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凱琪買電弧打火機「好開心」:是不是我見識少 香港可被控藏槍入獄14年 Fiona即刪片公開人在北京避嫌

薛凱琪(Fiona)日前(28日)在Instagram發布一條短片,分享以電弧打火機點燃蠟燭的日常,並寫道:「是不是我見識少,我真係從來冇見過,買咗佢我好開心」,還大讚電弧打火機可以USB充電很環保。不過,由於根據香港《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或售賣電弧打火機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罪名,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網民亦立即留言提醒Fiona指:「電弧打火機在香港是隨時可以被控藏槍的。小心小心。」,其後Fiona也刪除了該片段。

有專家指出,電弧打火機和電槍原理相同,同樣以高壓產生高能量電弧,危險性視乎電壓而定,一般過萬伏特可電暈他人,而電弧打火機輸出的電壓或會對人體造成刺痛、麻痺等傷害,所以電弧打火機在香港被列為電槍。
▲電弧打火機
▲電槍

Fiona已將短片刪除,昨日(29日)再於Ingstagram分享自己在北京開會後到三里屯吃麵的照片,明示自己身在大陸,疑似為電弧打火機爭議避嫌(電弧打火機在內地為合法擁有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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