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的惡夢------運動史上最成功的合約
沒有組織球隊,沒有售票給觀眾,卻因為NBA的比賽而每年賺取數千萬美金,難道世上真的有不勞而獲?
每年,NBA有31張付給各支球隊的支票,這些錢是電視轉播權的分紅,可是NBA只有30支球隊,為什麼要付31張呢?原來另外一張支票是開給本文的主人公,《斯爾納合約》的受益人------斯爾納兄弟(Ozzie and Daniel Silna)。
他們兩人並非NBA圈中人,而是ABA聯賽中球隊聖路易斯精神隊(The Spirits of St.Louis)的老闆。
斯爾納兄弟最初是靠紡織業起家的,後來他們買下了聖路易斯的這支參加ABA聯賽的球隊------聖路易斯精神隊。但從第二年開始,球隊就變得很不景氣,上座率下滑得很厲害,在ABA球隊中位處下游。而此時,斯爾納兄弟已經在其身上花費了五百萬美金。
然而,幸運的事情發生了。1976年,NBA兼併ABA的生意,原ABA球隊丹佛掘金、印第安納步行者、紐約籃網隊和聖安東尼奧馬刺併入NBA,而肯塔基上校隊的老闆布朗以300萬美元的價格將球隊賣出,隨後上校隊也隨之解散。當時-聖路易斯精神隊擁有像Marvin Barnes和Moses Malone這樣的好手,而當時精神隊很想進入NBA,由於種種原因沒能成行。最後底特律活塞隊以50萬美元的價格得到Marvin Barnes,波特蘭拓荒者以30萬美元獲得Moses Malone,而斯爾納兄弟得到了一些來自聯盟的經濟補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電視轉播分成。
最初,這份合同每年帶給斯爾納兄弟大概30萬美元的收入。這是個小數目,畢竟NBA在那個年代並不紅火,電視轉播也不普及。但是進入上世紀80年代,當Magic Johnson、Larry Bird和Michael Jordan等天皇巨星誕生後,NBA的吸引力越來越大,電視轉播收入也節節攀升。
八十年代斯爾納兄弟每年大約有百萬美元的收入,而在九十年代,他們每年可以從聯盟獲得約440萬美元。 1999到2002年左右,這個數字增長到每年至少1253萬美元,2002年ABC/ESPN和TNT的與NBA簽下了6年46億美元的交易讓兩兄弟的收入隨之漲到了每年2400萬美元。如今這個合同已經漲到了74億美元。而近年的一次裁決讓斯爾納的收入進一步提高,因為根據那份裁定,NBA的網絡媒體受益同樣屬於轉播受益,斯爾納也可以參與分成。
這個合約中有個條款最令NBA官員們頭疼:“獲得此類受益的權力應一直持續,只要NBA或者它的繼承人一直存在。”也就是說NBA能存在多少年,斯爾納兄弟就能白拿多少年錢。
其實1982年的時候NBA本來可以擺脫這個包袱的,當時斯爾納兄弟提出用5年800萬美元買斷這份合約,但是當時NBA猶豫了,正是當時的猶豫,讓這份《斯爾納合約》成為NBA的惡夢。
斯爾納兄弟和現今NBA可以說是毫無關係,但是已經從如今最具價值的籃球聯賽中連續獲益將近40年,總數超過3億美元。
在2014年1月,NBA與斯爾納兄弟終於達成有條件的和解協議。斯爾納兄弟會放棄他們對NBA尋求網絡媒體收入來源份額的訴訟,並且只保留部分電視轉播收益權,而NBA將付出5億美元作為回報。終於,NBA擺脫了長久以來的惡夢,而《斯爾納合約》亦成為了運動史上最成功的合約交易。
(圖片及資料來源:goog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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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NBA有31張付給各支球隊的支票,這些錢是電視轉播權的分紅,可是NBA只有30支球隊,為什麼要付31張呢?原來另外一張支票是開給本文的主人公,《斯爾納合約》的受益人------斯爾納兄弟(Ozzie and Daniel Silna)。
他們兩人並非NBA圈中人,而是ABA聯賽中球隊聖路易斯精神隊(The Spirits of St.Louis)的老闆。
斯爾納兄弟最初是靠紡織業起家的,後來他們買下了聖路易斯的這支參加ABA聯賽的球隊------聖路易斯精神隊。但從第二年開始,球隊就變得很不景氣,上座率下滑得很厲害,在ABA球隊中位處下游。而此時,斯爾納兄弟已經在其身上花費了五百萬美金。
然而,幸運的事情發生了。1976年,NBA兼併ABA的生意,原ABA球隊丹佛掘金、印第安納步行者、紐約籃網隊和聖安東尼奧馬刺併入NBA,而肯塔基上校隊的老闆布朗以300萬美元的價格將球隊賣出,隨後上校隊也隨之解散。當時-聖路易斯精神隊擁有像Marvin Barnes和Moses Malone這樣的好手,而當時精神隊很想進入NBA,由於種種原因沒能成行。最後底特律活塞隊以50萬美元的價格得到Marvin Barnes,波特蘭拓荒者以30萬美元獲得Moses Malone,而斯爾納兄弟得到了一些來自聯盟的經濟補償,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電視轉播分成。
最初,這份合同每年帶給斯爾納兄弟大概30萬美元的收入。這是個小數目,畢竟NBA在那個年代並不紅火,電視轉播也不普及。但是進入上世紀80年代,當Magic Johnson、Larry Bird和Michael Jordan等天皇巨星誕生後,NBA的吸引力越來越大,電視轉播收入也節節攀升。
八十年代斯爾納兄弟每年大約有百萬美元的收入,而在九十年代,他們每年可以從聯盟獲得約440萬美元。 1999到2002年左右,這個數字增長到每年至少1253萬美元,2002年ABC/ESPN和TNT的與NBA簽下了6年46億美元的交易讓兩兄弟的收入隨之漲到了每年2400萬美元。如今這個合同已經漲到了74億美元。而近年的一次裁決讓斯爾納的收入進一步提高,因為根據那份裁定,NBA的網絡媒體受益同樣屬於轉播受益,斯爾納也可以參與分成。
這個合約中有個條款最令NBA官員們頭疼:“獲得此類受益的權力應一直持續,只要NBA或者它的繼承人一直存在。”也就是說NBA能存在多少年,斯爾納兄弟就能白拿多少年錢。
其實1982年的時候NBA本來可以擺脫這個包袱的,當時斯爾納兄弟提出用5年800萬美元買斷這份合約,但是當時NBA猶豫了,正是當時的猶豫,讓這份《斯爾納合約》成為NBA的惡夢。
斯爾納兄弟和現今NBA可以說是毫無關係,但是已經從如今最具價值的籃球聯賽中連續獲益將近40年,總數超過3億美元。
在2014年1月,NBA與斯爾納兄弟終於達成有條件的和解協議。斯爾納兄弟會放棄他們對NBA尋求網絡媒體收入來源份額的訴訟,並且只保留部分電視轉播收益權,而NBA將付出5億美元作為回報。終於,NBA擺脫了長久以來的惡夢,而《斯爾納合約》亦成為了運動史上最成功的合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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