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車爭路事件
日前,在旺角發生了老伯伯和貨車爭路事件,最終雙方發生罵戰。跟據東方日報的報導(1),有人支持司機,有人指責司機,也有人跟筆者一樣,兩個也不幫。
先說說老伯伯的問題,報導中引述了網民的意見,指出「行前兩步有紅綠燈」,但老伯伯並沒有在「綠色人像」過路處過馬路。所以,他的行為是有錯的。
然後,「阿伯竟拍打貨車車頭以示不滿」,這樣的行為也是錯的,因為車是他人的物品,不應拍打貨車車頭。他處理憤怒的方式也不當,不應這樣做來宣洩情緒。
而貨車司機用粗口罵老伯伯也有錯。如之前所說的,老伯伯是有錯,但不必罵他,用粗口更不應該。其實,司機可以對他說他不應這樣過馬路,因為這樣很危險; 而說粗口是不尊重人的表現。司機處理憤怒的方式也是不當的,不應藉由責罵別人以宣洩情緒。
至於讓路的問題,其實雙方也有責任。老伯伯原本已是錯,但他知道車從左邊來也不先讓車先過,繼續過路,所以他有錯。而貨車司機也有錯,他見前面路面上有人,不應再開車。而如果雙方各不相讓,最終有可能釀成意外。
有人可能會想,這種情形下,如果雙方都在讓對方先走,豈不是要等上一輩子?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司機或路人作一個手勢示意,而當然,適當的是各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
在此特別一提,路政處的網站詳列了道路使用者守則,詳請可參閱︰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html
(1)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526/bkn-20160526171205249-0526_00822_001.html
photo credit: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526/photo/bkn-20160526171205249-0526_00822_001_01b.jpg?20160526174827
先說說老伯伯的問題,報導中引述了網民的意見,指出「行前兩步有紅綠燈」,但老伯伯並沒有在「綠色人像」過路處過馬路。所以,他的行為是有錯的。
然後,「阿伯竟拍打貨車車頭以示不滿」,這樣的行為也是錯的,因為車是他人的物品,不應拍打貨車車頭。他處理憤怒的方式也不當,不應這樣做來宣洩情緒。
而貨車司機用粗口罵老伯伯也有錯。如之前所說的,老伯伯是有錯,但不必罵他,用粗口更不應該。其實,司機可以對他說他不應這樣過馬路,因為這樣很危險; 而說粗口是不尊重人的表現。司機處理憤怒的方式也是不當的,不應藉由責罵別人以宣洩情緒。
至於讓路的問題,其實雙方也有責任。老伯伯原本已是錯,但他知道車從左邊來也不先讓車先過,繼續過路,所以他有錯。而貨車司機也有錯,他見前面路面上有人,不應再開車。而如果雙方各不相讓,最終有可能釀成意外。
有人可能會想,這種情形下,如果雙方都在讓對方先走,豈不是要等上一輩子? 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司機或路人作一個手勢示意,而當然,適當的是各人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路上零意外,香港人人愛。」
在此特別一提,路政處的網站詳列了道路使用者守則,詳請可參閱︰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road_users_code/index.html
(1)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526/bkn-20160526171205249-0526_00822_001.html
photo credit: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526/photo/bkn-20160526171205249-0526_00822_001_01b.jpg?2016052617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