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你都夠膽逃?】——要以合法途徑來慳稅呀

【稅,你都夠膽逃?】——要以合法途徑來慳稅呀

近日,稅務局多次入稟法院,追討未交「港人身分」聲明的住宅物業買家,不單是拖欠買家印花稅,更有高達十倍罰款!其中一單的罰款是510萬元,而涉案單位在六年前買入價才340萬元,真是罰款貴過層樓。

大家看著十倍罰款,不禁嚇到嘩嘩聲,不過事實上逃稅是很嚴重的罪行,可以罰款解決已是很仁慈,看看中國大陸,近年很轟動的范冰冰事件,紅極一時的范冰冰突然就被消失,多個月後才在網上發出道歉聲明,之後當然是要交罰款。不過如果相比起中國影后劉曉慶,范冰冰算是好運,因為法例已修改,想當年劉曉慶坐了一年監呢!所以在中國,無論你是多有名或有錢,只要被政府盯上了,又有證據,逃稅還是要受罰。

至於在美國逃稅,亦是會面臨重罰,除了罰款,更有機會被降低信用評分、被查封並拍賣資產,甚至被送入監獄。

是否突然覺得香港稅務局實在不是很恐怖,稅務局是追了多年,眼見涉案者愛理不理,才有行動去入稟法院追數。

無論如何,大家也要奉公守法,如果想交少些稅,就要用合法途徑。例如打工仔要好好善用父母的免稅額與供樓扣稅額,除此之外,亦有以下方法:

一)作了慈善捐款後(捐款金額不少於100港元),要留下收據,如收取款項的機構必須在「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的名單之上,總額最高可達應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

二)每年最多可扣免10萬元的個人進修開支/專業人士的專門團體會員年費。

三)如果父母、祖父母正居住老人院,而其住宿照顧開支由打工仔支付的話,可申請在薪俸稅中扣除有關開支。

四)僱員可與僱主協議,由僱主支付寓所租金,而薪金則作出適當調低。變相僱主支出不變,但僱員可因而減低薪俸稅負擔。

五)向僱主爭取免費福利,免費膳食、車輛、房屋津貼、旅游津貼、禮券及子女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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