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藝能工程3員工今早提堂 案件押後至3月再訊 2被告獲准出境工作
MIRROR演唱會於去年7月發生墮屏事故,受傷舞蹈員阿Mo(李啟言)仍在院留醫。至賞月,警方落案起訴3人「串謀詐騙」,當中包括總承辦商藝能工程的2名項目經理吳凱瑩(40歲)及梁耀祖(48歲)、和1名技術統籌林志華(59歲)。案件今日(2日)在九龍城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30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將案件轉往區院審理。
3名被告獲准各以1萬元保釋候訊,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按時到警署報到。辯方向法官申請,指吳凱瑩和林志華需於4月1日至20日和5月1日至18日出境前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獲法官批准,其餘時間則不得離開香港。
資料&圖片來源:綜合媒體報導
3名被告獲准各以1萬元保釋候訊,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按時到警署報到。辯方向法官申請,指吳凱瑩和林志華需於4月1日至20日和5月1日至18日出境前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獲法官批准,其餘時間則不得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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