民提點批評之餘,亦莊嚴承諾:「日後我會一如既往,繼續拎住一張凳,一本簿,一支筆,同我的管治團隊,走入群眾,聽取你地的意見。我,梁振英,希望做一個親民的特首,今日我作出的所有承諾,將會成為歷史紀錄,我會在陽光下,接受全港700萬市民監督。」面對群情洶湧,學子怒吼,本會謹此要求閣下兌現當選諾言:到添馬公園與學生及市民公開對話,向港人交待人大荒謬決議。否則,行動定必隨即升級,由罷課擴展至各種不合作運動。面對時代責任,我們義無反顧,亦義不容辭。

  即頌
鈞安

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仝人謹啓
二零一四年九月廿二日
十、北京政府已經決定了,香港人在爭取甚麼?

政改有「五部曲」。第一部,港府向北京提出報告;第二部北京回應「普選」之方案;現在在第三部,由香港立法會委員(猶如台灣立委)決定是否通過、是否要修改,通過即生效,不通過普選方案則馬上結束。香港的立法會委員盼利用「否決權」修改普選方案,然後通過之。但梁振英、香港政府、中國政府的回應則是「下一次再試」,表示先沿用上刺的選舉辦法,之後(何時?也許再等個兩屆,也就是10年)將「有機會」更民主。

十一、佔中何時開始?已經發生了哪些衝突?


主軸: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

2014年7月1日 預演佔中
2014年8月31日 正式佔中
2014年9月28日 佔中開始,發生衝突,警用催淚彈驅逐示威群眾,港民持續靜坐

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即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