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只是隨便找個人。》

  我與她坐在一間西餐廳當中:燈光昏暗、音樂柔和、還有那動輒過百元起跳的前菜,這些元素足讓它以成為世人眼中「不錯」的用餐地方,也是為她慶祝生日的最佳地點。
 
 
  「生日快樂。」我從公事包裡拿出為她準備的生日禮物,在遞給她的同時吻一下她的嘴唇。她說了一聲謝謝然後拆開包裝紙,當她看到最愛的牌子名稱印在盒上時,她眼睛興奮得發光的神情我全都看在眼內——不是我有選禮物的眼光,而是她早兩個月前已經多番暗示喜歡這個手袋,根本沒有不明白的可能。
 
 
  我吃著面前這盤意粉,看著她一臉快樂的表情,心裡面卻沒有半點理應安慰或滿意的感覺,也許因為我不是真的這麼喜歡她。雖然我們一起快四年了,但這些年來我與她從沒經歷過甚麼激情和熱戀期——最起碼我單方面這樣認為。她外表可人,打扮得體,裙下之臣說不上多如狂蜂浪蝶,但三數個會發動明顯攻勢的男人總會有的。我對她沒有甚麼不滿意,但愛情就是這樣,再完美也不可能迷到所有人。我們會一起全因為四年前的聖誕節,歡樂的節日氣氛配上兩個寂寞男女造就了一段關係的發生,過後她有意發展下去,而我當時也沒甚麼心儀對像,結果我們成為了一對情侶,直到現在。
 
 
  你認為我不應該再繼續這一段關係,但現實中能跟自己真心相愛的人一起的又有多少?也許是個人經濟問題、也許你只是單戀、也許你今天以為遇到最愛,隔天卻遇到一個更讓你心動的人⋯⋯即使你跟最愛結婚踏入下一個階段,每天有多少夫婦在別人舉行結婚派對時自已卻在弄離婚手續?誰才是自己的最愛又有誰能肯定?也許,現實根本沒有最愛:那天你看到一個更吸引的,心就被牽著走了。一山還有一山高,你不可能一早就遇到最完美的對像,不然那來這樣多的分手,離婚。
 
 
  想著想著,意粉吃光了,而她也收好我送給她的手袋,轉而拿了幾個新樓盤的資料給我看。「我們該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天地,你說是嗎?」她問著我。我翻開了其中一個,眼睛看著那段介紹文字,腦海卻想著如果我跟她同居,甚至結為夫婦,生活會變成怎樣?
 
 
  其實跟現在差不多吧,只是見面時間多了而已。曾經找到自己所愛的結果落得分手收場;現在這個也許不是自己最愛,但醒來的時候看到她睡在身旁也沒有討厭的感覺。我收好那些樓盤資料,看著眼前這位陪伴我近四年女人。其實我只是隨便找個人陪伴,就像這間餐廳的一對對情侶,又有幾個能走到最後?
 
 
  「如果把我們聯名戶口的錢都拿出來的話,應該可以應付四百尺單位的首期。」我這樣對她說。
 
 
  其實我只是隨便找個人陪伴,又何必再找另外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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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取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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