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韻芝北角乘車其間被男警用不文手勢挑釁

昨日在港島舉行的反修例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示威更蔓延至北角一帶,有市民更與該區的福建幫打鬥,其後大量防暴警察到場將有關人士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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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前商業DJ卓韻芝在昨晚恰巧乘車經過北角一帶,更遇上一些在現場執勤的警員,其中一位警察在警車上向卓韻芝不斷作出不文手勢,如撩動手指及疑似舉中指,她亦拍下片段並說:「各位我係阿芝,我而家係北角,隔籬o個架警車(車長),不停向我哋做粗口手勢。一條片冇得呃啦,佢自己喺隔籬車到見到我哋,不停做粗口手勢。」她亦把片段上載到自己的個人專頁,Caption留下「AM9844」這組數字,就是該部警車的車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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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韻芝在另一個post展示警車的車牌號碼


有熟悉交通條例的網民就留言指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所述,「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另外有網友就建議卓韻芝應把片段寄給警察投訴科投訴,但就被其他網民指此想法天真.......貧僧則對該警察的行為感到不解...究竟是受到了什麼刺激才會向鄰車的女士作出如此多奇怪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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