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肯撐你追夢,已經別無所求。》
寫字搵唔到錢係事實,毛言地開咗都好幾年,除咗投稿收過聚言一百蚊、爾雅嘅呆總請過一餐飯同上年作者聚會佢包場比我地玩、幫Uber同Yahoo寫過一次嘢、仲有FanPiece放感情文每月平均搵返三幾百蚊之外,其餘嘅文都真係免費開放,一毫子利益都冇。係吖,我好耐之前簽過作家約有機會出書,不過簽完再冇下文,我都唔好意思再問出版社係咪真係會幫我出。
我記得簽約嗰陣我同佢拍緊拖,佢知我鐘意寫嘢,亦都為我有出版社睇中而開心。我問過佢「你會唔會唔鐘意我成日要寫嘢」,佢話「以前都覺得你哂時間架,不過見你有出版社搵而你又鐘意寫,支持你啦」
我冇表現出嚟,但佢咁講我真係好開心。
每晚同佢傾電話,我問佢寫咩好,佢一定係答「寫我」,然後叫我寫完要比佢睇先,佢要做第一個讀者。雖然我一邊同佢傾一邊寫,但每次搵完圖諗完題目,直到收線為止我都只係寫得嗰幾句。你知啦,同女朋友傾電話,你唔落足心機都記唔得哂佢講嘅嘢,仲邊有心思寫文?傾到三點等佢瞓咗我再寫,然後第二日返九半,係攰啊,不過我覺得一切都值。
有時同佢拍完拖我會將細節抽出嚟寫落篇睇落唔關佢事嘅文度,例如嗰晚食飯嘅情景、送佢搭車嘅過程、甚至我心裡面想比佢,但仲未做到嘅承諾。又或者係直接將同佢嘅經歷寫哂出嚟,就好似以前一篇寫長洲人情味嘅文咁。對我嚟講,佢係我靈感泉源之一,因為佢係我最珍惜嘅一個人,同佢嘅回憶我都印像深刻。咁多個女朋友,只係得佢我願意帶去見所有親朋戚友,願意話比大家知,佢係我女朋友。
可惜嘅係,三年前嘅我唔夠成熟,我比唔到男朋友應該有嘅信任同安全感佢,我唔識點樣去維持我地嘅關係。失去佢,我嘅世界未試過咁灰暗痛苦,我甚至有自殺嘅念頭,如果你三年前已經有Like我嘅Page,可能你會有印像。點解我寫嘅感情文由當初積極無比,鼓勵大家勇往直前;到而家愈嚟愈多傷感,無奈?一嚟係人愈大睇嘢愈會唔同,二嚟係同佢嘅分開,到而家都仲影響住我。
對佢嚟講,三年前嘅我最堅持,最盡力做好嘅事就係喺毛言地寫文。諗到乜就寫乜,時事、政治、感情、生活、理想、英超、NBA我都有寫過,或者依個就係點解你好似聽過毛言地,睇過我寫嘅文,但就係唔記得我寫開咩嘅原因。古有睹物思人,而家嘅我依然不時一邊寫文,一邊喺靈感當中記起我同佢一段段嘅回憶,就好似講上年歐聯篇文咁,依然係有關我同佢嘅過去。分手後我地冇再聯絡,我連大家嘅共同朋友都冇再搵,但有時我都會諗唔知佢會唔會見到我寫嘅文,然後發現原來篇文入面多多少少仲有啲關於佢嘅身影?
