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插水與職業犯規 分別在那?

引用難道因為施行職業犯規的球員是「光明正大」的告訴球證們聽,他們是刻意的,他們願意豪情的接受球證的判決;而「插水」的球員是「偷偷摸摸」的摔在地上,楚楚可憐的看著球證,等待他的「賞賜」,所以不被熱血足球所接納?

「插水」,在足球界被視為醜事,只要你刻意在對方禁區摔倒,企圖藉此博取12碼,便會受遭千夫所指,蘇亞雷斯便是近來的代表。他的「插水」行為被傳媒大肆報道,球證們更有意無意的將他列入黑名單,即使遭到明顯犯規,只因底子已花,往往得不到合理對待。總而言之,在足球界,只要你走上「插水」這條路,便要有心理準備被永遠責罵。這就如犯過法的囚犯,即使他們已經為昔日所做的事情後悔,痛改前非,只因你這個過去,永遠得不到原諒,這樣的世界是多麼的可悲。


盧比度叔叔無意談及價值觀,但只是心中有一個疑問,到底「插水」與職業犯規有什麼分別?「插水」的目的是為了博取入球的機會,失敗而又被發現便會遭到黃牌警告;那職業犯規呢?目的是刻意阻止對手的前進,用遭所有的超技術 -- 熊抱、拉扯、飛鏟等,為的是避免失球的發生,結果會被球證以黃牌或紅牌警告。同樣是為了爭取球隊的勝利,只是一種是嘗試增加入球,另一種是為了保持球隊的清白之身,那為什麼職業犯規會被視為聰明的做法 -- 犧牲自己的「黃牌」的小我,完成球隊勝利的大我,而「插水」則只會遭到不斷的打壓呢?球員的目的不也只是為了勝利嗎?

「真小人?偽君子?」難道因為施行職業犯規的球員是「光明正大」的告訴球證們聽,他們是刻意的,他們願意豪情的接受球證的判決;而「插水」的球員是「偷偷摸摸」的摔在地上,楚楚可憐的看著球證,等待他的「賞賜」,所以不被熱血足球所接納?但在盧比度叔叔眼中,2類人同樣都是只想為了讓自己的球隊驘波,為了支持自己的球迷而努力。

錯便是錯,「人誰無過?」,既然兩者都會得到應有的懲罰,那為什麼是執著「插水」的球員不放?

最後,容盧比度叔叔提出1個事實,今屆英超首名因為「插水」而累積5面黃牌需要停賽的球員是熱刺的巴爾,而非蘇亞雷斯,但英國那端的傳媒與球評者卻說:「巴爾是因為速度快而摔倒,不是刻意的」。那盧比度叔叔只可以說:「蘇亞雷斯,鬼叫你跑得慢、唔夠快、無速度!」說這番說話的英國球評家,真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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