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

「我對你沒有感覺了!」
我們倆一起兩年了,
這分手原因彷彿是最荒謬但卻又清楚不過的原因了。

曾經有人說過,
人與人很多時因為不了解對方而在一起,
同時亦會因為一起了解對方分手。

對我而言,我認為不是不了解對方而一起,
而是不了解自己才會草草和對方一起。

當初我們倆為什麼會一起?
我想不起了。
我只記得和她一起後我知道我愈來愈了解自己。
我清楚明白我需要她,
我害怕一個人,她的存在彷彿令我忘記了一個人的感覺。

愈是了解自己,我愈分不清我是否真正了解她的需要。
我好像慢慢當作我的需要就是她的需要。

直到一天的一句「我對你沒有感覺了!」
我明白了。
我錯了,一錯就錯了兩年。
大家的需要不同,
她需要的是感覺去連繫我倆,
而我需要的是可以相伴的一個。

最痛的是她正正了解你需要滿足你同時,
你因為不了解她的需要滿足不了她而分開。

你可以說女的無情,
但也可以說男的自以為了解對方。
因為不了解對方而分手。
誰的錯?算不清了。

只可以老套的說句,人總是會在對的時間遇上錯的人。

記得有巴打說過,
找伴侶最好找有戀愛經驗的。
或許是對的!
當對方「上過堂」就會明白了解自己不等於了解對方需要。
才不會傻傻的一直以為「一直都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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