佢甚少Like我寫嘅文,所以有一次佢Like咗之後我WhatsApp佢問點解咁特別會Like嗰篇。「因為你寫中咗好多香港人心聲,包括我。好似有人幫我講咗心底話出嚟咁,好爽。」依個就係佢嘅答案,而嗰篇文係有關雨傘運動,到而家我都記得。
到咗而家,我唔敢講我夠成熟,但我覺得如果有機會再同佢一齊,或者我可以比三年前做得更好。繼續寫毛言地嘅原因,有部份當然係依個已經係我習慣,但有部份係想話佢知我堅持嘅興趣唔會輕易放棄,而我對佢嘅感覺亦都同三年前一模一樣。我話過一個人都冇咩唔好,我話過而家我可能拍拖都懶,但如果有機會追返佢嘅我一定會做,因為佢就係嗰個我會為佢不惜一切嘅人。
三年後嘅今日,我可能又寫咗一篇令好多人共嗚嘅文。每次見有人Like,我總會去留意下Like嘅人叫咩名,可能我心底期待住再一次見到佢個名,期待我寫嘅文再一次寫中佢心聲,好爽。
原來人唔止老咗會念舊,當你真心鐘意一個人,對佢嘅感覺真係永世不變。
寫寫下,我又眼濕濕。心痛嘅感覺,同三年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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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絡取材
我記得簽約嗰陣我同佢拍緊拖,佢知我鐘意寫嘢,亦都為我有出版社睇中而開心。我問過佢「你會唔會唔鐘意我成日要寫嘢」,佢話「以前都覺得你哂時間架,不過見你有出版社搵而你又鐘意寫,支持你啦」
我冇表現出嚟,但佢咁講我真係好開心。
每晚同佢傾電話,我問佢寫咩好,佢一定係答「寫我」,然後叫我寫完要比佢睇先,佢要做第一個讀者。雖然我一邊同佢傾一邊寫,但每次搵完圖諗完題目,直到收線為止我都只係寫得嗰幾句。你知啦,同女朋友傾電話,你唔落足心機都記唔得哂佢講嘅嘢,仲邊有心思寫文?傾到三點等佢瞓咗我再寫,然後第二日返九半,係攰啊,不過我覺得一切都值。
有時同佢拍完拖我會將細節抽出嚟寫落篇睇落唔關佢事嘅文度,例如嗰晚食飯嘅情景、送佢搭車嘅過程、甚至我心裡面想比佢,但仲未做到嘅承諾。又或者係直接將同佢嘅經歷寫哂出嚟,就好似以前一篇寫長洲人情味嘅文咁。對我嚟講,佢係我靈感泉源之一,因為佢係我最珍惜嘅一個人,同佢嘅回憶我都印像深刻。咁多個女朋友,只係得佢我願意帶去見所有親朋戚友,願意話比大家知,佢係我女朋友。
可惜嘅係,三年前嘅我唔夠成熟,我比唔到男朋友應該有嘅信任同安全感佢,我唔識點樣去維持我地嘅關係。失去佢,我嘅世界未試過咁灰暗痛苦,我甚至有自殺嘅念頭,如果你三年前已經有Like我嘅Page,可能你會有印像。點解我寫嘅感情文由當初積極無比,鼓勵大家勇往直前;到而家愈嚟愈多傷感,無奈?一嚟係人愈大睇嘢愈會唔同,二嚟係同佢嘅分開,到而家都仲影響住我。
對佢嚟講,三年前嘅我最堅持,最盡力做好嘅事就係喺毛言地寫文。諗到乜就寫乜,時事、政治、感情、生活、理想、英超、NBA我都有寫過,或者依個就係點解你好似聽過毛言地,睇過我寫嘅文,但就係唔記得我寫開咩嘅原因。古有睹物思人,而家嘅我依然不時一邊寫文,一邊喺靈感當中記起我同佢一段段嘅回憶,就好似講上年歐聯篇文咁,依然係有關我同佢嘅過去。分手後我地冇再聯絡,我連大家嘅共同朋友都冇再搵,但有時我都會諗唔知佢會唔會見到我寫嘅文,然後發現原來篇文入面多多少少仲有啲關於佢嘅身影?
佢甚少Like我寫嘅文,所以有一次佢Like咗之後我WhatsApp佢問點解咁特別會Like嗰篇。「因為你寫中咗好多香港人心聲,包括我。好似有人幫我講咗心底話出嚟咁,好爽。」依個就係佢嘅答案,而嗰篇文係有關雨傘運動,到而家我都記得。
到咗而家,我唔敢講我夠成熟,但我覺得如果有機會再同佢一齊,或者我可以比三年前做得更好。繼續寫毛言地嘅原因,有部份當然係依個已經係我習慣,但有部份係想話佢知我堅持嘅興趣唔會輕易放棄,而我對佢嘅感覺亦都同三年前一模一樣。我話過一個人都冇咩唔好,我話過而家我可能拍拖都懶,但如果有機會追返佢嘅我一定會做,因為佢就係嗰個我會為佢不惜一切嘅人。
三年後嘅今日,我可能又寫咗一篇令好多人共嗚嘅文。每次見有人Like,我總會去留意下Like嘅人叫咩名,可能我心底期待住再一次見到佢個名,期待我寫嘅文再一次寫中佢心聲,好爽。
原來人唔止老咗會念舊,當你真心鐘意一個人,對佢嘅感覺真係永世不變。
寫寫下,我又眼濕濕。心痛嘅感覺,同三年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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